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 | 用法律,守护每一位妈妈!
本周日就是母亲节了
你有为妈妈准备什么礼物吗?
今天小编送来一份“法律大礼包”
希望这份与众不同的“爱”
能为妈妈们排忧解难
职场母亲
01
女职工因怀孕遭辞退,合法吗?
公司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女职工可以向公司主张权利,必要时可向妇联或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全职母亲
全职妈妈离婚,能否获得补偿?
02
首先,全职妈妈可以依法获得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家务劳动有无形的财产价值,全职妈妈可依法获得相应的家务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单亲母亲
03
孩子父亲去世,孩子跟谁生活?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孩子父亲去世后,母亲依法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离婚母亲
离婚后,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04
离婚后,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另外,不论父母是否支付抚养费,其均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寻求保护的母亲
05
母子遭遇家暴,怎么办?
如果遭受家暴,受害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先行搬离现有居所,与施暴者分开居住。另外及时就医,做好取证,后续可由第三方机构介入处置,比如求助街道、居(村)委会、公安机关、妇联、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恐吓等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发现家暴不报案将担责,明确有同居关系的人实施暴力也属于家暴,告诫书可作家暴证据,并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吸纳了奖励机制,鼓励用人单位、社会各界向公安机关等报告家庭暴力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符合见义勇为人员确认条件的,依法予以确认。
年迈母亲
成年子女不赡养母亲,怎么办?
06
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规定履行赡养义务的主体应当是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既可以是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的子女,也可以是养子女或者继子女。养子女因为收养已经成为养父母的子女,因此需要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继子女对于继父母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当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实质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继子女就要对继父母履赡养义务了。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请求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介入并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对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情节恶劣的,子女还可能涉嫌遗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前两款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母亲给予了我们生命
但没有人天生就会做母亲
每位母亲都是在摸索中成长
伴侣共同承担生活杂事
子女多多沟通表达感谢
这些小事都是对母亲
这一角色的关怀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祝每一位妈妈
母亲节快乐!
往期回顾
部分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鱼台法院、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