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首个!苏州出台新政,电动汽车充电更容易!
近期油价上涨
许多车主心疼油费的同时
不禁感叹:
要是买的是电动汽车就好了!
近日,苏州出台新政
在小区也能给电动汽车充电了!
这解决了居住区充电设施接电
“最后一百米”的报装难题
最近,《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出台。这是江苏省内首个对新建、既有居民住宅小区的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以规范的新政。(点击文末“原文链接”可查阅文件)
《意见》讲了哪些重点?
接下来咱们一起看!
Q
新建住宅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如何配建?
A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应按不低于车位总数的30%配建充电桩,充电桩应具备有序充(放)电功能,并优先布设在公共车位。
鼓励居民采用有序充(放)电桩作为自用充电设施。有序充 (放)电桩应具备智能控制充电设施输出功率的功能,实现错峰智慧充电。
Q
既有住宅居民小区,哪些人可以申请安装?
A
拥有固定车位(车库)产权或一年及以上有效期限车位使用权的居民可以申请建设安装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申请人必须为车位(车库)产权人或使用权人。
在同一居民住宅小区内,同一车辆仅可申请一个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用电。
Q
如何申请安装?
A
申请人建设安装自用充电基础设施需通过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提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申请,同时签署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使用承诺书。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受理;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供电公司受理申请人用电报装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申请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进行用电及施工可行性现场勘察,明确相关事宜。对整体改造的小区,其充电桩接入方案规划编制完成后,应进行消防、人防等安全性审查,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已完成小区居民充电桩接入方案规划设计及公示的,由供电公司根据方案规划选择可行的接入方案。
Q
充电设施装好后,申请人还需要管吗?
A
既有居民住宅小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申请人作为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自用充电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承担充电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等责任。
Q
车位到期后,充电设施怎么办?
A
若租赁车位到期或充电基础设施不再使用,原申请人应当向供电公司申请办理拆表销户手续,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应当拆除充电基础设施。拆除作业过程中造成公用部位、公用设施损坏的,责任人应当及时恢复原状和承担赔偿责任。
据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介绍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电表箱之前供电线路的建设费用由供电部门承担,从电表箱到车位充电桩的线路建设则由用户和电动汽车4S店协商解决,跟之前用户单独申请报装相比,费用节省不少,申报手续更便捷,一般从提出申请到接电只需10到15个工作日。
在吴中区一小区地下车库,供电部门已按相关审批规划建设好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通过新设的电力分支箱、电表箱,桥架布线的装置,可以满足这里700多个车位的接电需求,目前已有40多个车位有了充电桩。这些充电桩有的安装在车库立柱上,有的设立在单独支架上,使用既安全又方便。
目前全市已经有5个小区建成了这样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今年还将对几十个小区进行规划建设。
是不是又多了一个?
往期回顾
部分来源: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姑苏晚报、看苏州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