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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数据,迅速了解文化类国企混改和员工持股
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积极稳妥的推进过程中,广大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根据国家相关部委颁布的政策文件,比如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推动员工持股(133号文)的规定,在科技型国有企业中推进股权和分工激励的规定(4号文和54号文)等政策,很多都在积极推动员工的中长期激励改革的尝试。
不过,对于由宣传部门和财政部门直接监管的国有文化企业,或者是这些企业作为出资人的下属国有文化公司,如何细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我们今天尝试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推动文化类国企股权多元化和员工持股,为什么既必要又紧迫?
为什么在文化类国有企业中推动股权多元化和员工持股非常必要呢?我们认为,这要从文化类国企的业务特点和发展现状来综合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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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类国企做强做优,人才是第一要素。
如果把文化类国有企业的业务和其他行业进行一个比较,就能发现大家的核心驱动要素是不一样的。
有的行业,比如金融行业,是资本和牌照驱动为基础的;有的行业,比如能源行业,是资源驱动为基础的;有的行业,比如装备制造,既有资本因素,也有技术因素。
在20多个大类行业中,文化类行业属于对人力资源要素最为敏感,人力资本驱动最显著的行业之一。
文化类国有企业要发展,就必须尊重人,体现人力资本的价值,释放人才的潜能和创造力,如何才能做到呢?
我们认为,推进股权多元化,特别是在符合条件的文化类国有企业中大力推进核心员工持股,是一条重要的道路。
目前,国家大力倡导的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就是要推动企业进一步规范治理,走向市场,同时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实现国有资本、其他资本和国有企业员工的利益捆绑,共担风险。
这样一种原则,在文化类国有企业应用,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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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类国企保留核心人才,机制改革更为迫切
文化类国企的媒体和传播特性,造成了一种特别的现象。
很多文化企业从业人员,包括记者、编辑、制片人、主持人、演员等等很多岗位,基本成长规律是从高等院校毕业后进入企业,然后不断在岗位上培训、积累、增值,达到一定社会知名度和人脉沉淀后,优秀的一部分选择离开国有文化企业,或者进入民营文化企业,或者自己创办相关的公司。
这种“干的好就跳槽”现象,值得文化类国有企业进行深入思考。
这是什么原因呢?这是因为人力资本的价值,在目前的国有文化企业中没能得到充分体现,所以这些优秀人才就选择市场化的方式,用自己的脚给国有文化企业投了“弃权票”。
虽然,国有文化企业可能并不缺这几个人才,但是如果这种现象成为一种长期的趋势,我们认为是文化企业主要资产的流失,也对国有文化的竞争力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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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类国企小而散的局面,需要借助股权多元化加快改善。
从统计数据来看,目前国有文化企业的规模、效率、效益指标,都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我们说几个数据:
根据《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报告(2018)》的内容,截止于2017年末,我国国有文化类企业一共有16000余户,从业人员近145万人,全年创造收入合计约为15000亿元,利润总额近1500亿元,总资产近46000亿元,所有者权益约22000亿元。
这几个数据说明什么问题呢?
第一,企业数量不少,创造收入不多。
文化类国有企业一共有1.6万家,可以说是中国各个行业中数量不少的。
做个比较,2017年底,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中国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总数量只有1.9万家,这里面包括了30多个细分行业的全国企业。
不过,这1.6万家文化类国有企业创造收入情况如何呢?2017年合计为1.5万亿元,微观比较,还没有中国石化一家企业2.2万亿多。
同时,我们比较平均每家国有文化企业的收入规模,首先看一下1.9万家中国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总收入规模,达到26.5万亿元,平均每家收入14亿元,相比文化类国有企业平均每家收入约为0.94亿元,相差近15倍。
第二,企业资产不少,创造效益不高。
文化类国企2017年用4.6万亿总资产实现了1500亿的利润总额,这个数据如何评价?
我们再来和同期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做个比较,当年这些企业用接近44万亿总资产,实现了17000亿的利润总额,如果换算为总资产利润率的比值,文化类国企的数据是3.26%,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平均是3.86%。
从绝对数值来看,文化类国企的资产收益水平低于全国国有控股工业企业0.6%,也就是低15%左右。
如果我们再深入分析一下,这个收益比例的问题可能更严重,由于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结构当中有大量的固定资产,而文化类企业主要以轻资产为主,按照一般规律轻资产企业收益相对水平应该高于重资产企业,而统计数据说明,我国国有文化类企业的收益水平比资产更重的工业企业还要低。
这说明什么问题呢?
第三,企业户数不少,单体企业组织很小。
1.6万家国有文化企业,共计有145万名从业人员,这是什么概念呢?也就是说每家企业平均人数只有90人,这除了说明这个行业的知识密集而不是劳力密集特点外,也告诉我们国有文化企业每家的规模都不算大。
我们同样比较一下全国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数据,1.9万家企业中,一共有1595万人工作,平均每户企业800多人。
比较两个数据,我们知道,一般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平均单体组织规模是国有文化企业的接近10倍。
我们如果把上面三组数据分析联系起来,就能得到一个结论:
“文化类国有企业处于组织小而散、收益不达标”的状况!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呢?
我们认为,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进一步通过股权的集中和企业的重组合并做大文化企业的规模,聚沙成塔,是一条重要的道路。
同时,通过积极推动核心层持股,可以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收益水平,也是做强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回报能力的核心途径之一。
从文化类国有企业经营特点和发展现状来看,推进股权多元化,推进长期激励机制建设,确实是一件必要,并且迫切的事情。
公益属性的摆位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在国有文化企业考核中,明确规定经营类指标和社会价值导向类指标都要占主要比重的原因。
我们认为,国家出台的对于文化类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的制度,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指南。
比如电视台、广电网络等等,也有在历史过程中形成了行业、地方的独占和独家等局面,比如行业报、机关报等,还有在监管过程中形成了牌照、批文等壁垒效应。这些特点,都对国有文化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形成了现实的问题。
总之,如果可以比较好的对国有文化企业的公益属性问题、政策与资源问题进行安排,我们认为,可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推动国有文化企业的股权多元化和员工持股。
对于新闻服务类的国有文化企业,国家政策明确指出:“鼓励已转制新闻网站通过改制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打造新型互联网文化企业,抢占网络舆论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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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国家政策明确指出:“探索国有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或项目合作模式,同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引导和推动文化内容创作生产。
北京市《关于深化市属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资源整合、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支持国有文化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混合型并购基金,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制重组。
好了,今天我们就说到这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国有控股上市文化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制度试点工作,在混合所有制文化企业中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在国有投资运营类文化企业中探索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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