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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文介绍广东省法学会先进经验

2017-03-30 广东省法学会

编者按:2017年3月29日,人民日报大篇幅刊文报道广东省法学会的先进经验。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前言

       长期以来,法学会在人们的眼中总与高深的法律研究联系在一起,而与法律界的实务较为疏离。相比于全国大约6万人的法学教研队伍,法律界还有300多万人的政法队伍、约30万人的律师队伍,这些人大部分都活跃在基层。但由于基层法学会建设的薄弱,其许多工作出现了被人称为“悬在空中,不能落地”的现象。


基层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如何接到基层的“地气”,这是许多人都头疼的问题。在广东,那里的法学会从2015年起就开始了这方面探索,如今也已有声有色。


为群众法律需求雪中送炭

        2015年,李某在一家工程公司打工时不慎从高处跌落,经医院诊断为脑挫裂伤。但由于用人单位此前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更没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面临巨大困难。病床上的李某的医药费迟迟没有着落,陷入了绝望的李某一家,此时听说有家叫中立法律服务社的机构可以为工伤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于是就找上门来。

  值班人员听完事情原委后,发现案件举证期限只剩最后两天。除了立即决定免费提供公益法律援助服务外,值班服务者还调动其律师资源,经过加班加点赶时间,终于按时完成了所有举证工作,为李某赢得了案件的胜诉,解了这一家的燃眉之急。

  这家伸出援手的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2015年初由广东省法学会创办,它也为其他地区开办此类机构起到了示范作用。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欧永良介绍说,法律服务社通过省律协挑选了25家广州地区优秀律所212名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另外省法学会部分理事和28个学科研究会的专家学者、退休政法“四老(即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教师)”共100多人也积极报名参与服务社工作。“现在法律服务社每天由两名执业律师、一名退休老法官或老警官和一名省法学会理事值班,为群众提供常态化的免费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广东全省已有深圳、东莞等16市成立了这样的中立法律服务社,为当地百姓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佛山市更筹划在县区一级加以设立中立法律服务社。

  “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按规定普通的信访渠道不予受理,有这样一个中立第三方的机构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能够及时化解很多社会矛盾。”参与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公益服务的退休警官李建军说。

  截至今年2月28日,仅由省法学会创办的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成立以来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案件631件、686人次,其中信访案件382件,涉法涉诉案件277件。

  “法学会作为第三方开展工作,是群团组织的一个很大优势。”欧永良告诉记者,这样的角色定位使其既不属于党委政府,也不具有司法行政色彩, “法学会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地位中立,不属于矛盾纠纷的任何一方,比较客观公正,群众易于接受。”



汇集各方力量“以法兴企”

       “我的企业遇到假冒包装之类的侵权行为时,取证难、维权成本高,有时还会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以至于侵权行为越来越猖狂。请问专家,对于这些知识产权上法律风险应该怎么应对?”在3月17日一场名为“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的论坛上,广东佛山一家企业的负责人现场倒出了他一肚子的苦水。对此,受邀出席的国内权威知识产权专家现场就根据企业情况予以了解答,并给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佛山市的南海区经济发达,大量民营企业“扎堆”,但在面临经济下行压力的时期,这里的企业对于法律风险也尤其敏感。因此,在“企业经营发展法律风险防范”的主题下,这场聚齐了熟悉相关法律的权威专家、政府部门官员的交流活动从头至尾始终座无虚席。

  “切实解决企业难题,帮助企业走出‘信权不信法’的误区。”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说起当初由法学会创办这个文化沙龙的初衷时说,不同于信访上访或现场办公办案,文化沙龙利用其氛围活泼、内容灵活、交流深入的特点,通过联络组织,让政府与企业面对面交流,由法学法律专家、政府部门代表就企业经营面临的法律问题、政策法规方面的疑惑进行解答,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指引。

  据了解,“以法兴企”活动自2015年8月开展至今,已分别在广州、深圳、汕尾、江门、东莞等地成功举办了九期,地域涵盖了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各类型民营企业,累计有数百名企业家参与活动。



“对”“碰”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广州市的广氮社区是关闭企业广州氮肥厂的生活区,这家企业2000年关闭后,留下了3100名下岗职工和18项历史遗留问题。然而,十多年来,一个问题复杂、困难群体多、老龄化程度超过40%的单位型社区却变成了自治型的幸福社区,这是怎么做到的?

  “党政引领,依法治社。”天河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彪总结这里的社会治理经验时说。

  天河区的法治资源雄厚,区内聚集了18所高校的法学院系,集中了广州1/3的律所和四成左右的律师,也因此成为广东最早成立区法学会的地区之一。“车陂街的法律服务进社区及通过‘对对碰’解决矛盾纠纷,实现了街道、法学会和律所的三方共建,大力推进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天河区车陂街党工委书记杨建新说。

  社区成立之初,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员人数多、素质高的优势,探索出“对对碰”矛盾化解新模式。群众有矛盾纠纷时,党组织召开“对对碰”民主协商议事会议,让居民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在议事中化解矛盾,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共识。与此同时,这里还设立天河区法学会车陂法律服务工作站,与驻站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律师集法律咨询员、纠纷调解员、普法宣传员等多种角色于一身,引导居民通过理性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越到基层,法学会就越要突出服务的功能,这样才能做出影响力。”梁伟发认为,“认识法学会的优势所在,才能真正使法学会这个群团组织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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