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全省交警齐聚温州,他们在活动上交流了这件事!
新闻速递
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诸暨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枫桥式交警中队”创建工作和公安交警队伍建设,12月4日上午,浙江省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暨创建“枫桥式交警中队”工作推进交流座谈活动在温州举行。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何卸洪出席活动并讲话。温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伟到场致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委员、车管所政委余侠军主持座谈活动。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良,温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局局长徐志宏参加活动。
全省各市、省公安厅直属铁路、机场交警部门分别汇报创建“枫桥式交警中队”和队伍建设工作情况及明年工作思路。(→点击查看“温州创建‘枫桥式交警中队’和队伍建设工作情况及明年工作思路”)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良就创建“枫桥式交警中队”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最后,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何卸洪就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和推进“枫桥式交警中队”创建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交警队伍建设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的加强,极大改善了基层民警辅警的工作生活条件,调动了民警辅警工作积极性,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了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双全就推广“枫桥经验”时提出的“党政认可、群众满意、民警幸福”的创建目标。特别是今年8月省公安厅“诸暨会议”以来,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创新举措,积极推进“枫桥式交警中队”创建工作,成效非常明显。希望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推动交管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健康稳定发展。开展创建“枫桥式交警中队”既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部署决定的具体行动,更是推动实现浙江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必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组织开展好创建“枫桥式交警中队”活动。
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梳理的“枫桥式交警中队”创建工作任务清单,围绕“强化保障,做强中队;夯实基础,消除隐患;强化科技支撑,探索数字化勤务;推进社会协同共治”四个方面,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补短板,强弱项,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确保落小落细落到位。
为确保创建任务落实,并取得预期效果,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形成创建氛围,以严格的督导推动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对创建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培育、跟踪指导,并及时宣传报道、总结推广。通过加强宣传,浓厚全省“枫桥式交警中队”创建氛围,并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推荐阅读
审核:汤龙峰、周卓彦
编辑:娄君祥、林海勇、陈梦茹
如有侵权请及时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