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是毒药?发帖者被跨省抓捕,五大疑点扑朔迷离!
因在网上发帖称“鸿毛药酒是毒药”
广州医生谭秦东
遭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
一篇阅读量仅为2000多次的文章
何以被追究140万的民事赔偿?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舆情概况
4月13日,据报道:2017年12月19日,广东医生谭秦东在美篇app上发布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帖,并转发到微信群中,阅读量为2241次。
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报案,称谭秦东所发文章传播虚假信息,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
2018年1月10日,谭秦东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内蒙古凉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1月25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月14日,凉城县警方办案人员称不便多做回应。此外,谭秦东家属称,此案或于近期开庭,谭秦东将被追究140万的民事赔偿。
▲谭秦东被警方带走的地方
4月15日,凉城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损害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悉,谭秦东的律师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那这“鸿茅药酒”是否正如医生所言
是“毒药”呢?
咱们先来看看它的具体成分
不看不知道
一看吓一跳啊
鸿茅药酒哪是什么保健品
这分明是药啊
在鸿茅药酒的配方中,共有多达 67 种中药材,猛地一看,人参、地黄、当归、川穹……似乎都是些常规的药材。但经专家提示,这里面竟然还有何首乌、附子、槟榔、半夏、苦杏仁这样的毒性药材,服用之后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更不要提,这个配方里同时存在的半夏和附子,还应了中药理论里的“十八反”。
除此之外,在这款销量很高的药酒中,还含有豹骨、麝香这样的珍贵成分。根据国家食药监局的规定,从 2006 年 1 月 1 日开始,我国已全面禁止从野外猎捕豹类和收购豹骨;现存的豹骨虽然确实可以入药,但明确限制了其使用范围,且只能把现有库存使用完毕。不知道年年高产的鸿茅药酒,是如何合法得到这么多豹骨原料的。
如果真的要以猎杀濒危动物为代价,来成全这款能够代表中国传统医学技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那还真的是有些得不偿失了。
最关键的是,作为一款通过审批、在市场上流通的非处方药品,鸿茅药酒的实际疗效似乎并没有太多临床数据支撑。根据医生的调查,在已公开的信息数据中,查询不到鸿茅药酒的临床试验记录。
其实早在2010年就有媒体报道
说鸿茅药酒虚假宣传
在过去 10 年间
据不完全统计
鸿茅药酒广告曾被
25 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
违法次数达 2630 次
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舆情观察
该事件曝光后
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
据观察
媒体及律师群体目前有以下五点质疑
第一,质疑警方办案现“民事纠纷刑事化”
光明网发表评论文章《医生吐槽药酒遭跨省抓捕:警惕民事纠纷刑事化》,认为在此案中存在多处争议需要警方给出确切解释,此事并不具备犯罪须具备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前提下便动用刑事手段,反映出“民事纠纷刑事化”办案倾向,不可不警惕。
第二,质疑警方跨省抓捕小题大做
另外,澎湃新闻网发表文章《医生吐槽鸿茅药酒 跨省抓捕要慎重》,该文被《人民日报》等重要媒体转发,认为“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30次却安然无恙,谭医生一篇2000多点击的小文章,却被千里跨省抓捕,这不是公众期待的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第三,谭秦东发表的文章与鸿茅药酒损失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联系
新京报发表评论文章提出质疑,“谭某网帖点击总数不足五千次,传播范围极其有限。那些经销商果真都是因为看到谭某的这篇网帖才决定退货的吗?这位医生仅仅在网络上发表一篇吐槽文就遭致跨省抓捕、导致牢狱之灾,是否符合法律的立法意旨?”
第四,谭秦东是否构成侵害商誉罪
“@法山叔”在微博发文称,如果严格来评判,确实是有可能的,文章标题中明确表明鸿茅药酒是毒药,从法律的层面来讲,不够严谨,不够规范。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侵害商誉罪适用极少,多为不同的企业主体之间出于商业目的互相倾轧时手中握有的武器。
第五,凉城县警方是否可以跨省追捕
有律师发文称,此案本质是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问题,内蒙古凉城县警是勉强具有管辖权的,但跨省追捕的行为很不正常。
网民观点
约五成网民认为公安部门执法不当,其中多数网民认为凉城县公安局与鸿茅药酒公司相勾结,少数网民表示谭秦东所为系商业侵权,刑事拘留涉嫌滥用公权力;
约两成网民认为谭秦东言行不负责任且相关证据确凿,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约两成网民认为官方通报过于敷衍,猜测公安机关“积极”处置的背后存“利益驱使”;
约一成网民表示将继续关注本案,呼吁及时通报案情进展。
“鸿茅药酒”到底是不是“毒药”?
医生是否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
警方跨省抓捕的行为是否合适?
事件仍在发酵
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对于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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