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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你的土地被违法征收了

2017-09-01 刘小云 盛廷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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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近期的接待咨询中,有位甘肃的王先生说,他们那的耕地政府要租用,建设一个木材物流园,每年的租金补偿是1500,租16年,王先生咨询是否合法,这样补偿是否合理?通过这样一个例子,小编就与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这个“以租赁代替征收”的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典型的“以租代征”,以租代征是在征收集体土地上会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以租代征简单的来说就是以租赁集体土地的形式,在土地上进行非农建设,这种是违法的行为。接下来就与大家简单的说一下以租代征的几个表现形式:


第一种表现形式:基层组织政府直接租赁或者说转租集体土地。


第二种表现形式:村委会租用老百姓的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三种表现形式:用地单位跟个人或者村委会直接签订一个租赁协议,这个租赁协议的内容大致就是租赁当事人的土地多少亩、用来做什么、每年的补偿金额是多少、租赁多少年,大概这些基本情况。



如果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那么您家就要注意了,这个就有可能是以租代征,以租代征是一种违法的征收。


一般来说,对于农村的土地,从土地性质上说是集体土地,只能是用于建设本村村民的宅基地,或者建设本村的学校、广场、花园、还有其他公共设施,用来提高本村村民的生活质量与生活环境的建设。


任何外来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使用本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只能使用国有土地。如果使用集体土地,就必须依照法律程序与规定进行征收不能租赁。以租赁的方式进行征收是违法的。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征收才是合法的征收呢?


简单的来讲,合法的征收前提就是征收主体必须合法,征收主体按照合法的流程进行。


有权力征收集体土地的主体: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征收土地里面含有基本农田的、普通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要由国务院进行报批,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其他的任何权力机关都不能进行征收。因此当大家看到其他行政机关征收自己土地的话那就是违法的。


集体土地上进行征收要透明:

有的当事人会问:征收过程是保密的吗?在这里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在整个征地的过程中应该是透明的,要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也就是说征地拆迁不是隐隐藏藏的,被征收人什么都见不到的。正常来讲的话,整个征地拆迁的流程,老百姓是要全程参与的。


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具体来讲,征地前国土局要张贴一个征地预公告,告诉被征收人,因为什么项目要征收、大约征收土地多少亩或者说拆迁多少户、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等相关内容,老百姓有异议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开听证会。



征地拆迁前期征地预公告的报批资料也是不能缺少的,必须依法进行。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土局也要对土地进行地籍调查,并对地上附着物进行登记。这个过程,老百姓也是必须知情的。


征地批准之后,市、县级政府要张贴一个征地公告。主要是告诉被征收人:土地是被什么机关以什么文件批准征收的、补偿标准等等。这个征地公告的时间应该是从征地批文下来之日起十日内公告。拆迁部门的应该通过新闻、广播或者说张贴公告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告知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相关征地的情况。


如果你们的土地被征收了但是征地公告都没有见到过的话,这个也是存在的违法点。在制定补偿过程中,国土局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也是依法进行公告的。相关政府要告知百姓有听证的权利,百姓要求听证的应该依法组织听证。所以说,整个征地拆迁的过程实际上就应该是老百姓积极参与的。



集体土地上补偿款的发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地的补偿款应该是一次性发放到位。本案例中王先生是收到政府每年发放的一千五百元,就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建议大家多找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多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以后的维权是大有帮助的,希望今天小编的讲解能帮助大家认识到“以租代征”这个违法行为,提高大家对征收集体土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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