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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大V发来招聘广告?赚大钱还是亏大发?

苏州普法 2022-01-21
为了祖国的未来,快来关注我们吧
在这个自媒体的年代
如果你成为了视频平台或者社交平台的大V
也就意味着你可以通过
内容、广告和粉丝实现各种变现



像papi酱这种顶级流量
虽然只有一个
但是很多粉丝达到几十万的博主
也能广告接到手软


有些优质的博主通过推广
让粉丝了解了更多优秀的品牌
但是还有个别博主呢
就是坑你没商量!


案件回顾



犯罪嫌疑人小王(化名,下同),明知为他人推广的广告信息为诈骗信息。
为了赚取高额的微博推广费,仍然使用自己经营的微博发布此类诈骗广告



被害人小明(化名,下同)看到犯罪嫌疑人小王发在微博中的兼职“淘宝刷单”的招聘广告后,被以返还佣金的方式骗取人民币10万余元



在校学生 扮起“女博主”



在网络上,这个叫作“庶女为人”的微博账号有29万之多的粉丝,和其他拥有众多粉丝的账号一样,也经常发布各种推广。


但和“正规博主”不同的是,这个微博也发布三(诈)无(骗)广告


最让小编惊讶的是,运营这个微博的居然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女性博主的身份也是他假冒的!


为获高利 仍冒险发布诈骗广告


犯罪嫌疑人小王供述道,他对诈骗广告的收费是普通广告的3倍,而且只保留50分钟,就会删掉。(这么听,还挺有“职业道德”?



虽然也知道发诈骗广告存在非常大的危险,但为了每条高达1000元/小时的收入,小王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甚至是在粉丝遇骗后依旧发布。



看到这里,你可能要问了
小王并没有实施诈骗
那他是不是不算犯罪?



他涉嫌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条链接: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小编想说虚假的交易方式刷店铺信誉本身就是具有欺骗性质的行为。网上应聘最好选择正规的招聘网站,如遇到要先交钱的情况,应多方求证招聘信息的真实性,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你是否也有关注的网络大V?

你会买TA推广的产品吗?

可以在下方留言告诉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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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苏州吴中检察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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