覅慌,“菜篮子”满当当!携手抗疫,务求必胜!
4月12日
苏州各地进行了区域核酸检测
完成核酸采样1042万人
4月13日,苏州部分地区
仍将进行区域核酸检测
请主动配合参与核酸检测
规范佩戴口罩
对不参加所在地区核酸检测的人员
健康码将被赋“黄码”
最新疫情情况
当前
周边城市疫情处于高位流行
防控形势异常严峻
4月12日0至24时
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5例
(点击图片跳转详细通告)
张家港市
近日,根据通告要求
自4月13日5时至4月19日24时
张家港市部分区域
<包括塘桥、凤凰全境>
继续实施静态管理
(点击图片跳转详细通告)
“菜篮子”,满当当!
近日,苏州已经明确
目前没有封城计划
当下疫情形势严峻
苏州还能买到菜吗?
当然可以!
苏州各大商超补足货源
不间断营业,敞开供应
一些线上生鲜平台、批发市场
农副产品供应总量充足,补货及时
覅慌!覅囤!
但是!如果在疫情防控期间
哄抬物价,趁机牟取暴利
这一行为可就涉嫌违法了!
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的,涉嫌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露营野炊,不是时候!
最近,面对明媚的春光
有些市民有点“摒弗牢”了
春光虽美,莫忘防疫
请不要在公共区域
搞露营野炊等活动
不听劝阻聚集聚会
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个春天,广大市民与疫情
进行了一波又一波的较量
如今,在这背水一战中
我们每个人都在努力!
疫情尚未结束
让我们一起勠力同心、坚定信心
咬紧牙关、坚持到底
最终的胜利,一定属于苏州!
往期回顾
部分来源:苏州发布、张家港发布、姑苏晚报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