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稼轩分享 | 和孩子签订一份“压岁钱协议”,这可能是给孩子最好的新年礼物

稼轩律师
2024-08-28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天使 Author 何一民


文章来源:法天使

作者:何一民

【特别说明】

1.本合同适用于子女(包含18岁以下的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过年期间接受父母、亲戚朋友等长辈赠与的压岁钱保管,而与其父母或监护人所签订的压岁钱保管合同。

2.本合同范本主要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属无偿保管合同,保证压岁钱不被父母挪用的同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由父母和孩子共同管理压岁钱的使用。

3.本合同不考虑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签约能力,因此本合同为“理想状态下”,为培养父母和孩子的理财能力而设定,仅供参考。

 

【压岁钱保管合同范本】

甲方(寄存方):XX

身份证号码:[1]

乙方(保管方[2]):

身份证号码:

 

鉴于XX今年       岁[3],尚不具备金钱管理能力和理财能力。为协助管理XX过年期间收到的压岁钱,经过友好沟通,双方达成以下压岁钱保管合同:


第一条  压岁钱[4]

1.本合同中压岁钱指2019年春节期间,甲方收到来自于父母、亲戚朋友等长辈的金钱类赠与。[5]

2. 压岁钱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压岁钱来源明细


赠与人姓名

赠与人和被赠与人关系

数额:(¥         元)








第二条  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2.保管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再次沟通协商,可选择续约,或修改部分条款后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决定不续约,乙方应将压岁钱和孳息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  保管方法[6]

1.  甲、乙双方确认压岁钱的保管方式如下:[7]

(1)压岁钱的       %用于定期存款;

(2)压岁钱的       %用于甲方可提取的零花钱;

(3)压岁钱的       %用于乙方支付甲方的学习相关费用;

(4)压岁钱的       %用于                    。

2.  甲方收到长辈赠与的压岁钱         日内,交付乙方保管;乙方收到长辈赠与甲方的压岁钱         日内,通知甲方具体数额,并按照第三条第一款约定的方式保管。

甲、乙双方应如实告知对方收到的压岁钱数额,不得私自扣留或挪用。

3.  定期存款的存放银行账户基本信息[8]:

(1)账户名称:                    

(2)银行账号:                    

(3)开户银行:                    

4.  保管情况汇报:甲、乙双方约定自合同签订后,双方于每个月的月初七天内就压岁钱保管情况进行讨论,包括但不限于储蓄的利息、零花钱的使用情况。

5.  保管期限内,压岁钱产生的孳息均属于甲方。保管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压岁钱及孳息归还甲方。


第四条  零花钱管理[9]

1.  零花钱可用于以下方面:

(1)学习用品;

(2)零食;

(3)同学间交往,如购买生日礼品等;

(4)其他。

2.  甲、乙双方于每月月初3日内确定本月零花钱的提取额度,乙方应于确定额度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有权利提醒催促。

3.  甲、乙双方制作专用记账本,甲方将零花钱使用情况记录,每周结算,每周日晚交由乙方审核。

4.  如本月零花钱有结余,甲方可选择将额度转到下个月,或将结余的钱储蓄至银行账户。

5.  如甲方提前提取下个月的零花钱额度,应提前征得乙方同意,下个月的零花钱额度据此相应调整。

6.  如甲方在未获得乙方同意的情形下,透支使用零花钱,乙方有权在下个月零花钱发放时将透支部分予以扣除,并额外扣除         元作为惩罚。


第五条  用于支付甲方学习费用的管理[10]

1.  压岁钱中用于甲方的教育费用包括:

(1)  学费;

(2)  学习辅助工具,如电脑、课外补习课程费用、书籍资料等;

(3)  其他。


第六条  保管方的变更

就本合同压岁钱保管转委托事宜,双方确认乙方不得将压岁钱转交第三方保管。如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乙方退出本保管合同,并改由第三方保管的,不免除乙方退出前应承担的义务。[11]


第七条  保管费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无偿协助甲方管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压岁钱,乙方不收取任何利息或管理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拒将部分压岁钱交付乙方保管的,乙方应及时批评,并可将相应数额从零花钱中扣除。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第三条的保管方式,擅自挪用压岁钱但未造成甲方损失或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可选择调整保管方法或要求乙方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3.  乙方未按照合同第三条的保管方式,擅自挪用压岁钱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归还压岁钱及孳息,并要求乙方承担       元的赔偿责任。

4.  乙方延迟给付零花钱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零花钱总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5.  甲方未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用途使用零花钱的,乙方应及时批评,并可在下个月零花钱额度中扣除违规使用数额。

6.  甲方在零花钱账本中,故意记假账的,乙方应及时批评,并可在下个月零花钱额度中扣除违规使用数额。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压岁钱转交给第三方保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归还压岁钱及孳息,并要求乙方承担       元的赔偿责任。

8.  保管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选择不续约的,乙方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返还压岁钱及孳息总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亲戚等家属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        省      市       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合同的形式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如补充合同约定的条款与主合同不一致,应视为甲、乙双方对主合同的变更,以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注释:


[1]姓名及身份证号均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上所载的子女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准。

[2]法律规定监护人可代为保管压岁钱,因此乙方应为甲方的监护人,代保管压岁钱。

[3]此处年龄应填写周岁年龄。

[4]关于压岁钱的归属:部分法官认为,根据中国传统文化以及风俗习惯,压岁钱被认定为人情往来,是对夫妻的一种馈赠,因此不宜理解为对孩子的赠与,而应理解为成人之间的礼尚往来。但实践中,相对更多的判例认定压岁钱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因其体现的是长辈对晚辈的关爱与呵护,受赠人为孩子,即孩子是压岁钱的所有权人。

[5]长辈给晚辈压岁钱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中的规定的“无偿赠与合同”,属于受赠人纯获利的行为。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实施其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故八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获得压岁钱的行为无需法定代表人追认,即有效。

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法律行为”,即该条完全排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包括压岁钱的赠与。压岁钱的赠与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否则赠与行为亦告无效。然而关于本条,梁慧星教授认为本条存在法律漏洞,若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一概无效,有违社会经验,并且不合情理。梁慧星教授建议类推《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宜认为对于未满八周岁儿童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是否有效也应结合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判断,受赠压岁钱为纯获利的行为,应为有效。

因此,本合同中认定:压岁钱的获得方式有两种,一是长辈直接将压岁钱赠与晚辈;二是长辈将压岁钱交付给晚辈的父母,由父母代为保管。但两种方式,赠与合同均成立、有效。

 [6]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职责是代理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父母在代为保管未成年子女的压岁钱时,宜应尊重被监护子女的真实意愿,依照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除为保护被监护人利益的以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父母对于子女压岁钱仅享有基于监护权衍生的保管权,而没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7]我国法律未明确区分有利于被监护人和不利于被监护人的保管情形。根据现有法院裁判,监护人将压岁钱用于储蓄、与学习相关的教育投资、买房投资、将压岁钱出借给第三人都未被认定为不利于被监护人。

[8]甲、乙双方可协商其他的存款方式:如支付宝、微信账户等。

[9]本条所指零花钱管理,仅指压岁钱中的零花钱部分,不包含日常零花钱的发放和使用。

[10]父母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不因压岁钱的冲抵而减少。现有法院裁判中,子女请求父母返还压岁钱,父母以将压岁钱用于子女教育抗辩的,由父母承担证明责任。如父母举证成功,则不承担返还压岁钱的法律责任。从裁判结果来看,目前裁判规则对于父母方较为有利。从子女方角度出发,子女可约定用于学习教育的压岁钱比例(越低越有利),避免出现争议时“血本无归”。

[11]如乙方为甲方父亲或母亲,压岁钱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一方因离婚退出本合同,实际保管一方应将压岁钱及孳息予以返还。


编辑 | 稼轩文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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