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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该不该禁售辣条?食品安全无小事!

苏州普法 2020-09-03
为了祖国的未来,快来关注我们吧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每年举行一次,今年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今年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把重点放在“一老一小”上,其中的“小”即指校园食品安全。


学生时代

有一种友谊叫做

“下课陪我去小卖部~”



有一个名词叫做“五毛零食”

指的是流行于儿童群体的

所谓“休闲食品”

如“辣条”、“虾扯蛋”等



凭借低廉的价格

简单粗暴的口感

支配了两代祖国花朵

校园周边小超市里

总能看见它们的身影



然而,这些包装简易、

口味重的零食真的卫生吗?

舌尖上的童年究竟是否安全?


然而现实是……



2017年11月25日

11岁的四川女孩玲玲

对校外五毛钱一袋的辣条情有独钟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

她每天至少要吃2袋

多则达到5、6袋


后来玲玲出现严重腹泻和腹痛

每天腹泻10多次,体重减轻20多斤

最终被确证为罕见的“克罗恩病”




湖南郴州市一名15岁少年

因一天内食用15包辣条

导致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一度昏迷

被送到了医院ICU抢救!


△来源:潇湘晨报


新闻回放:


“3·15”晚会曝光部分辣条卫生乱象


今年“3·15”,央视曝光了几家辣条厂商生产的全过程:


按照这款“虾扯蛋”品牌辣条包装袋上的地址,记者来到了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城关乡高场村。经过多方打听,在距离高场村几公里外的一片田野里才找到了这家企业。




没有经过任何消毒措施,就进入了生产车间。刚进入,浓重的辣条味就扑面而来。地面上,满地粉尘和油污搅在一起,搅拌桶上满是油污。




水池里也到处都是厚厚的油垢,桶里还装着难以名状的不明物体:




除了面粉,就是各种调味用的添加剂和着色剂。




而在开封市尉氏县大营镇檀头高村的一家名为欧飞的辣条生产厂,情况亦不容乐观。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眼前这个既没有招牌,看上去跟普通农家院没有任何区别的院子,居然隐藏了两家辣条生产企业。



走进一看,膨化机前地面上堆满了被烤糊的面团,远处地面上黑乎乎像炭一样的污物散落一地,传送辣条的机器上沾满了油污,现场生产环境十分的污浊。


老板介绍说,目前他们正在生产的“亲嘴牛筋”销路很好。



很难想象

这些令人作呕的食品

将在不久后进入校园周边的小卖部

进入孩子们的口中……


那么这些“五毛食品”“黑作坊

有哪些违法行为呢?


【无证生产经营食品】 无证生产经营“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明知生产经营未取得许可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滥用食品添加剂】在“五毛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治理对策:


禁售辣条是治标 加“健康餐”才是治本


“3·15”晚会曝光部分辣条乱象后,多地都明确校园周边商店不允许销售辣条。



这类“统一禁售”的政策引发了一些争议,如若是正规厂商生产的调味面食品,在无法律明确规定下,统一禁售是否合理呢?


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钟凯认为,

对于不健康食品的限制,国外已有实践,例如校园里禁止售卖含糖饮料,给糖加税等。


从最终效果来看,很大程度上还是成功的。所谓的成功,是通过这些措施产生社会效应,传达“这些食品对孩子健康不利”的信息,让老师和家长都意识到这个问题需要关注,帮助孩子改变饮食习惯。


而不是校园周边不卖“五毛”食品,孩子们就不吃、不买了。学校及周边200米禁售辣条,200米之外是否就可以售卖?学校周围不卖,孩子去超市一样可以买到。



如果从治标还是治本角度来讲,禁售只是治标。


想要治本,第一,家长要接受健康教育,也要给孩子普及健康知识。知道什么食物是好食物,什么样的膳食结构是合理的、科学的、健康的。


第二,严格限制孩子不吃零食难度很大,学校和家长可以给孩子提供一些健康的加餐选择。比如课间让孩子吃水果、喝牛奶等,让其产生饱腹感,从而逐步减少零食摄入量。


维护校园食品安全 苏州在行动

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自春季开学以来,苏州市出动执法人员5359人次,对1875家学校食堂、11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全覆盖检查,检查校园内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170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71份,立案37起,罚没金额5.8万元


△图源:东方IC


此外,苏州市市场监督部门还开展了“辣条”销售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992人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主体数量1381个次,下架封存问题“辣条”食品约118公斤,下架封存其他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五毛食品”约103公斤,立案查处2起,查扣食品约156公斤


食品安全大于天!

保障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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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人民网、名城苏州网、新闻晨报等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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