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人道法的那些事
推广及促进国际人道法得到尊重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之一。那么我们常说的国际人道法到底是怎样的法律?它都规定了哪些内容,又应由谁来遵守呢?
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聊聊,与国际人道法有关的那些事。
Question1
#什么是国际人道法?
国际人道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它是国际公法的分支之一,包含一系列在发生武装冲突时适用的规则,即出于人道原因,设法保护那些没有或不再直接参加敌对行动的人,并对作战手段和方法加以限制。换言之,国际人道法由国际条约或习惯规则(即源自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的规则)组成,其专门旨在解决因国际性或非国际性武装冲突而直接引发的人道问题。
Question2
#国际人道法的起源是什么?
Question3
#什么是《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1949年《日内瓦公约》的由来
《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制定于1864年,并经过1906年和1929年两次修订和发展。另一项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制定于1929年。
1934年,第15届红十字国际大会在东京召开,会议通过了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起草的一项《关于在交战一方领土或其所占领土内保护敌国平民的国际公约》。但各国政府拒绝召开外交会议通过该公约草案,也未对此文件采取任何行动。结果,东京草案未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得以适用。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49年,各国才通过了构成国际人道法基石的四个《日内瓦公约》。
1977年《附加议定书》的由来
1949年《日内瓦公约》标志着国际人道法发展进程中的一项重大进步。然而,随着冷战期间民族解放战争和内战的发生率显著提高,需要有规则可适用于这类武装冲突。而且,自1907年《海牙章程》通过以来,有关敌对行为的条约规则一直没什么发展。由于修订《日内瓦公约》可能会妨害1949年已经取得的一些进步,因此,各国决定以日内瓦四公约之《附加议定书》的形式通过新的法律文本,并于1977年6月得以实现。
2005年,日内瓦四公约的第三个《附加议定书》获得通过。
Question4
#谁受国际人道法的约束?
武装冲突的所有当事方——无论是政府军还是有组织的非政府武装团体——都受国际人道法条约和习惯规则的约束。习惯国际人道法规则始终适用于所有当事方,无论其是否批准了国际人道法条约。
更多内容
以上内容节选自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出版的宣传册《国际人道法问答》。这本小册子是一本关于国际人道法的理想入门书籍,其中对国际人道法的起源、内容和其在当代的应用与挑战都有更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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