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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回顾丨7月9日北京线下:站在制裁与反制“十字路口”企业应该何去何从?

推荐关注→ LCOUNCIL 2022-11-25

着今年6月10日《反外国制裁法》的颁布实施,中国反制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面对当前以中美关系为代表的复杂国际形势,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中国企业、以及高度依赖中国市场和供应链的外国企业均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站在制裁与反制的"十字路口"企业应该何去何从成了很多中外企业面临的难题。

2021年7月9日,LCOUNCIL联合金杜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市开展了以“站在制裁与反制‘十字路口’企业应该何去何从?”为主题的研讨会。会议旨在梳理并回顾中国反制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着重针对《反外国制裁法》的重点法条加以解读,并就近期中外企业高度关心的实务焦点问题进行分析。60位来自各个中外企业的法务同行参与此次会议,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史晓丽教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景云峰、李政浩律师三位分享嘉宾一起探讨如何找到有助于自身发展的合规生存之道!


嘉宾致辞


活动伊始,LCOUNCIL创始合伙人杨雅女士,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徐萍律师对本次活动进行开场致辞,她们表示非常欢迎来自各个行业的法律同行们参与本次会议,同时预祝本次活动能够顺利完成!


嘉宾分享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景云峰律师从中美关系的形势分析、美国对华整体政策的变化、拜登及其团队对华立场及倾向、美国联合G7抗衡中国、美国涉疆部分限制性措施、美国涉港部分限制性措施、美国对华限制性措施—涉军清单、涉美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主要商业风险8个方面介绍了美国对华的制裁背景以及最新动态。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景云峰

景云峰律师表示,涉美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主要商业风险分为供应链与产业链。出口管制违规会导致涉美受控物项供应链“休克性“中断,而经济制裁则导致业务“断崖式”全面停摆。他还强调出口管制违规可能带来的其他不利后果有以下五点:


一、无论最终是否被判定违规,受到美国政府调查本身会对企业自身及关联企业造成不利影响,引发合作伙伴不安情绪;

二、供应链安全:虽然从法律上来讲,只影响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但在实践中,影响关联及附属公司获取美国产品和技术的能力;

三、对公司未来的上市、投融资计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可能会被采取“过度合规保守政策”的交易方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从而影响企业信誉;

五、企业高管人员赴美及其同盟国(“五眼联盟”)受到调查等风险增加。


随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史晓丽教授向与会同行就《反外国制裁法》重点进行解读。《反外国制裁法》经过初次审议、第二次审议,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其立法目的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反外国制裁法》的出台具有划时代意义,它是中国第一部全国人大层面制裁法(国家主权)。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 史晓丽

史晓丽教授主要从以下6个方面开展《反外国制裁法》的重点解读。

1. 反措施启动前提:针对多种情形

2. 中国可以采取的反制措施

3. 执行反制措施的义务人与违法责任

4. 反制决定的效力与可诉性

5. 禁止执行:外国对华歧视性限制措施

6. 反制措施立法的授权条款



史晓丽教授着重强调了第五部分内容“禁止执行:外国对华歧视性限制措施”。除此之外,她还表示,《反外国制裁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义务主体包括境内外组织、个人,范围较广,但未来该条适用可能较为审慎,企业无需过度紧张。就《反外国制裁法》与此前颁布的其他相关法规间的关系,史教授认为鉴于《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主要面向外国针对第三国的制裁,《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相较而言更属于《反外国制裁法》的下位法。


除此之外,史晓丽教授指出反制措施立法的立法授权条款为第十三条,对于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除本法规定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可以规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反制措施。其可受《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2020.9.19,商务部)、《出口管制法》、《数据安全法》等其他法制约。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政浩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政浩律师就《反外国制裁法》实务热点问题开展了详细的解说。李政浩律师在讲解时,不仅列举出了问题相关的法律条文,也向参会同行分享了金杜律师所对这些热点问题的观点。对14个热点问题详细专业的解析让同行们更深入的了解了《反外国制裁法》对于企业的影响。


热点问题解析之后,景云峰律师分享了三点企业应对策略建议。一是跨境调查的风险与合规应对;二是中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与法律责任;三是持续关注立法动态,完善内部风控机制。景云峰律师重点强调了持续关注立法动态,完善内部风控机制。他强调企业应该做到实务合规应对应该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 确立优先遵守本国法原则

作为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有责任也有义务优先遵守作为本国法的《反外国制裁法》及其他中国反制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才是在对外开展国际投资或者贸易活动过程中,遵守所需适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重大涉外项目事先风险评估

如果在实际开展业务中不能做到未雨绸缪、则一旦发生中外法律冲突,将可能会导致重大交易项目中途夭折、又或海外投资难以正常获取收益等重大损失。


建议企业应当针对重大涉外敏感项目加强事先风险评估,既有项目应当开展重新评估,尽最大可能避免发生中外法律冲突的情形。


三、牢固树立底线思维

就正在推进过程中的重大敏感或者风险较高的海外投资项目或者高度依赖国际供应链的国内项目,建立包括但不限于协商退出等应急处置预案,最大限度降低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和重大损失。


会议的最后阶段,前来参会的法务同行纷纷就自家企业所遇问题向嘉宾们提出疑问,分享嘉宾结合自身经验和相关法律一一作出了专业的解答,此次会议让每一位参会人员收获颇丰。

本次活动已圆满结束,感谢各位法务同行莅临现场,同时感谢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活动的鼎力支持,也感谢史晓丽教授、景云峰律师、李政浩律师的专业分享,LCOUNCIL期待为各位带来更多专业的活动分享,也欢迎更多同行在未来参与我们的线下精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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