查看原文
其他

南宁一小区物业清走业主近百辆摩托和电驴:称斤赔付

新媒体 广西新闻频道 2019-08-14

  前几日,南宁市振宁翠峰小区的业主联系新闻频道,说他们小区在上两个月的时候出了件蹊跷事,一夜之间近百辆破旧摩托车和电单车失踪了,到现在还没找回来。


   黄先生说,今年五、六月份的某一天,原本放在11栋楼下停车位上的近百辆摩托车和电单车一夜之间全部不见了,大伙当时就报了警,随后还去了物业公司询问物业承认,那是他们找了废旧回收公司运走的。


南宁振宁翠峰小区业主  黄先生:没见到有物业通知,(记者:是你没见到还是他们没发?)是没发,在发现摩托车不见了以后,我就走遍这个小区了,各个小区的公告栏都没有,就是说是在没有发公告的情况下就自己清理掉了。


   黄先生说,他一共有两辆摩托车放在这里,虽说有些破旧,但修修还是能开的,只是由于市区禁摩的原因才长时间放在这里,还想着以后可以拿回乡下用。黄先生向物业提出过赔偿要求,但物业答复的赔偿标准让他哭笑不得。


南宁振宁翠峰小区业主  黄先生:物业说是按照废旧金属称斤计算价钱来给,(记者:就是说你的两辆车称斤能卖多少钱就给你多少?)他们就是这个意思了,(大概能拿回多少?)他们说是两辆摩托车三五百元吧。


  还有业主说,小区本身对于业主的摩托车和电单车是不收费的,在几年前也是物业让大家把旧车集中在11栋楼下,何况车子再旧再破也是私人财产,就算不值什么钱,这么不问一声就先斩后奏明显不合适。


南宁振宁翠峰小区业主  林女士:物业应该在把车清理之前要公告,通知我们业主车要拉走了,要我们自己先处理。就是应该通知你们,也许有些车还是有用的。


  随后记者来到了振宁物业管理公司翠峰管理处,工作人员拒绝了采访要求。而律师表示,物业这样自行处理虽说还不能明确是违法行为,但没事先告知就处理,肯定是一种侵权的行为。不过由于物业的出发点也是为大家清空车位和美化环境,还是建议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下,可以找到当时购车和停放的凭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新闻在线》送礼啦!


今年是广西新闻频道成立5周年,中秋节快到了,

《新闻在线》给大家送节日礼物啦!

每晚21:00,只要您在《新闻在线》节目直播过程中,拍摄您和电视上主持人的合影,发送到“广西新闻频道”微信公众号,就有机会赢取由好友缘酒家送出的价值100元茶市代金券、价值100元饭市代金券和节日定制款好友缘月饼礼包我们每晚将抽出五位幸运观众,中奖名单将在第二天节目直播中公布。



记者 | 刘永涛 吴寅寅

编辑 | 蒙宛若

校对 | 刘慧

责编 | 兰俊

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新媒体出品

更多新闻资讯,关注新闻频道微信推送

这些内容也值得读 戳开看看吧

立秋=凉快?醒醒吧,广西未来7天将维持高温

家有2000-2012年出生的孩子注意了,再忙也要看一下!

南宁一辅导班突然关门停课,负责人:骂我的一毛都不会退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