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稼轩分享 |消费维权50问之篇三

JIAXUAN LAWYER 稼轩律师
2024-08-28

文 |  行政法与政府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预计预览时间:10分钟


31. 快递服务商家在提供服务时有哪些特殊要求?


答:商家应当与消费者约定快件送达的时限和地点,验视快件内件及完好状态,记录快件的重量、数量,明确违约责任,并要求发件人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保障快件的寄递安全。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发生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快递服务商家与消费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无约定且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32. 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是什么?


答: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33.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以受理消费者投诉吗?


答:可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或者提出意见转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或者专业委员会协助调解纠纷,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申请仲裁。


34.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以代表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答:可以。但是有前提条件:对经营者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才可以代表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5.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否有权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标准?


答:有权。


36.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答:一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是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7.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收到消费者投诉材料之日起几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答:七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且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38.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消费者投诉的案件进行调查、调解,在多少日内结案?


答:一般应当在四十日内结案。对疑难、复杂的投诉案件,调查调解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39.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调查、调解应派几名人员参加?


答:应当有两人以上参与,情节简单的也可以安排一人。


40.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几日内处理?

答: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法律、行政法规对投诉处理时限和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1. 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同意调解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多少内完成调解?


答:六十日内完成调解,且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


42. 消费者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的,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消费者应当提供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并提出明确的投诉要求、理由和相关事实依据(如商品实物、购货凭证、服务单据等能够证明消费关系存在的证据)。


43.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需要承担的费用有哪些?


答:应该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4. 经营者能否搜查消费者的身体?


答:不能。


45. 经营者能否擅自出售或泄露消费者的个人合法信息?


答:不能。


46. 经营者能否强迫、变相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答:不能。


47. 强迫交易的经营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公安机关可对强迫交易的经营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8. 经营者、销售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按照什么标准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答:消费者可以按照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标准要求赔偿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49.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十倍赔偿?


答: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50. 对经营者处多少钱以上的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答:处十万元以上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附:消费维权小案例


案例一:临近双十一,张某在某大牌产品淘宝店铺首页刷到“全场面膜买30片到手100片!全国唯一最低价!全年最大力度!超级超级划算!买到等于赚到!”结果下单后实际收到了30片面膜,该店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张某该如何维权?


答:存在。张某可以直接向该淘宝店铺主张赔偿,也可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店铺予以惩处。


案例二:小孩在培训机构被其他小朋友打伤了,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首先应由侵权行为人即出手伤人的小朋友及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培训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END -
编辑|稼轩文编社

历史文章:
稼轩分享 | 消费维权50问之篇二
稼轩分享 |消费维权50问之篇一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稼轩律师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