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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辽宁省(中)直单位团职以下军转干部安置办法问答

2017-04-11 李安财 李虎 中国退役军人

2014 年,辽宁通过引入考试与考核综合积分、择优录取等竞争机制,先行对省(中)直单位接收团职(含专业技术九级和文职副处以上干部,下同)军转干部和营职(含专业技术十级和文职正科以下干部,下同)以下军转干部安置办法进行了改革尝试。《辽宁省(中)直单位团职以下军转干部安置办法》经过三年运行,成效显著。为使广大读者了解该办法,本文以问答形式予以解读。


哪些军转干部符合进省(中)直单位安置?
凡符合进沈阳地区安置的军转干部,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原则上都可以进省(中)直单位安置。


受过处分的军转干部能到省(中)直单位安置吗?
考虑到国家法律和军转安置政策对受到处分的军转干部能否到党政机关安置没有明确的限制规定,我们在制定政策时也适应放宽了条件,对这一群体进省(中)直单位安置,既给了机会,又从制度层面给予了从严控制。


省直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安置团职以下军转干部?
进入省直机关(含参公单位)的,采取定向报名、考试与考核综合积分、择优录取的安置办法。进入省直企事业单位安置的,采取个人自愿、接收单位考核、双向选择的安置办法。


中直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安置团职以下军转干部?
为充分调动中直单位接收军转干部的积极性,支持他们在本行政区域内优先选用军转干部,规定中直单位接收军转干部原则上采取考核选调、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安置,同时,中直机关(含参公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意愿,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按省直机关(含参公单位)接收安置办法实施。


编制省(中)直单位军转干部安置计划遵循哪些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通盘考虑、集散有度、综合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安置计划。一是根据当年沈阳市接收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数量多少,确定省直当年接收安置数量。一般控制在30% 左右。但此比例由我们在工作中具体掌握。二是空编单位原则上优先接收安置军转干部。三是根据2001 年军转安置政策改革以来省直单位接收军转干部总数及占单位总编制数的比例。四是根据省直单位机关规模。五是合理掌握团级职务和营级以下职务军转干部比例。六是编制已满的单位,可以先进后出带编安置。


省(中)直单位军转干部安置计划由哪个部门下达,如何下达?
由省军队转业安置工作小组、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达。其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军转干部安置计划采取指令性方式下达,中直单位和省直企业单位军转干部安置计划采取协商的办法下达,团职安置计划和营职安置计划区分下达,团职安置计划不分正团和副团职级。


参加考试考核的团职以下军转干部安置流程是怎样的?
共分六步:一是相关业务部门下达安置计划;二是审核用人单位考核报名条件,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军转干部考试报名现场大会,受理考试报名;三是组织军转干部考试,同步完成档案考核赋分,形成军转干部的综合积分;四是成绩公示;五是组织相关省(中)直单位调取拟录取人员档案并完成审核工作;六是组织下达军转干部报到通知,办理报到手续。


团职和营职以下军转干部在考试上有区别吗?
有的。二者在考试内容和分值设置上都不同。团职军转干部考试内容为申论,满分100 分。营职以下军转干部考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分值比例为1:1,两科总分150 分。


军转干部考试由哪个部门组织实施?
由省军转安置部门委托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考试的基本要求和程序进行。


军转干部考试报名由哪个部门受理,如何实施?
分别召开团职和营职以下军转干部报名现场大会,由省军转干部安置部门、省军区转业办、接收单位根据计划数和岗位需求共同组织受理报名,每名军转干部只限报1 个岗位。报名前在辽宁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时间、地点、携带证件和其它材料。


如何进行档案考核赋分?
考核赋分由省军转办、省军区转业办共同组织实施,主要以军转干部档案记载为主,辅助调查核实。由军转干部所在部队干部管理部门填写个人信息表,并由军转干部本人签字确认,省军转办、省军区转业办依据信息表和军转干部本人档案记载及相关材料,分两个小组双审考核赋分,最终核实后的考核结果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周,即本人认可、组织审定、结果公示。


团职军转干部最后的综合积分如何计算?
综合积分= 考核分×60%+ 考试分×40%。考核侧重对转业干部为部队建设所作贡献的认定,考试侧重于知识和技能的评估。在安置工作中,既不能“以考定终身”,让军转干部感到“干得好不如考得好”,也不能“论资排辈”“论官行赏”。既要坚持尊重实绩,引 49 30177 49 14985 0 0 1421 0 0:00:21 0:00:10 0:00:11 3166导军队干部安心服役,又要通盘考虑不同类别、不同职级转业干部切身利益,确保不同职级军转干部进入省直单位的合理配置。综合考量,我们把考核与考试的权重定为6 :4。


营职以下军转干部最后的综合积分如何计算?
综合积分= 考试分+考核分。


参加考试考核的军转干部如何录取?
录取前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应安置计划数和岗位,按已报名的军转干部综合积分排名依次进行录取。如综合积分并列时,可依次按职务高低、任同级职务时间、军龄时间顺序正向排位录取。当出现某一岗位录取数不足计划数时,原则上可从报考其他单位未被录取人员中, 由高分至低分双向选择录取。


军转干部录取后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接到报到通知书后,先到原部队办理离队手续(包括行政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和转业费结算表等后勤保障相关凭证),而后根据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持相关材料到省军转办报到,开具到录取单位报到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和落户证明,最后持军转办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到录取单位人事部门报到,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到录取单位组织关系管理部门转接组织关系,持落户证明、转业证、投靠人的落户信息,到沈阳市军转办开具落户介绍信并到公安部门完成落户,落户后将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交省军转办备案。


进入省直单位军转干部职务如何安排?
军转干部安排非领导职务首次任职不受单位职数限制, 所增加非领导职数单列、专用管理。如职务发生变动, 其原增加的非领导职数收回; 如职务不发生变动, 不冲减所在单位按规定核定的非领导职数。


链接:

档案考核赋分标准


团职军转干部的档案考核赋分标准
       团职军转干部档案考核满分100 分。


(1)职务等级(最高分32分):技术九级(含文职副处)记28分,行政副团职记28.5分,技术八级(含文职正处)记29分,行政正团职( 中级职称技术七级以上) 记29.5分,副高职技术七级以上记30分;转业前担任过副团级领导职务的加0.5分, 担任过正团级领导职务的加1分, 此项只按最高职务加分; 转业前担任过副团级主官的再加0.5分, 担任过正团级主官的再加1分, 此项只按最高
职务加分。


(2)军龄(最高分37分):军龄基础分22分,服役1年(12个月) 加0.5分,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累计得分不超过37分。


(3)立功受奖(最高分20分):荣立战时一等功记20分;荣立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记15分,每增加1次加5分;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记10分,每增加1 次加4分;荣立三等功记3分,每增加1次加0.5分。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任务立功的,在原有加分基础上再加3分。同一类奖项累计总分不超过上一个层次奖励基础分值。同一原因多次受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立功奖项之间累计加分,累计分值不超过20分。


(4)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最高分7分):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每满1年记0.35分,累计不超过7分。


(5)学历学位(最高分4):中专及大专学历记1分;大学本科学历记1.5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记2分;双学士学位、仅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证书的记2.5分;硕士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的记3分;博士学位的记4分。学历学位赋分只计最高一项,如最高一项是全日制学历的,在原有赋分基础上再加0.5分。累计分值不超过4分。


(6)扣分:受过行政警告处分的扣3分,每增加1次扣2分;受过行政严重警告处分的扣8分,每增加1次扣4分;受行政记过(含党内警告)处分的扣15分,每增加1次扣8分;受行政记大过(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扣25分,每增加1次扣15分;受行政降职或降衔(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扣35分,每增加1次扣20分;受行政撤职(含留党察看)处分的扣50分,每增加1次扣30分。同一错误受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按最高惩处扣分。处分项目之间累计扣分。


营职以下军转干部的档案考核赋分标准
       营职以下军转干部档案考核满分50分。


(1)立功受奖(最高分40分):荣立战时一等功记40分;荣立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记20 分,每增加1 次加10分;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记10分,每增加1 次加5 分;荣立三等功记3分,每增加1 次加0.5分。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任务立功的,在原有加分基础上再加3分。同一类奖项累计总分不超过上一个层次奖励基础分值。同一原因多次受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立功奖项之间累计加分,累计分值不超过40分。


(2)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最高分10分):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每满1年加记0.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扣分:与团职军转干部考核扣分标准相当。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杂志2017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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