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C687M0、浙C82F56...一律罚款100元,记3分!
随意变更车道
是一个极其危险的行为
自己一个随意的动作
让旁边的驾驶员措手不及
而且每一次随意变道
都有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交通事故......
案例一
龙湾小塘路高架口
陈某为了不错过前方岔口
向右实线变道
将右侧车辆别出其车道外
使其后方一辆小轿车刹车不及
造成三车事故
最后,陈某因实线变道负事故全责
2
案例二
金华东阳,一女司机想进匝道
但没有提前换车道,而是压实线变道进入
结果与后方正常行驶的槽罐车相撞
▲现场视频
幸好槽罐车司机刹车及时
未造成严重后果
“贪图快、赶时间”
是违法变道驾驶员的主要心理原因
对于这些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的驾驶员
蜀黍一定要曝光你们的任性行为!
违法
曝光
1
浙C687M0
违法时间:2019/11/3
违法地点:人民路大南路路口
2
浙C82F56
违法时间:2019/11/2
违法地点:百里路解放街路口
3
浙C5LR09
违法时间:2019/11/3
违法地点:人民路大南路路口
4
浙C277E1
违法时间:2019/11/10
违法地点:滨海大道十二路路口
5
浙C929SJ
违法时间:2019/11/10
违法地点:滨海大道十二路路口
6
浙C95Y97
违法时间:2019/11/10
违法地点:滨海大道十二路路口
7
浙C7753M
违法时间:2019/11/6
违法地点:阳光大道与新江路交叉口
8
浙C7GC22
违法时间:2019/11/4
违法地点:阳光大道与龙桥路交叉口
9
浙CB1S62
违法时间:2019/11/4
违法地点:双塔路与王家坞交叉口
10
浙CH17J6
违法时间:2019/11/4
违法地点:三桥路与浦西街交叉口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发生事故的,给予违法行为人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随意变道、加塞的行为
不仅是对他人的安全不负责任
更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各位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
改变驾驶陋习,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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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汤龙峰、周卓彦
编辑:娄君祥、陈樟、周记震、邹汉杰、赖洁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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