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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同行,共护未来!鹿城区检察院举办未检主题开放日系列活动|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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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新“两法”,推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共护未成年人美好未来,6月3日,鹿城区检察院举办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


01

召开专题座谈会

汇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6月3日上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在区检察院召开。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妇联、区关工委、区民政局、区文明中心等部门代表,温州市女童保护工作专业委员会、温州市女律师协会相关代表及媒体记者等参加。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雁湖从“精细化办案,落实双向保护”、“融合式监督,推进综合保护”、“标本兼治,助推社会治理”等三个方面通报了2020年以来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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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对区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表示肯定和支持,认为检察开放日活动让他们更加清楚直观地了解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并就如何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出了意见建议。



02

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

首批“校园观察员”持证上岗



为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6月3日下午,区检察举行首批“校园观察员”聘任仪式,首批受聘人员为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


“青年律师在寻获线索、固定证据方面更具法律专业性,同时也有更多机会接触未成年人维权案件,他们热心公益,关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也愿意当好未成年人的成长守护人。”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庄甜甜介绍。


座谈会上,第七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向校园观察员重点介绍了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例以及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开展情况,并针对校园及周边涉未公益诉讼案件类型、线索分布以及校园观察员的主要职责、工作思路进行培训。



据悉,第二批“校园观察员”的聘任正在筹备过程中,第七检察部将会与义工团队以及其他热心社会公益的志愿者合作,努力做好、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03

聘任、宣讲、“成团”

“两法”普法火热校园



5月份以来,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举办3场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覆盖师生400多人,为开放日活动预热。其中,在温州市第三中学,第七检察部联合第五检察部开展了两场法治宣讲活动,包括“远离校园暴力”法治讲座和“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讲座。在水心小学和建设小学大南校区,第七检察部与温州市女童保护工作委员会志愿者老师合作,通过精彩授课、现场互动、宣传手册发放等,向学生宣传儿童防性侵知识,很多家长在微信群中点赞该活动十分有意义。



6月3日,区检察院走进上陡门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雁湖受聘担任上陡门小学法治副校长并进行普法宣讲。随后,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朱晓丹为同学们上了一堂“两法”法治课。


为增强普法宣讲活动的互动性、趣味性,当天还开展了校园“两法”知识问答活动。问答内容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中的法律知识点,包括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受教育权、隐私权以及行为禁止性规定等,小学生们积极参与,气氛热烈,在回答问题和检察官的讲解中加深对“两法”内容的理解。



当天,区检察院还举行了“惠风”工作室宣讲团成立仪式。宣讲团吸收本院来自未成年人检察、普通刑事检察、重罪检察、民事检察等多部门年轻力量,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第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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