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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我们》陷入“退票风波”!关于票房统计,法律这么规定…

苏州普法 2020-09-03

最近的朋友圈

被电影《后来的我们》刷频了

不少人甚至还未看片

便已忍不住感慨:

只是看到“刘若英”、“后来”两个字

便已热泪盈眶

电影《后来的我们》首映当日

便以约45%的全国排片率领跑“五一档”

多个专业票房APP显示

首映日当天票房累计突破2.8亿


不过画风很快突变

同样在首映日

全国不少影院反映:

该片在开场前出现大量集中退票情况

这到底是咋回事呢?



电影局回应 :

初步认定该影片退票情况确有异常


据获悉,电影局关注到行业上述反映之后,依据国家电影专资数据平台的数据,对近几日退票信息进行了分析,初步认定该影片退票情况确有异常,具体问题尚待研判。


29日,电影局有关负责人已对影片出品方、发行方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立即完善退票机制,认真查明存在的漏洞、进一步梳理情况、完善数据,形成书面报告报主管部门。


电影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哪一部影片,都应该以其影片质量去赢得观众喜爱。电影主管部门坚决反对不正当竞争,反对任何票房造假的行为,决不允许任何扰乱电影市场、破坏市场秩序、损害电影产业整体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对此一旦发现查明,将严肃处理。


此前,根据微博账号“电影票房”的说法,被退票影院总数接近4000家,退票额在1500万至2000万之间,影院方蒙受巨大损失


据某家院线高层表示,他们院线方确实有退票,但是没有网络上传得那么夸张,据他们统计,28日就《后来的我们》退票率是6%,但是按照行业以往的情况,退票率是在千分之2-3。


发行方猫眼电影的声明中表示,截至4月28日,猫眼平台疑似恶意刷票并退票数约38万张,涉及票房约1300万,占当日总票房2.8亿的4.6%。并指出恶意刷票订单集中在19.9元等特惠票。


▼相关声明如下:



据了解

正常情况下退票比例

是在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左右是正常比例

《后来的我们》退票比例显然有点偏高



刘若英工作室发布声明:

将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查明真相


4月30日晚间,刘若英工作室发布声明称:将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查明真相

↓↓↓



注水票房带来的繁荣

只能是一场虚火


公众和舆论的担忧无不道理,毕竟类似的事件近年来曾发生过:


1、2018年年初,在春节档大片正式上映前的十几天里,每日的票房预售冠军也属于一部名不见经传的电影。上映后,这部电影在同档期有着11部影片竞争的情况下,凭借不到3%的排片却在工作日拿到了超过34%的惊人上座率,不少影院出现了诡异的“满座”、或者整齐划一的购票阵型。后经多方查证,票房异常背后疑似传销骗局。


2、2016年3月,某电影上映。首日票房高达1.55亿元,但不久,即曝出票房造假丑闻。调查结果显示,该片虚假排场场次有7600余场,涉及票房3200万元。虚假票房的背后是,通过虚构票房收入来拉抬投资方的股价,然后在二级市场上谋取利润。


3、2009年,某片首周票房实际1700万元,被夸大成4000万元。


不过,注水票房引发的繁荣注定是一场虚火。公认的是,几乎所有影院经理都会参考票务平台专业版的数据。排片造假疑云,毫无疑问会影响双方彼此之间的信任——如果以后凡是涉及到票务平台发行的影片,其数据都被打上问号,那么对行业的影响可想而知


2016年初,猫眼、淘票票相继推出电影票退改签服务,本意是为了在行业竞争中提升用户体验感,当时虽已有容易票房作假的担心。但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这项服务却存在酝酿出新的恶性操作的空间。


多年来,建立起规范化、法制化、长效化的电影市场监管机制也一直是呼吁的重点之一,而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也在陆续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四条就明确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法条链接


你平时看电影会退票吗?

你对售票平台这种退票的行为怎么看?

在下方留言吧~




部分素材来源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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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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