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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3号通告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3号通告
10月14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海安),都在集中隔离点发现,为《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2号通告》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周某的密切接触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医学观察治疗。
确诊病例1:陈某。
无症状感染者1:葛某。
无症状感染者2:刘某。
经初步调查,新增感染者此前行程轨迹涉及风险点位(均在海安)如下:
10月11日,七星湖生态园(海安市黄海大道38号)
10月12日,兰亭苑(海安市永安北路48号)、美好便利(海安中洋现代城店)、金水湾公馆西门京东便利店(海安美城店)、川渝又一村自助火锅烤肉(海安中大街店)、一杆清台球馆(中大街18号楼3楼)。
广大市民如发现与已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入住的酒店或属地联防联控指挥部报告。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非必要不去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有中、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5日
南通市便民核酸采样点
信息汇总(10.8)
(点开截图可放大查看)
崇川区便民核酸采样点位查询方法▼
来源: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编辑:瞿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