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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算算你能拿多少退役金!(自主择业必读)

2016-07-06 谢民 江豪 中国退役军人

      自主择业后,每月可领到多少钱?这些钱该怎么算、怎么领?可能多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不是很明白。在这里,笔者为广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梳理了一下。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每月可以领到的经费主要包括月退役金和其他如住房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冬季取暖费等项目。


退役金
       根据最新政策,月退役金标准计算方法为:
       月退役金数额={〔职务工资+ 军衔(级别)工资+ 军人职业津贴+ 房租补贴+ 地区津贴〕×(80%+ 增发%)}+ 军龄工资+ 自主择业生活补贴+ 年定期增资×(80%+ 增发%)。
      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并每年定期增长。


住房补贴
       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住房补贴的规定执行,计算时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 月1 日起。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后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符合条件的领取,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共同承担,各地具体标准不一,一般为每年60元。


冬季取暖费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就业期间可领取冬季取暖费,依据转业时相应职务等级享受。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医保缴费计算办法为: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月退役金-自主择业生活补贴(2006 年明确自主择业生活补贴不作为计发有关费用的基数);单位缴费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安置地政府承担。

       以济南市医保为例,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账户基金余额由个人暂存,待建立基本医保后并入个人账户。依据后财〔2015〕1726 号、1727 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发放月退役金,不再享受最新养老保险补助。




链接:

       国转联〔2006〕6 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年定期增加退役金。


       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根据现行政策,自主择业生活补贴标准应与同职级退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一致。目前该标准尚未随军队2015 年7月1日起调整的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因此与退休干部生活补贴存在差额。


       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 年、15 年、20 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 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去世后,一次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分革命烈士、因公死亡和病故等类。


       军转干部领取的月退役金与服现役时的工资相比,不再有工作性津贴这一项,依据军队财务有关规定工作性津贴只发给现役军官和士官。


       因私出国、出境1 年以上的,须向安置地军转部门提供由我驻外使领馆、处或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书,依据证明发放退役金;出国定居的,退役金照发;因私出国、出境或定居的,其境外的医疗费由本人自理;获准在国外定居的,住房补贴停发。


       月退役金的参照对象主要为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的退休干部,根据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月退役金与生活性补贴之和,低于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是否发放由地方政府确定。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 54 27784 54 14987 0 0 5024 0 0:00:05 0:00:02 0:00:03 5024位录用或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录用或聘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不再享受自主转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待遇。从上述单位辞职、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恢复待遇。


       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2006 年军队工资改革取消该项)、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也就是说,月退役金计发基数80%加上增发比例不会超过100%。


     (注:文中所述内容如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最新政策有变动,请参照最新政策。)


来源:转业军官杂志    编辑:曹舒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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