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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落地!这样的车今后不能上路了……

苏州普法 2020-09-04
为了祖国的未来,快来关注我们吧

最近这些天

相信大家在朋友圈

看到比较多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要实施的消息了!



是的!2019年4月15日起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

将正式实施啦!



之前小编也发了相关的

新国标解读!

注意!4月起,苏州将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闯红灯进黑名单......


而就在昨天(4月1日)

苏州的落地实施政策也出来了!


4月1日上午,市公安局联合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局在市车管所发布《关于发布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



以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将无法上路,市民家中已经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车,去往车管所登记后,将获得5年的过渡使用期。


小编为大家把重点都划好了!

一起来看看吧↓↓



新国标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对电动功率、蓄电池电压、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装置




跟企业有关

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管理 

1、自2019年4月1日起,苏州大市范围内生产、销售企业应尽快停止生产、销售旧国标车型电动自行车,按照新国标和CCC认证要求组织生产、销售。


2、自2019年4月15日起,苏州大市范围内凡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因销售企业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不能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同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3、苏州大市范围内严禁非法生产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以下简称“低速电动三、四轮车”)等不合规车辆;严禁销售不符合本市注册登记条件,禁止在本市道路行驶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如有违规销售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


跟你有关

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

要上牌的看这里↓



根据通告,电动自行车一定要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并悬挂苏州市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含原本市号牌及全省统-制式新号牌)或临时信息牌,才可以在苏州市道路行驶。


▲全省统一样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所以大家要根据新规去上牌!

怎么上牌呢?

什么时候可以上牌呢?


▲如果你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是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


如何上牌:即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前,先在苏州“掌上车管”平台进行预约,等审核通过后,凭有效身份证明(外地户口还需要提供居住证)、车辆合法来源凭证(也就是购车发票)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指定的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安装苏州旧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自2019年4月15日起, 苏州将全面停止对执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 (以下简称“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之前已完成预约的车辆可以继续办理登记)。 



▲如果你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


如何上牌:2019年4月15日起, 凭有效身份证明(外地户口还需要提供居住证)、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全市各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安装全省统一制式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


如何查询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

答:最简单的方法是消费者可以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来判断;此外,还可以通过查验是否符合最高时速25公里、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要求进行判断。还可以直接在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查询。


同时需要提醒将要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的是,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仔细查看产品合格证、说明书,防止误购电动摩托车,因为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车辆应进行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此外,苏州中心城区禁止摩托车发展,要避免因误购电动摩托车带来的使用问题



▲如果你的电动自行车是在2019年4月1日前购买的,而且又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


如何上牌:先在苏州“掌上车管”平台进行备案信息预录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至指定的备案登记点领取、安装临时信息牌,或通过自主选择由邮政部门速递上门安装。


记住!一定要在2019年4月15日前去上临时信息牌,因为自2019年4月15日起,就不再受理备案登记信息预录入,当然之前已完成录入的车辆可以继续办理备案登记。


5年过渡期:苏州对备案登记后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使用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也将不得在苏州市道路行驶



▲如果你的车是低速电动三、四轮车。


那么注意了!低速电动三、四轮车是一律不得在苏州市道路上行驶的

依法登记上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用于治安巡逻、环境卫生、邮政快递等领域,经政府批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备案登记的专项车辆除外。 


所以,没有登记上牌的小伙伴

就对号入座去登记上牌啦!

同时提醒所有有“车”一族

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文明行驶出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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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苏州本地宝、苏州交警、苏州新闻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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