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制度 | 活动桌椅租借
为更好地对活动桌椅进行管理,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活动桌椅租借
1. 各机构及部门申请活动桌椅需提前3-7天(不包括申请当天以及活动当天)填写《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活动桌借用申请表》。
(注:周一至周五16:30~17:30到校学生会值班室填写申请表;大型活动(桌子租借数量大于10张桌子或椅子租借数量大于20张则要经过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部长同意后再到值班室进行租借)且需在活动正式开始前1周提前与校生活服务部部长进行沟通后方可进行租借申请)
2. 在申请活动桌椅时,请各机构及部门务必携带借用申请表、活动证明文件(如:活动的策划书、宣传单、摆摊申请表、借用负责人的学生证等证明物),在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值班时间到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值班处,进行活动桌椅借用(温馨提示:协会等正式团体需要有社团联合会审批盖章的活动经费表作为证明物)。
3. 各机构及部门在活动桌椅申请借用时期,如需联系我部工作人员,请勿在上课或休息时间联系(注:我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请见条例下方)。
4. 原则上我部不接受临时租借,如遇突发情况需要临时租借,请借用方负责人先向校团委指导老师及校学生会主席团提出申请,并主动、及时地联系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部长进行租借相关事宜协商。若双方协商后,出现租借方不提前、不主动、不按要求进行桌椅租借,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有权取消本次租借或对租借方予以警告1次处理。(注:临时租借务必提前半天至一天时间申请)
5. 不给予个人租借桌椅。
6. 为活动桌椅借用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申请人需当场在仓库对其借用的活动桌进行借前情况确认,我部工作人员需对出借的活动桌椅进行数量和编号登记,并在使用后进行复检,请各机构及部门积极配合我部工作人员工作。由于活动桌椅数量有限,请各机构及部门按最低需求量进行申请,各机构及部门每天每次借用的活动桌椅数量最大不能大于15张。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以先申请先租借的原则进行借用安排。(注:学院大型活动具有活动桌椅借用优先权,如急需借用活动桌椅的机构可向校学生会主席团申请租借;活动桌椅数量及编号各机构部门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告知值班工作人员进行协调)
7. 各部门/机构凭申请表到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仓库借用活动桌。借用方需在借前仔细检查确认活动桌椅原有的状况,若活动桌椅有缺损等情况,请在搬离活动桌椅前当面告知我部仓库值班人员。借用方活动期间切记爱护活动桌椅并保持活动桌的整洁程度,若活动桌椅在该部门/机构使用后遭到损坏的情况必须要在归还日起5天内修复,出现无法修复的情况按损坏一张桌/椅,按损坏数量记为1次警告为处理原则处理,若损坏严重无法修复需按原物赔偿(赔偿新桌椅须在15天内归还校生活服务部),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归还仓库。如查知为具体部门恶意损坏或者遗忘,该部门或机构将会被列入校学生会服务机构的黑名单,并且该机构或部门需赔偿同样的活动桌,同时取消活动桌借用资格一个学期。
8.借用方归还活动桌椅时,须提前联系我部值班人员开门,各部门/机构将活动桌椅搬进仓库且由我部工作人员清点无误后方能离开。若出现直接将活动桌椅丢放于仓库门口的现象,经联系后仍不配合工作人员将桌椅搬进仓库内,将给予1次警告,情节严重者,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有权取消该部门/机构本学期的活动桌椅借用资格。(注:借用和归还活动桌椅的机构或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仓库值班时间表来搬活动桌椅。如出现超过3次不按照本机构申请表所填写的时间段进行借用者,我部门本学期将停止对该机构或部门借用活动桌椅)如有特殊情况,机构或部门需要提前借用活动桌,请提前8个小时左右与我部值班人员联系。
9. 各部门或机构人员需在我部值班时间内归还活动桌椅,逾时方按警告1次处理。
10. 若没有经过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值班人员登记,私自搬走桌椅的,我部将对该部门/机构停止本学年的租借业务。
11. 未经允许,任何机构/部门/个人不得私自随意拿走仓库的物资,对私自拿走仓库物资者以机构为单位记警告1次处理。
12. 在活动结束归还桌椅时,请申请者于活动结束3天内联系我部工作人员领回学生证。
13. 我部将对警告次数达3次的借用方将取消其本学期的活动桌椅借用资格,整一学年警告次数达5次的借用方将取消其本学年的活动桌椅借用资格。警告次数按每一学年为周期清零。
14. 我部仓库钥匙一律不外借。
15.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归还桌椅,请值班时间结束前30分钟以内联系我部工作人员,逾时者按警告1次处理。
16. 大型活动借用仓库后,需在活动结束后把仓库打扫整洁后有我部成员检查完毕后离开(如果没有打扫或仍然脏乱则记警告一次)。
17. 借放在仓库的物资需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拿回。
18. 同乡会或非正式社团不给予租借。
19. 此租借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所有。
校学生会值班室地点:
麻章校区:翰林楼512
新湖校区:教学楼A548
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仓库地点:
麻章校区:操场主席台
新湖校区:教学楼A251
仓库值班时间:
麻章校区:周一至周五
中午12:00~12:20
新湖校区:周一至周五
中午11:50~12:20
晚上18:30~19:00
总负责人联系方式:
谢尚霖 13690311096
肖 瑶 18288774024
李 楠 13680132881
欧彩焕 15361944912
陈宏锋 13926757606
何家乾 13432508283
委员联系方式:
(麻章校区):
沈凯茜 13432813582
廖文杰 13580832330
刘汇泉 17600001399
马炽华 15118065389
(新湖校区):
詹林欣 13726743388
梁杏仪 18024518195
郭祥林 15875811622
曾 晨 13232219623
冯彩婷 18707520027
黄雅玲 15766278411
田雅昀 16685509818
附:(以下情况记警告次数处理如下)
记警告1次:
1. 中午租借完成时间超过租借时间;
2. 出现损坏桌/椅后无法修复的情况,按损坏数量记作警告次数;
3.未按值班时间借用/归还活动桌椅;
4.临时租借;
5. 私自拿走仓库物资;
6.无法及时归还桌椅并逾时联系值班人员;
7.大型活动使用仓库后无打扫清洁。
记警告2次:
1.遗失活动桌/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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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梁杏仪
撰文 | 曾 晨
图片来源 | 校生活服务部
审核 | 朱嘉悦 谢尚霖 欧彩焕
责任审核 | 周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