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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视角 | 为国企反腐寻找经验


(文/李松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5年开始,国有企业领域的反腐败则成为关注重点。年初召开的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今年要加大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实现对中管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巡视全覆盖”。

2015年中央第一轮巡视截至日前,已将全部反馈情况向社会公示。此轮巡视派出了13个巡视组,历时两个多月时间,巡视26家央企,近20名高管被查。在刚刚过去的几个月里,高潮期间,甚至出现过平均“一天查处一个”的反腐节奏。

国企滋生硕鼠甚至“老虎”,已不是什么新闻。尤其是能源、建设投资、机械与制造、电信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国有企业已成为腐败高发区。据调查,自2014年至2015年6月初,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至少公布了115名国企高管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信息。十八大以来,仅“老虎”级国企高管便有7人“落马”,国企腐败的严重性可见一斑。



国有企业在我国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国企廉洁性的至关重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不仅有助于国有企业的廉洁健康发展,还能增强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然而,纵然巡视央企的反腐效果显著,但这种方式并非长久之计。一方面,反腐不能只靠中央,央企只是国有企业中的一小部分,中央也不可能做到家家巡视,人人调查。若想根治国有企业中的腐败问题,还需要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努力。另一方面,巡视发现的问题表明央企的监督机制不足。所以,大力反腐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国有企业中普遍性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从根本上改革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真正扭转并清除国有企业存在的腐败隐患。

由北京市委党校罗忠敏教授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新近出版的《国企廉动力》则是当前国企反腐需求下的“应景”之作,是真正契合当今现实需求,并紧扣时代脉搏的研究成果。《国企廉动力》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时期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历史考察与经验研究”的成果。由北京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厚崑为调研组长,领衔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研究力量,基于历史与现实,集合理论与实践,运用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多学科知识,整体研究与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对北京市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和反思。整个研究集合了北京市法院近5年来查处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典型案例1086例;北京市纪委近5年来查处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典型案例898例,还有北京市检察院近年来查处的局级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此外,该项研究还通过对131家市属国有企业进行调查,形成正式样本10808个。在此基础上,完成了一系列研究报告(作为《国企廉动力》一书的附录),提出的对策建议得到了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被北京市国资委纪委采纳。

诚如该书所言,我国的国有企业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是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转换经济体制以及诸多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这是一个复杂而又漫长的历史过程。特别是近三十年,国家、社会和企业都处在改革和变化之中。既有整个社会经济体制转轨带来的权力寻租问题,也有国有企业自身改革所难以克服的制度障碍。因此,从新旧体制转换的艰难过程中来认识和把握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尽管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挑战,但是国企反腐必须直面的重大课题。这里既涉及一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包括制度改革和企业定位,也涉及一些具体政策问题。


《国企廉动力》直面当前国企反腐的难题,力求从历史和现实中为国有企业的廉政建设寻找经验。首先,该项研究从国有企业自身廉政建设出发,寻求历史发展所累积的经验教训。为此,课题组将我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分为四个阶段,改革开放前(1949-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起步阶段(1978-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时期(1992-2002年);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2002-2012年),深入研究不同阶段国有企业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尽管不同阶段在反腐倡廉工作的侧重点上有所不同,但基本思路还是具有连续性。譬如,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必须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必须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重点,切实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必须坚持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企业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等都是不同历史阶段所强调的成功经验。

《国企廉动力》还将目光转向国外,详细考察了国外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问题。在简要梳理国外国有企业产生发展的过程之后,该书总结了国外国有企业反腐败的基础性理论,诸如产权理论、公司治理、代理理论、寻租理论等给反腐败实践工作提供的指导意义。值得关注的是,《国企廉动力》不仅考察发达国家(诸如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的反腐败实践,还研究了新兴工业化国家,特别是以新加坡和韩国为代表的亚洲四小龙,在经济腾飞过程中,如何发挥国有企业的经济引领作用,又能保持国有企业的廉洁治理。

国外实践告诉我们,套用列夫·托尔斯泰的格言就是,成功的经验都是相似的;失败的教训各有各的失败。世界各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中都出现过政企不分、体制僵化、效率低下、遏制竞争等弊端,而这一时期恰是内部交易和腐败丛生的阶段。尽管走出这段泥沼的做法各不相同,但还是有一些统行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国企廉动力》很好地捕捉并总结了这些经验。第一,重视法律建设,构建完整有效的法律体系,建立严格的行为规范。第二,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决策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减少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制和干预。第三,加强内部审计管控和外部监督,从内外两个方向约束企业行为,同时,提高企业经营透明度,让公正的阳光照进国有企业的内部。第四,以公平竞争预防腐败。政府不恰当的管制不仅会扭曲资源配置,导致国有企业效率低下,还容易滋生严重的腐败行为。

从《国企廉动力》提取的经验来看,重点还是国有企业制度改革。这既是反腐败的需要,更是推动国企健康发展的良策。值得欣慰的是,我国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中也逐步认识到,解决国企腐败的根本办法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真正调动外部的市场竞争和内部的权利制衡(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机制。国务院日前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国家发改委还通过加快推广PPP模式,更好地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参与多个公共领域的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的外部竞争环境。实际上,只有握住国企改革的方向盘,踩住制度制衡的刹车,才能真正解决国企腐败的痼疾。

研究国有企业的反腐败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为整体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完善贡献思路,而且还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能够为推进当前的反腐败工作,清除国有企业中的不良现象建言献策。《国企廉动力》是该领域的有益尝试。期待这项成果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反思,更期待这些反思能够帮助国有企业走出腐败灾区。

(作者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作者:罗忠敏 主编

出版时间:2015年6月



本文编辑:诗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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