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稼轩分享| 法律擒“贼” 帮你抓住消费者“刺客”

JIAXUAN LAWYER 稼轩律师
2024-08-28
 ✎  第923篇 原创
文|稼轩律师 邹帆
预计预览时间:8分钟
又是春风拂面三月天,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令人耸动的消费者“刺客”案件,不禁让人感到阵阵凉意。偷梁换柱、以假乱真、迷魂大法式的破坏市场健康发展的伎俩,不仅会受到消费者的唾弃,更会受到法律制裁,轻则行政处罚,让非法所得如浮云,重则涉嫌刑事犯罪,深陷囹圄。

一、香米与“香精”米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不法商家将本地大米伪造冒充成泰国香米的案例。


为了以假乱真,一些商家不满足于卖弄文字游戏,而是往大米里添加香精。而再往上游追溯,为大米提供香精的厂家并没有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其使用原料配方的安全性也未经检验。


“香精大米”的存在,不仅给购买这些伪劣粮食的消费者造成健康危害,也在更大范围内消解着公众对粮食消费的信任感,最终威胁到粮食安全。


在假冒泰国香米的生产、加工、销售的一整套链条上,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在造假,也都触犯了法律法规。


1. 涉嫌伪造、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对于“香精大米”的上有环节,厂家如若伪造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则涉嫌伪造、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最高可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香精大米”所添加的人工香精的行为,在行为认定上属于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行为,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认定标准。如若添加的香精成分本身具有毒害性,则属于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性原料,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刑法罪数法则的规定,无论具体成立哪一罪名,都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


3. 涉嫌虚假广告罪


根据刑法规定,虚假广告罪的责任主体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因此如果广告商或是广告发布者明知“香精大米”并非泰国香米,而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的则会涉嫌虚假广告罪,最高可判处2年有期徒刑,单处或并处罚金。


因此,作为市场产品宣传的主体,切勿因为自己不参与制假或售假,而以为会侥幸逃脱刑事法律制裁。



二、谁是医美“刺客”


3.15晚会的第二枪指向当下网红行业——医美。


不可注射的美容针,却堂而皇之的拿到了医美行业展览会,随意进行注射,注射的人员竟然只是不具有医师资格的销售人员。


2022年,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整形美容用注射材料按照最严格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而“妆字号”的日用化妆品只能外用于皮肤表面,不可以被用来注射。


从2015年到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每年收到的医美行业投诉从483件增长到7233件,增长近14倍。


1. 涉嫌非法行医罪


将“妆字号”化妆品随意注射在皮下组织中,且操作这一注射行为的主体不具有医师资格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行医罪,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


2. 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医美生产厂商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非法生产化妆品;未取得健康证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生产化妆品则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单处或并处罚金。


3. 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


医美行业如若为了节约成本,一位追求表面医美效果。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或者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妨害药品管理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虽是市场经营的主体,消费者才是市场发展的“甲方爸爸”,欺骗和糊弄终究会伤了企业自身发展的根,最终影响整个市场的良性循环。


在雪山崩塌以前,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企业应该遵守法律,严格自律,健康合规经营,才能擒获住消费者的心,争取到市场份额,获得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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