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法律,为残疾人“撑腰”!
3月13日,北京冬残奥会圆满闭幕。这一残疾人的体育盛会不仅折射出中国新时代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奋斗的精神风貌,也映照出中国残疾人事业取得的亮眼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保护好残疾人权益,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
残疾离我们并不远
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缠身
或是意外伤害、突发事故
这些都有可能带来残疾
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
这些人的利益谁来保护?
法律做出了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有力武器。其中对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出生缺陷早预防早发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享有更多社会保障、创设无障碍环境等做出规定。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了一切形式的歧视,不限于教育、就业等歧视,还包括拒绝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等不作为情形;此外,现实生活中,歧视的对象除了残疾人以外,还包括与残疾人有联系的人或组织,如残疾人的配偶、残疾人的亲属、残疾人的照料者、残疾人的同事、残疾人的工作单位、残疾人供养和托养机构、残疾人组织等等,对上述对象的歧视都要禁止。
出生缺陷早预防早发现
对新生儿出生缺陷进行预防、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可以有效减少新生儿死亡和残疾的发生。其中第十六条还规定,康复工作应当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这些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尽早发现和预防出生缺陷、促进残疾人康复等具有重要意义。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将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上升为国家制度。这一制度将让更多有劳动能力、达到就业年龄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也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享有更多社会保障
残疾人作为一类特殊群体,还享有一些特殊的社会保障权利。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第四十六条作出总括性规定的基础上,又作出了社会保险补贴、社会救助、护理补贴和政府供养等细化规定。
创设无障碍环境
无障碍环境是一个既可通行无阻而又易于接近的理想环境,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完善公共服务和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一个基本元素。
除了上述法律
2022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施行
其中对于残疾人权益有以下保障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
对于健全人而言
尊重残疾人并不难
比如不使用“瞎子”“弱智”等贬损称谓
转而使用“盲人”“智力残疾”等称谓
党的十八大以来
我国通过精准扶贫、最低生活保障
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针对性政策和措施
有效改善了残疾人民生
有力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
相信在不久的未来
残疾人事业又将取得新的进展
往期回顾
部分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扶残助残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