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手软!即日起,全市严查!
上班,骑小电驴
买菜,骑小电驴
带着女朋友,骑小电驴
(蜀黍os:不,你不能带!!!)
在日常生活中,电动自行车
由于经济便利、容易上手的特点
已成为市民主要的出行工具之一
由于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薄弱
擅自改装或违规使用大功率二轮电动车
不法销售商家和生产企业
暗中销售、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
>>导致<<
涉电动车事故时有发生
4月19日14时25分许
经开区金海二道与海工大道交叉口
电动车闯红灯与轻型普通货车相撞
导致电动车驾驶员缪某
身体被甩离车体五六米
发生翻滚后头部着地
头部未受伤但其佩戴的头盔
裂了拳头大的口子
所幸佩戴了头盔逃过一劫
仅造成轻微擦伤
惨痛教训历历在目
重视交通出行安全
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义务与责任
同时
严查违法车辆
严打不法商家
刻不容缓
权威发布
为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下称“新国标”),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即日起,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与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将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重点对违法电动自行车、不法商家与生产企业进行管理。
▲联合整治行动首日,三部门联合深入沿街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进行抽查。
即日起至12月底,之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一)强化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秩序管理。公安交警部门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加装雨篷等违法行为。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生产和销售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并予以罚款、收没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月5日至5月31日
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我省产品公告的车辆,应于5月15日前完成注册登记。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引导群众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经信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职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新国标改造升级生产线,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摸排和督促,引导其加强自律,在新国标实施后不得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11月底
各级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经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共同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违法行为。每月10日作为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日,市场监管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巡查活动,严查严处销售、上路违规违法行为。
(三)完善制度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对联合整治行动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各地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路面管控工作实施督导检查。
(二)生产情况检查组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督促企业按照新国标改造升级生产线。
(三)销售情况检查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国标生产、不按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
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严查违法销售超标车辆商家
严查违法生产超标车辆厂家
我们,决不手软!
安全问题
不容忽视
蜀黍之前晒过的三部门通告
小伙伴们忘了吗?
还有心存侥幸的人在吗?
各位骑小电驴的小伙伴
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
各大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
可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否则,蜀黍们可是会使出洪荒之力
严查你们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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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朱振华、汤龙峰、周卓彦
编辑:娄君祥、李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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