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股权并购之——国有股权进场交易操作流程(上)
稼轩并购法律中心第37期
作者 | 牛静 田锋 张瀚文
全文共2888字,预计阅读时间8分钟
自2017年初开始,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昂扬勃发的态势,且一度愈演愈烈,引得政府频频出手,从《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7〕23号)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9号),再到《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市房发〔2017〕77号),直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2018年3月30日)(摇号限购)以及最近一次的2018年6月2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1号)(由此前的“满二满五”放开至“满二满三”),政府之手却总是瞠乎其后。房地产市场炽热引发的直接结果即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一些手里握有房产土地资源的公司企业频频展开并购大战,其中亦不乏一些国有房地产企业,相较于非国有公司企业间的并购举措,国有公司企业间的并购流程更为复杂,步骤更为繁琐,相应的法规规范也更为详尽。笔者结合近期参与的几起国有股权并购案例,从现行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再结合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西部产权交易中心相关操作程序,就陕西省企业国有股权特有的进场交易操作流程向大家做一简单的分享,算是抛砖引玉,以供各位讨论交流。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于2016年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该规定就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三类进场交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定义作出了确定。
程序篇
所需资料篇
一、股权转让(以陕西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例)
1、转让方所需提供的资料;
1)产权转让申请书、产权转让承诺书;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章程;
5)股东会决议或国资委监管机构同意转让的批文原件;
6)拟出让股权的权属证明(工商部门公司登记基本情况表)
2、标的企业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复印件;
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3)标的企业同意出让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4)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5)评估报告及核准备案文件(含土地评估报告及核准文件);
6)企业重大事项说明。
3、股权受让方需要提交的资料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产权受让承诺书;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受让方为个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介。
4)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受让该项股权的决议原件。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受让方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以及金融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产权交易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8)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鲜章。
4、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2)转让股权如设置抵押、担保的,须提供担保权人许可意见书原件;
3)涉及土地性质变化的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4)转让企业国有股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
5)产权交易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增资扩股(以西部产权交易中心为例)
1、增资方申请增资正式公开公告的,应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增资信息发布申请书》;
2)企业增资方案;
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证明,企业章程;
4)增资行为的内部决策文件以及相关批准文件;
5)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6)增资方的投资价值分析材料;
7)对重大诉讼、仲裁、或有负债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的专项说明材料;
8)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9)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增资方案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增资方基本情况(股权结构、业务及财务状况);
2)增资目的、拟增资额、增资后股权结构以及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安排等;
3)增资方增加资本金的主要用途以及预期收益;
4)投资方的资格条件、增资条件和择优确定投资方的方式;
5)其他相关情况。
3、增资方可以根据增资信息预公告期间意向投资方的征询情况,完善增资方案并拟定增资信息正式公告。增资信息以正式公告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2)增资方目前的股权结构;
3)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4)近三年审计报告中的主要财务指标;
5)企业拟募集资金金额和增资后的企业股权结构;
6)募集资金用途;
7)投资方的资格条件,以及投资金额和持股比例的要求等;
8)投资方的遴选方式;
9)增资终止的条件;
10)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4、意向投资方拟参与增资的,应当在增资信息正式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企业增资投资申请书;
2)意向投资方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内部决策或批准文件;
4)符合增资条件的相关材料;
5) 公司章程;
6)其他需要的材料。
时限篇—股权转让
1、披露信息。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产权转让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在转让行为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预披露,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2、确定意向受让方。挂牌信息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省交易中心将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情况和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反馈转让方,转让方收到反馈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
3、缴纳保证金。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2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省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4、签订合同。在确定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退还保证金。省交易中心在确定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且无违约违规行为的意向受让方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约定办理。
6、进行资金结算。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的,首付交易价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对符合产权交易价款划转条件的,省交易中心在转让方提交办理交易价款划转手续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价款划转。
7、公告结果。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省交易中心将交易结果通过中心网站对外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出具凭证。受让方依据合同约定将产权交易价款交付至省交易中心资金结算账户后,省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本文由于篇幅有限,故将本文分为上下两部分,欲知“时限篇—增资扩股”、“国有产权负面清单”以及“西安市四大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对比分析”,且看下回分解。
编辑 | 稼轩文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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