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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少年“S型”走位飞上引擎盖,交警:罚!

温州交警 2020-09-25

许多市民家里都有一辆电动车
它堪称我们的“出行神器”

可本该为生活带来便利的电动车

却因为个别人的使用不当

使之成为交通事故的“危险群体”

部分市民交通意识淡薄总是抱着侥幸心理

而“不幸”的交通事故就发生在下一刻

8月21日中午,江西上饶万年县

一名中学生驾驶电动车带着妹妹闯红灯

通过路口时与一辆白色汽车发生碰撞

兄妹俩均从车上重重摔落在地

妹妹甚至差点儿被车轮碾压

经调查

中学生因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闯红灯等多项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

现场视频▲

类似的事故

在温州也发生了

驾驶电瓶车还要“S型走位

更何况竟未满16周岁

惊险!惊险!

案例一

近日,15周岁的高中生小陈在苍南江滨路上

驾驶着电动车呈“S型”走位

行至苍南县江滨路时

小陈试图从左侧逆行超过前方轿车

结果被对向车道正常驶来的轿车撞飞

且小陈并未佩戴头盔

经诊断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左肩关节损伤,所幸未伤及性命

现场视频▲

在夹缝里穿行

一些电动车为了图方便

随意驶入机动车道,争道抢行

仅仅几秒,可能就会

“告别”美好人生

案例二

近日晚,在马鞍池西路水心邮电附近

张某驾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

不仅单手握把、低头看手机

还与右侧同行友人交谈

一头撞上了前车尾部

面对民警询问

张某竟声称自己是左转弯正常行驶

责怪对方突然刹车使其反应不及

最终张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现场视频▲

抢道、加塞、闯红灯

逆行、未按规定载人载物

骑车打手机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都是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诱因了解更多的电瓶车安全知识可以进入电瓶车学习平台

↓↓

进入“温州交警”微信,点击“办事大厅”,进入“电动车管理”,进入“我要学习”,就可以进行电瓶车的学习和考试。


多多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戴好安全头盔

安全意识多一点

交通事故少一点


为保证群众安全出行,消除电动车交通违法陋习,下一步,温州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严管力度,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抢道等交通违法陋习进行零容忍查处。


@所有电动车驾驶员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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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汤龙峰、周卓彦

编辑:娄君祥、陈樟、林花花、王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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