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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园包子”被罚43万!谁来保障苏州人“舌尖上的安全”?

苏州普法 2020-09-04
为了祖国的未来,快来关注我们吧

苏州市食药监局发布了“2018年度十大食品药品典型案例”,南园包子馅料、外卖平台乱象等事件上榜。


今年6月初

苏州人爱吃的“南园包子”

被查出馅料竟出自黑作坊



当时,被查的几家“南园包子”分别为

↓↓↓

十全街716号店招为“南园包子”的餐饮店

葑门路37号“南园包子”

工业园区文萃路10号店铺的“南园包子”

玲珑邻里中心南门口的“南园包子”



最终,处罚结果如下

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姑苏区食药监部门对李某作出没收违法生产包子馅料、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和原料、罚款43万元的行政处罚。


我们都说“民以食为天”

食品安全关系到老百姓的

生命健康安全问题

除此之外

药品的安全也是同样重要的

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



近日,苏州市食药监局

发布了“2018年度十大食品药品典型案例”



2018年度十大食品药品典型案例

1

假“美容针”案被列为公安部部督案件


2017年8月,根据群众举报,常熟市食药监部门联合常熟市公安局对辖区内某酒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多盒疑似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外文产品。



经长时间侦查,专案组掌握了一条横跨浙江、江苏、安徽、河北等多地的销售假冒肉毒素产业链。


2018年1月,专案组分赴5地实施统一收网行动,共查获“白毒”“粉毒”等66个品种的假药共计5000余件,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批准逮捕6人,取保候审2人。本案为国家公安部部督案件。



2

两家网络订餐平台各罚20万


2018年3月,根据媒体提供线索,市食药监局对两家网络订餐平台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经查,在平台上发现有部分入网商户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即上线经营。



鉴于两家平台去年因相同问题已被罚款10万元,但仍未能吸取教训、一犯再犯,市食药监局依法对两家平台分别作出处罚20万元的顶格行政处罚。


3

“南园包子”馅料竟来自黑作坊


2018年6月,姑苏区食药监部门在对辖区内“南园包子”馅料生产点现场检查时发现,李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情况下,擅自从事包子馅料生产,货值金额4万余元。



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姑苏区食药监部门对李某作出没收违法生产包子馅料、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和原料、罚款43万元的行政处罚。 

   

4

网上违规销售感冒药


2018年2月,姑苏区食药监部门在对辖区内某药店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药店使用某网络平台销售感冒药新康泰克,货值金额185.4元,违法所得43.2元。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姑苏区食药监部门对该药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3.2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5

劣质粉皮铝超标近5倍


2018年5月,市食药监局委托检验机构对辖区内某食品厂开展“粉皮专项”监督抽检。经检验,该食品厂生产的粉皮中铝的残留量为1130毫克/千克,严重超出200毫克/千克的标准限量。经查,该食品厂共计生产问题粉皮1625千克,货值金额4677元。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市食药监局对该食品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677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6

超范围卖“救命药”


2018年5月,经检查时发现,张家港市某药品零售企业生活区的冰箱内存放有“救命药”人血白蛋白。经查,该企业在未取得生物制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为迎合市场需求擅自销售人血白蛋白,属于超范围经营。


依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张家港市食药监部门对该企业作出罚款2.58万元的行政处罚。


7

工业用水灌装桶装水


2018年3月,昆山市食药监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位于友谊南路的一处生产场所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赵某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工业用水生产线生产桶装饮用水400桶,货值金额3200元,违法所得1600元。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昆山市食药监部门对赵某某作出没收桶装饮用水标签300张、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8

借证生产医疗器械


2017年7月,根据相关举报线索,市食药监局对辖区内某医学科技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分别为:超范围经营体外诊断试剂,销售体外诊断试剂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体外诊断试剂,租借注册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食药监局对该公司作出了没收电子灸治疗仪142台和灸片191盒、没收违法所得87111.2元、罚款2673368元的行政处罚。


9

熟食“早产”被罚25万元


2017年12月,经检查发现,太仓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熟食礼盒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晚于真实的生产日期。经查,该公司存在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行为,货值金额2.57万元。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太仓市食药监部门对该公司作出了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熟食礼盒、罚款25.7万元的行政处罚。


10

药店违规经营保健食品


2017年11月,市食药监局对某药店进行现场监督抽验时发现,该药店在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保健食品,货值金额528元,违法所得490元。


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市食药监局今年对该药店作出了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490元、罚款1.29万元的行政处罚。



不断曝出的各种

不合规现象令人们寒心

谁来为苏城百姓

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向上滑动阅览


《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食品小作坊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四)使用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以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或者以此类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七)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九)超出登记的食品品种范围和包装形式生产加工食品;

(十)伪造、变造、冒用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产品包装、标签标识或者其他证明材料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接受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食品小作坊的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十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违反该项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加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登记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

有前款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另外,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与此同时

监管部门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我们每一个人

也应该发挥主人翁精神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

遇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拨打12331投诉举报

老百姓食品药品安全大如天!

你对此事怎么看?

在下方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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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苏州发布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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