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最新互动福利 | 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企业如何在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中维权
活动背景
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即由于互联网新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领域不断延伸与拓展,催生了各种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同于以往传统的有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认定在实践中争议较大,我国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增设了“互联网专条”。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指导意见主要依据《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制定而成。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对电商平台“二选一”争议作了回应,称平台内经营者依据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提起诉讼,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目前我国立法和现实的差异,更使得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性面临挑战。司法如何认定和评价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展开的新类型竞争行为,可能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和未来走向。那么企业在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中应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社交平台用户信息的归属权与平台数据合法权益的边界,Robot协议是否要遵守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以及购买竞品的搜索关键词是否一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在搜索结果上仅排名采取跟随策略而非替代策略是否依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企业如何在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中维权,特别邀请到达晓律师事务所和高级合伙人林蔚律师,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南。
基本信息
活动主题: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企业如何在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中维权
活动时间:2020年7月10日
参与对象:中外资企业法务 合规人士
活动形式:视频直播
嘉宾简介
林蔚
达晓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林蔚律师具备自动化与法学的复合教育背景,林律师致力于传统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同时对信息网络和文化传媒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涉及互 联网的新型业务广泛涉猎,其主要业务领域包括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信息网络、文化创意的保护。
林蔚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代理了中美之间最大的知识产权纠纷-美国超导诉华锐风电高达三十亿元标的额的技术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侵权案,同时为三星、中兴、小米、阿里、美团、VIVO、金山等知名的互联网和高科技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也为交通部、北京大学、齐鲁制药、恒瑞制药、恒大地产、平安集团、金融街控股等国家部委和大型商业机构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
林蔚律师在网络著作权、网络不正当竞争、网络游戏、文化传媒领域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处理过数百件信息网络知识产权纠纷,曾作为文化部的法律顾问,参与《网络游戏暂行办法》的制定;曾作为微软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上海自贸区的游戏机入华项目;曾作为国家体彩中心的专项顾问,处理互联网销售彩票的法律事务,办理了一系列具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例。
活动流程
15:00 会议开始
一、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一)概念
(二)特点
(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表现形式
(四)构成要件
二、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类型及典型案例
(一)劫持流量
(二)干扰
(三)恶意不兼容
(四)其他
三、企业维权措施
(一)规范自身行为(内控体系)
(二)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司法动态
(三)发现侵权行为后的维权措施
16:00 Q&A环节
16:30 会议结束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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