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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6000元记12分!这类违法行为将被严查!

龙岗发布 2019-10-08

各位车主注意

今后一旦有这样的行为

将被暂扣车辆、驾驶证

另处六千元罚款,记12分


啥  行  为  ?

(我们上图)


哎呀!我忘记把抹布拿下来▼



嗯,我只是忘记洗车了,有点脏▼



我只是灯光太强!



以上这些都是比较常见遮挡号牌的行为

最近还有一种新型的遮挡方式


我打开车尾盖拿东西



你想说这都是“不经意”?

NONONO~

你有新招数 ,交警蜀黍见招拆招

深圳交警要重拳整治!

今后,这种行为

将以“遮挡号牌”来处罚

相关法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看清了吗?

那么,哪些行为会被处罚呢?


重点查处—


交通繁忙路段、地铁站、公交站、机场、口岸、码头等区域,行为人通过故意打开车尾厢、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


妨碍交通监管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用纸片、光盘等物品遮挡,用泥巴污损号牌,不悬挂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情形,也包括为逃避交通监管,通过打开后尾厢盖、在车牌号码前站人等方式。


有人可能要问了

过年,妈妈给我装了一车厢行李

盖不上咋办?也要被罚吗?



NO!NO!NO!

以下行为不按“遮挡号牌”处罚

❶ 确有必要打开车尾厢装卸行李的,按违停的相关法律依据去认定。


❷  机动车后备厢本身因装载物品过多,导致车尾厢关不上的,民警现场发现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发布君提醒大家

要在指定的地方上下客、装卸行李

千万不要在路边随意停车

否则会被认定为违停哟~



交警蜀黍将通过电子警察抓拍

结合交警巡逻管控

严厉查处这类违法行为!

交警蜀黍还说了

    

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对在公共区域中机动车驾驶人通过故意打开车尾箱、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想知道

龙岗的电子警察点位分布表

点击下方蓝字查看详情

►龙岗这些路段新增15套“电子警察”,专抓违停!

►299套电子警察盯着呢!乖哈,咱好好开车~

►罚500元记2分!322套电子警察专拍这种乘车行为!

►龙岗16套“电子警察”有了新调整(内附电子监控点)

►龙岗又将启用一批高清电子警察设备,位置在这里~

►龙岗车主注意了,这些路段新添63个电子警察(附位置图)


各位,发布君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速速转发给车主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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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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