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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生守护我们到现在!今天是TA的“大日子”!

龙岗发布 2019-10-08

你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今天12月4日

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也是第五次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的

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12月4日上午,龙岗区举行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宪法宣传月”,并揭晓2018年度龙岗区“十大法治事件”。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王延奎,市司法局巡视员陈郑兴,龙岗区领导张勇、戴斌、陈少雄、吴书坤、龚祖兵,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符波,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伯友等出席活动。



活动在铿锵有力的《忠于宪法,我宣誓》合唱声中拉开序幕,在龙岗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干部们掷地有声的歌声中,现场观众深深感受到了宪法的庄严和神圣。


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环节

区委书记张勇左手抚按宪法

带领全体人员面向国旗

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随后,参加活动的市、区领导共同按下启动键,标志着龙岗区“宪法宣传月”正式启动。



区长戴斌在致辞中表示

☟☟☟

龙岗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集中一段时间,采取多种媒体结合的方式、社会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等活动。


他要求,要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开展好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推动全区宪法“大学习、大宣传、重实施”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共同推动法治龙岗建设再上新台阶,为龙岗深入实施东进战略、打造深圳东部中心,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

把龙岗创建成更加平安和谐的城区!

在宪法宣传月期间

咱龙岗还准备了不少活动

记得到时候去参加哦

❶ 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系列活动,推动宪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❷ 将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活动中的作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在今天的活动中

还有件大事宣布

2018年度龙岗区“十大法治事件”

最终揭晓

(附名单)

▼▼▼


❶ 龙岗区成立街道人大工委(区人大办公室推荐);

❷ 推行“落实‘深圳90’、龙岗一次办成”(区政务办推荐);

❸ 开展代号为“剪烛光”的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龙岗公安分局推荐);

❹ 在全市率先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区检察院推荐);

❺ “E网送达平台启用”(区法院、区网格办推荐);

❻ 公共法律服务走进创新产业园区(区司法局推荐);

❼ 构建“阳光调解”模式(区人力资源局、宝龙街道推荐);

❽ 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一核三心六创融合”社会治理坂田模式(坂田街道推荐);

❾ 妥善处置深圳南岭玩具制品有限公司劳资纠纷(南湾街道、区人力资源局);

❿ 成功追偿拆违费用(龙城街道推荐)


有人说,宪法是“高大上”的法律

总觉得距离我们很遥远

真的是这样吗?

事实上,宪法与你我息息相关


从出生到年老,从婚姻到职场

宪法和你我有什么关系?

戳图↓↓转发,学习! 


本文由龙岗发布编辑整理发布 转载请注明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深圳侨报 记者 王晶晶 通讯员周俊怡)

图片来源:深圳侨报 记者 钟致棠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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