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律师的错误姿势
律师不是大师
虽然业内也有专家型律师、学者型律师,但就整个职业群体而言,在我看来,应该是实干型而不是研究型,更多的是需要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说应不应该,合不合理。
在我看来,法学大师们(如果有)的世界,无论研究的是法学的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无论是古典、实证还是功利,是指方向、定规矩,而律师的工作都是围绕现行法开展的,无论是适应还是规避。除此之外,律师执业还需要面对更加“现实”的问题,案子在哪个法院立?哪个立案窗口更好说话?办案法官的风格是什么,讲理的还是蛮横的?等等这些,我不觉得哪个大师会去研究,但是对具体案件而言,这些可能比法律关系和法律适用更加重要。所以我们从实习期就被教育,也继续教育着我们的实习生,忘记司法考试吧,顺便忘记你在法学院学的那一套,重新认识,重新开始。
律师不是法师
当然也不是魔术师,没有见证奇迹的时刻,这点跟医生很像,好的医生在处理普通病患上更加合理而高效,真要面临绝症,也没办法,但是至少会有准确的判断,不瞎折腾,也不让病患或者家属瞎折腾,即使真的出现了“奇迹”,那也多数跟病患自身有关,毕竟总是有些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好的律师,不会给你个肥皂泡,然后折腾一番,钱都花了,再说不行。
再说到专业性,这点跟医生也挺像,小病患找全科医生就可以了,大毛病还得看专科,律师也如是,那些什么案子都敢接,什么官司都敢说赢的律师就跟专治疑难杂症的医生一样,宁可信其无,不可信其有。
律师不是天使
但也不是魔鬼,没有翅膀,也没有犄角。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在选择客户,而是客户在选择我们,而一旦被客户选择,意味着立场也就确定了,不要指望对方律师“身在曹营心在汉”,因为同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在己方律师身上。有些人说律师“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更像是褒奖而不是贬低,“见人说鬼话,见鬼说人话”这事还能交流吗?有人说“你可以不接,为什么一定要接?”说的跟可以不呼吸,不吃饭一样容易,我还是拿医生做挡箭牌,好的医生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就是“病人就是病人,没有说哪个值得救,哪个不值得!”可以理解一些人的情绪,但有一天你在另一边也许就不这么想了。
善恶是道德标准,不是法律标准。法律标准简单说就是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一定要拿道德标准去评判法律问题,就跟拿职务去评价一个人是否优秀一样,看似好像有道理,实际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说白了,道德是上线,是劝人行善,法律是下线,是防止人作恶。
律师不是经理人
不指向任何人,因为业内确有能人,确实也在相关位置做的很好的。区别在于业务和事务。业界好像有这么个说法,成功的大律师都不办案子了,听了就想“呵呵”,就跟成功的老师都不上课,成功的医生都不上手术台一样,喜剧还是悲剧?
事务工作很庞杂,需要长袖善舞,协调各方资源,能应付上面,也能指挥下面,同时,事务上讲究服从,再牛的总经理也得听老板的吧。而业务要相对简单的多,对事对人负责就好了,律师的工作就是参谋加执行,重点是参谋。遇到过很强势的客户,想法很多的客户,希望怎样怎样,但是希望归希望,法律上的事得听专业人士的,即使不中听不好听也得听!律师是顾问,不是打工的,老板们要是都知道咋做,还要请律师干嘛?
电影中看过这样的情节,医生看完病后病人不满意,医生问病人自己觉得是什么病,病人吧啦吧啦说一堆,医生问病人该怎么治,病人又吧啦吧啦说一堆,医生问病人,既然什么都知道,为什么还要来看医生呢?
律师不是使唤丫头
没有对“使唤丫头”有不敬的意思。听说过一些律师的服务方式,无论是全程贴身无微不至,还是“想之所想,急之所急”,甚至什么“客户永远都是对的”(其实,客户如果是对的,大概也就不需要律师了吧),能够将其它服务业的美好经验嫁接到法律服务中来,希望客户能有很好的消费体验,似乎没什么问题,问题是法律服务跟别的服务一样吗?法律的至高性、权威性,律师的执业尊严又体现在哪里?
往远的说,英国至今保留着大律师出庭戴假发(贵族象征)的传统,当事人不能直接委托大律师(出庭律师),必须要经过事务律师转介才可以,这些看似形式主义,实则不然!地位的尊贵一方面彰显了法律服务的价值和重要性,而另一方面,对所有的从业者而言,执业的身份来之不易,更应当谨慎自己的言行,去维护自身执业的尊严,进而维护法律的尊严。
往近的说,保持一定的距离,只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不是懒,更不是怠慢,是客观,是自重。
如果接到“梁律师,韩总让你下午两点过来一下......”这样的电话,你说我去不去。。。
编辑 | 稼轩文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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