稼轩分享 | 关于法定代表人的29个知识点——合同签订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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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胡佳伟
合同签订及责任篇
十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权利?
1.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2.法定代表人可以超越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与他人(善意)签订合同;
3.代表公司参与诉讼;
4.公司工商档案查询和变更登记等的权利。
十六、股东会任命的法定代表人与工商登记不一致怎么办?谁才能代表公司?
工商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效力,如果涉及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因公司代表权而产生的外部争议,应以工商登记为准。如果公司与股东之间因法定代表人任免产生的内部争议,则应以有效的股东会任免决议为准,并在公司内部产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效果。
十七、工商登记显示A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A在签订合同时,已经被停止职务,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1.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对外具有公示效力,如涉及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因公司代表权而产生的外部争议,应以工商登记为准。A对外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合同成立并生效。
2.如果第三人对于A被解除职务存在明知,或者明知某公司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存在错误或无效,第三人对签订合同存在恶意,那么A代表法人的行为应为无效。
十八、法定代表人超越章程规定的职权对外表示意思是否有效?
法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法院认为章程对法定代表人权利的限制属于内部规定,不具有对外的效力。虽然章程在工商局进行备案,存在对外公示的效力,但是强加给第三人对公司章程的审查义务不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第三人对公司章程不负有审查义务。第三人的善意是由法律所推定的,第三人无须举证自己善意;如公司主张第三人恶意,应对此负举证责任。所以,法定代表人超越章程规定的职权对外表示意思有效。除非证明第三人存在明知和恶意。
十九、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在职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即使没有加盖公章也是有效的。
二十、没有加盖公章的前提下,只有有公司高管(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有效?
公司高管不具有签订合同的权限,其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果高管签字让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那么高管的签字是有效的。当然,相对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二十一、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其赔偿?
可以。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公司及股东均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二十二、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的作用。
印章具有和签字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有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活动中使用印章,盖印章则等同于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十三、如何约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限?
1.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进行限制;
2.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3.完善用章管理。
二十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处理公司事务的法律效果?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其行为结果归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授权他人处理公司事务的,该行为结果归于公司。
如果法定代表人以自己名义委托他人处理其在公司中的事务,该行为属于个人之间的委托,法律后果应归于该法定代表人个人,再由该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负责,承担相应后果。
二十五、法定代表人任免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二十六、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的任免方式。
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
1.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的情况。章程可以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同时可以在章程中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任免或者董事会选举产生。
2.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的情况。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所以,如果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的,由股东会任免。
3.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的情况。法律规定董事会可以决定聘任公司经理。如果章程规定由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则由董事会任免。
二十七、任免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法明确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除此之外的事项,需要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任免法定代表人,需要股东会决议的,需要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但是,如果章程规定任免法定代表人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意则有效。
二十八、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应该提交如下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十九、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1.法定代表人因履行职务行为无需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3.最常见的刑事责任。
(1)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3)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4)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5)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
(6)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7)集资诈骗罪;
(8)侵犯商业秘密罪;
(9)合同诈骗罪。
编辑 | 稼轩文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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