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召开座谈会征集意见,副部长钱锋出席并讲话
本刊讯(记者 曹舒昊)7月19日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座谈会,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向各界征集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钱锋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钱锋指出,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部组建伊始,就把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一项最基础性的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兵力加班加点,在很短的时间拿出了初稿。同时,抓紧推进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与《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协调衔接,科学制定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政策体系。
钱锋强调,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以此作为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根本遵循,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退役军人保障法》起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协调难度大,必须采取超常措施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立法效率,集中精力打攻坚战,坚持兼收并用,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坚持制度创新解决历史难题。
来自军地的10余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军事法律专家学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媒体代表参加座谈,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意见建议。
国防大学联合勤务学院教授 郝万禄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军区枣庄军分区政委 韦昌进发言
退役军人、天津市安达集团董事长 崔洪金发言
“时代楷模”、第74集团军某旅班长 王锐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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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保障法起草工作有关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部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起草工作。机构组建伊始,将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迅速集中力量启动了研究起草工作。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系统梳理现行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军官转业安置、抚恤优待、褒扬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分析各界研究成果和意见建议,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退役军人工作立法经验,用较短的时间,起草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初稿。
在立法总体思路上,草案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回应退役军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着眼长远发展,借鉴地方成功经验,创新和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四是注意和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做好衔接。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退役军人工作基本制度和方针原则,规定了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规范了移交接收、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抚恤优待、褒扬、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草案突出强调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退役军人;专章强调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问题,着重能力素养提升;草案还提出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以及实行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等。
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要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从实际出发,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起草论证工作,推动法律的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