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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将这样考评,分级 |《广西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为了更好的规范产业园的设立、建设、运行和管理,近日,《广西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广西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对产业园区的设立、扩区、调区;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产业发展,考评,分级,退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产业园区扩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产业园区发展趋于饱和,土地供应率达到80%以上,土地建成率达到70%以上,需要拓展新的空间。
(二)产业园区投入、产出强度等主要经济指标原则上高于全区同类型园区平均水平。
(二)拟拓展区域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四)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落实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需要扩区的除外。

产业园区调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及设区市发展需要,对产业园区原批准范围空间规划进行调整的。
(二)产业园区原批准范围因地下资源、地质灾害等客观原因不再具备产业发展条件、需要搬迁的。
(三)产业园区原批准范围已转型为城市功能区,不再适合发展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


考评机制


产业园区实行综合考评和分类考评相结合,突出规模总量增长和质量效益提升,建立完善以增量增速、亩均效益、集聚集约为主的产业园区考评指标体系。
建立《广西产业园区目录》,对全区产业园区实施目录管理,根据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每年更新产业园区名称、级别、面积、主导产业、规上企业等信息。

分级机制

根据产业规模将产业园区分为三级,其中:
规上工业总产值300亿元(含)以上的为一级产业园区;
规上工业总产值50亿元(含)至300亿元的为二级产业园区;
规上工业总产值50亿元以下的为三级产业园区。



实行产业园区有序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退出:
(一)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特别是长期圈占土地不开发或开发程度低的。
(二)年度综合考评排名连续3年为全区后5名的
(三)工业投资和规上工业总产值连续5年负增长的
(四)违规运营损害营商环境、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且责令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编辑 | 李姗姗 黄灿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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