稼轩分享 | “西藏冒险王”遗体寻找引发的谣言——祸从口出 罪从口入
✎ 第 530篇 原创
文 | 稼轩律师 邹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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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西藏冒险王”王相军遗体被找到的消息在网络发酵。文章称,救援队1月29日在王相军失踪处发现三具遗体,其中一具与王相军相似。网友们紧急呼叫致电西藏嘉黎县应急管理局和嘉黎县警方,均被告知系谣言。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待救援队到来后,将启动第二轮搜救工作。
总有一些人在灾难面前不是悲天悯人或是出手相助,而是冷眼旁观的看戏不怕台高,再或是搬弄是非的去混淆视听。
君不见被谣言害死的国民巨星阮玲玉留下人言可畏的感叹,仍发人深省。在封建王朝里,小人的诬陷就是舆论,导致了多少清官流亡在外。
虽说如今的开明社会提倡言论自由,但任何自由也得在法制的范围内。毕竟,法律是个圈,自由在里边。
生活中,自以为是的嚼舌根可能真的会应验那句古话:祸从口出。从而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对于言论不当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更会触犯刑事犯罪。
针对国家发表不当言论,会触犯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等。
针对社会发表不当言论,公民可能因为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罪,触犯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2010年8月4日,李泽强为发泄心中不满,用手机编写短信“今晚要炸北京首都机场”,并向数十个随意编写的手机号码发送。天津市的彭某收到短信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立即通知首都国际机场运行监控中心,该中心随即启动紧急预案,对东、西航站楼和机坪进行排查,并加强对行李物品的检查和监控工作,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严重影响了机场的正常工作秩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泽强法制观念淡薄,为泄私愤,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并故意向他人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针对个人或企业发表不当言论,会触犯侮辱、诽谤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
2011年动车事故发生后,当年的网红“秦火火”通过微博发布了“动车事故2亿元天价赔偿”的假消息。不到两小时,就有12万人转发微博,导致当时的铁道部都不得不出面澄清。秦火火也被网友冠以“谣王”称号,并指他要“谣翻中国”。这种行为已然构成犯罪。北京朝阳区法院以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有期徒刑三年。
无任何成本的嚼舌根,会给社会和他人带来巨大的伤害。法治社会,要时刻谨记祸从口出,罪从口入。
当然,如果你不幸遭到网络诽谤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公民如遇到网络诽谤,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在此期间,报案人可向受案单位咨询办理情况。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是以实际点击为准,相关统计情况属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报案人并不需要了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依法通知报案人相应情况。
3、报案人所需准备的材料是视具体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报案材料将有差异。因此,建议公民报案时先与受案单位联系,确定所需材料后备齐相关资料前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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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稼轩文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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