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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警方查处17起涉嫌网络谣言案件,多人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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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牵动人心,全民时刻关注着疫情的变化,但个别人员在网络上炮制、传播、散布谣言,误导公众,激起民众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截止2月25日,通城县公安局先后查处了一批疫情期间涉嫌网络谣言案件17起,办理行政案件4起,行政拘留4人,训诫20人。并依法对2名造谣、传谣人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惩处。
案例一
2月3日下午,夏某在自家阳台在录制一条“看咯,宝塔花园又确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弱得了”的视频在微信群里传播,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经查实为疫情防控人员在入户为武汉返乡人员进行每天一次测体温工作。违法行为人夏某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之处罚。
案例二
2月22下午,徐某在没有详细了解该视频的前提下,将微信群内一条“捐赠物资”的视频用抖音短视频客户端将该视频加工,并配上不实文字信息发布。23日上午,徐某见其发布的相关信息没有得到关注,为搏得高流量点击,徐某再次将该视频转发到新浪微博网络平台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目前,相关部门依法对徐某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正值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全县人民应做到:从官方权威渠道获取信息、规范网络言行、科学防控疫情,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切勿以身试法在网络、微信等平台发布、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对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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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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