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稼轩分享|顶流嫖娼违法背后的法律账单

JIAXUAN LAWYER 稼轩律师
2024-08-28

✎  第 834 篇 原创文 | 稼轩律师  邹帆预计预览时间:7分钟




9月11日下午,“平安北京”发布情况通报:近期,北京警方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将演员李某某(男,35岁)查获,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中秋节期间,这一通报迅速占据热搜,引来无数网友的震惊和惋惜。


这不是一时的“意乱情迷”,而是真真切切的违法行为!

Part 1嫖娼背后的法律账单


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


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虽不成立刑事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其背后直接和间接付出的法律代价是巨大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也即意味着,嫖娼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也不意味着你能独善其身,“社死”的震慑力超出你的想象。


顶流因此丢掉了代言,取消了奖项,从此“凉凉”。普通大众也会因此丧失学习和相关工作的机会和资格,葬送大好前程。

公职人员嫖娼会被撤职甚至开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21条规定:“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在校大学生嫖娼,影响学业。嫖娼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会被通报学校,学校会依校规校纪进行处分,严重者影响正常毕业,甚至作开除处理。

2020年9月,上海复旦大学有3名在读研究生因校外嫖娼被抓。警方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三天的行政处罚,并通知了学生家长和学校。复旦大学随后给予该三名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

影响入伍政审。根据《征兵工作条例》规定,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政审不合格。

嫖娼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队伍纯洁性,所以政审直接不合格。

影响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政审。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国企入职考察环节中,基本上都会要求提供本人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嫖娼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记录在政审环节中无法通过。

可能会被公司辞退。嫖娼被治安拘留会导致旷工,公司章程如果对连续无故旷工作出规定,那么公司则可依据公司章程及《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对嫖娼员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可能会被行业协会驱逐。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演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从业规范,规范包括10项义务性、责任性条款以及15项禁止性条款。

《办法》第八条规定:演艺人员不得出现“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的其他情形”。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违反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可以采取的自律惩戒措施包括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取消相关评比资格,还可以实施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也即所谓的“封杀”。

Part 2卖淫嫖娼,为什么不可以


让很多人不能理解的是,卖淫嫖娼既然事出自愿,不是强迫行为,在有些国家甚至是合法行为,为什么在我们国家不可以。


首先,卖淫嫖娼行为与社会道德要求格格不入,更与当下文明、和谐和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卖淫嫖娼场所也往往是罪恶交易、诱发犯罪的秘密场所。


其次,卖淫嫖娼的合法化助推了逼良为娼。


在我国,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面对性侵害,犯罪人主观上是否有强迫的故意,被害人主观上是否自愿是决定罪与非罪关键点。


卖淫嫖娼的合法化,会导致司法实务中对女性“自愿”认定的困难。毕竟,卖淫嫖娼都合法化了,一旦被“逼良为娼”如何在法律上面对性侵害说“NO”,将增加一定难度。


这无疑是当今社会妇女权益保护的历史性倒退。


最后,嫖娼具有诱发刑事犯罪的高风险。


嫖宿幼女的行为涉嫌强奸罪。《刑法》第358条将嫖宿幼女(不满14周岁)行为认定为强奸罪,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涉嫌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Part 3大数据扫黄,侥幸皆是枉然


关于李某某如何落网前因后果网上猜测四起,但无论哪个版本为真,都改变不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真理。


网络的隐蔽性并不会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反而意味着扫黄全方位开启。


一般而言,网络公安会通过“9点以后有规律地进行大额转账收款的用户”、“女性年龄在20-35岁,无固定工作却经常出入高级酒店、足浴按摩、洗浴中心或会所”等关键信息进行定位。


再由网络公安人工核查,一旦被列为嫌疑人,网络公安则会和社区(传说中的“朝阳大妈”)、辖区民警联合调查,合作办案。


卖淫嫖娼的背后往往涉嫌有组织犯罪,只需调查其银行和支付平台交易流水后的规律,再传唤与其交易过的嫖客固化证据,顺藤摸瓜曾经的“失足”之人,加之嫖娼案件的追诉期最高可至6个月,一切侥幸都只是枉然。


李某某的涉案被抓,是一次顶流的塌方,更是法律对每个人的告诫。即便是白与黑之间的那一点灰,也能成为葬送光鲜人生的起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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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稼轩文编社  
今日看点:稼轩分享 | 触犯法律,吴亦凡的流量、人设终究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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