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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安置地,你还在纠结吗? | 军转直通车 ③

2017-03-24 彭生治 曾小强 中国退役军人

军队干部确定转业后,可以在本人原籍、入伍地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等选择范围内安置,这个选择题,关系个人发展和家庭幸福。如何选择更适合的安置地?接下来,小编和你一起讨论。


对照政策理一理——能去哪里心有底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军转安置工作的重要依据。这2个文件对转业干部安置地点作了系统而明确的规定,大家可以对照自己的条件看看自己能够在哪些地区安置: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④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4)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另外,关于政策问题,下面三点很重要,不要错过哟

部分地区有具体政策——千万不能想当然


一些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了更为细化具体的政策,有的对结婚时间、配偶户籍获取方式有规定,有的对双军人转业的落户时间和服役年限做了不同程度的限制性要求等等。因此一定要了解清楚,确保自己符合当地政策规定后再做选择,防止被迫更换安置地甚至退档,影响安置。

几类人员有优待——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人


主要针对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立功受奖因战因公致残自主择业干部:

①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

③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④自主择业干部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但安置地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上述亲属(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

军改时期政策有倾斜——特殊措施暖人心


针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际,党和国家采取了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出台了《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放宽了安置地去向条件:

①放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区去向条件。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②放宽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级城市安置的条件。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各方因素要兼顾——全盘考虑更靠谱


安置地选择,影响到军转干部的事业、家庭、生活方方面面,只有全面衡量,才能理性抉择。

事业发展——有利吗?


不同的安置地点对个人工作安置、职务落实、就业环境、发展前景等方面都会产生影响。建议考虑三方面因素:自身的状况,如职级、专业、年龄、学历、身份等状况;安置地的状况,如当地的经济形势、人才需求状况、当年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数量等状况;前期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情况,看该地近年来安置形势。

家庭成员——支持吗?


许多军队干部与亲人聚少离多,更有甚者与妻子、父母三地分离,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既然转业有了机会选择,就应尽量选择能与配偶以及家人团聚的地方,避免造成新的“两地分居”。如果配偶工作不在安置地,要考虑随调安置是否便利,或者再就业是否具备条件。要考虑孩子发展,看教育资源、就学条件、未来升学、就业空间等。要考虑自己和家庭成员能否适应安置地生活环境和习惯,医疗保障、周边交通等条件。

幸福指数——满意吗?


回到地方,虽然自由,却少不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生活压力,而且很多地方工资水平低于部队,要根据自身经济条件,稳妥选择。有的转业干部经济条件一般,选择了没有生活基础的一线城市,面临着超高房价、子女教育、父母医疗等现实问题,“压力山大”,生活比较清苦。有的转业干部,在中小城市安置,生活工作压力较小,又占据“地利”和“人和”,日子也有滋有味。


如何选择有诀窍——草率纠结要不得


一位从事转业工作多年的领导,总结了“三选”,供大家参考。即“选熟不选生”、“选少不选多”、“选早不选晚”。

选熟不选生”,就是选个人熟悉,生活基础所在的城市,比如老家、部队驻地等。选择这些地方安置,容易适应当地生活,原来的社会关系继续存在,生活方便,不用重新建立各方面关系,避免了家属工作调动、孩子转学等诸多问题。有些同志转业到大城市后,虽然工资高一点,但因为生活基础不在该地,两地分居成本实际抵消了高出的工资,反而对个人发展和家庭不利。

选少不选多”,就是选择到安置转业干部相对较少的城市,而不要去一些安置转业干部数量多、压力大的城市。有的地区,安置转业干部数量少,提供的岗位相对来说较好,任满规定年限的团以上领导干部,容易落实领导职务。有的地区接收转业干部数量较多,安置压力相对较大。比如,武汉市、郑州市,这些城市转业干部要参加军转考试和积分选岗,选到公务员岗位的比例不高,武汉市副团职干部都要考试选岗。

选早不选晚”,就是对转业早做打算,不能等到确定转业了还没有思想准备。绝大多数军队干部都要转业到地方,这是部队建设的需要,是客观现实。年龄偏大的干部在面临转业的二至五年就应当了解相关政策,做好准备工作。比如不想回原籍安置,就可以早做打算,把生活基础放到想去的城市。这样,转业时选择的余地就更大一些。不至于确定转业时,手足无措,向组织反映没有思想准备,导致选择安置地比较困难。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是人生的十字路口,也是不可多得的机遇,所以在选择安置地时一定要慎重,不可把选择当儿戏,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做决定。同时,切忌个人胸无主见,偏听偏信,随意变更,不利于移交安置,也有损自身利益。如果安置地选择没有失误,就应“我的幸福我做主”and“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要再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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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生治 曾小强

第763期  友情编辑:胡晓

责任编辑:张祥锋  徐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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