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覅慌,“菜篮子”满当当!携手抗疫,务求必胜!

苏州普法 2023-04-23


4月12日

苏州各地进行了区域核酸检测

完成核酸采样1042万人


4月13日,苏州部分地区

仍将进行区域核酸检测



请主动配合参与核酸检测

规范佩戴口罩

对不参加所在地区核酸检测的人员

健康码将被赋“黄码”


最新疫情情况



当前

周边城市疫情处于高位流行

防控形势异常严峻


4月12日0至24时

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5例


(点击图片跳转详细通告)






张家港市





近日,根据通告要求

自4月13日5时至4月19日24时

张家港市部分区域

<包括塘桥、凤凰全境>

继续实施静态管理


(点击图片跳转详细通告)



“菜篮子”,满当当!



近日,苏州已经明确

目前没有封城计划


当下疫情形势严峻

苏州还能买到菜吗?

当然可以!


苏州各大商超补足货源

不间断营业,敞开供应

一些线上生鲜平台、批发市场

农副产品供应总量充足,补货及时

覅慌!覅囤!



但是!如果在疫情防控期间

哄抬物价,趁机牟取暴利

这一行为可就涉嫌违法了!



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的,涉嫌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露营野炊,不是时候!



最近,面对明媚的春光

有些市民有点“摒弗牢”了


春光虽美,莫忘防疫

请不要在公共区域

搞露营野炊等活动



不听劝阻聚集聚会

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个春天,广大市民与疫情

进行了一波又一波的较量

如今,在这背水一战中

我们每个人都在努力!


疫情尚未结束

让我们一起勠力同心、坚定信心

咬紧牙关、坚持到底

最终的胜利,一定属于苏州!




往期回顾

苏州多地发布重要通告!配合区域核酸检测是每位市民的义务!

学法闯关等你战!这个四月,知识福利双双奉上!

慢,是另一种快!

警惕!疫情居家,诈骗又有新花样!



部分来源:苏州发布、张家港发布、姑苏晚报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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