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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必读!怎样选择合适的安置方式?

2016-03-18 闲云 中国退役军人

      我们需要厘清的一些模糊认识

      1、“选择计划分配试一试,不行就申请改自主择业”。一些战友在选择安置方式时,尽管他们符合自主择业条件,但由于对政策缺乏了解、安置取向考虑不清楚,往往会采取一种“试一试”的做法,即先报计划分配,一旦安置岗位不理想就申请改自主择业。这种做法,2014年以前还可以,但从2015年开始总部已明确规定不允许改了,凡是这种想当年改安置方式的转业干部,基本上都会按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进行处理。笔者认为,之所以这样严格控制,是因为这样改来改去既影响军转安置计划的严肃性,也容易造成安置资源浪费,本来经军转安置部门反复研究、协调争取来的不错的岗位,往往会因为个人的喜好而白白放弃,而其他原本可以分到这个岗位的转业干部想去却来不及了。因此,闲云建议,今年转业的战友们在选择安置方式上一定要考虑好了再选,切莫再去“试一试”更改安置方式,以免得不偿失。

       2、“选择自主择业能拖一年是一年,以为越拖越合适”。一些干部选择自主择业后,错误地以为选择自主择业能拖一年是一年,每拖一年还能增加一个计发退役金百分点,这种想法是不了解军转安置政策使然。按现行政策规定,转业干部滞留部队不走,无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其职务工资、军衔工资是不予增加的,增加的只是军龄工资。如按一正团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月退役金8000元计算,粗略算其月退役金增加1%实际只是每月增加了80元,一年也就增加960元,再加上军龄工资20元,共980元。而 42 35412 42 14985 0 0 3099 0 0:00:11 0:00:04 0:00:07 3099因无理滞留处理停发的津贴补贴每年至少得四、五万元,40000÷980=40.8(年),停发的4万元靠增发的1个百分点得40多年才能赚回来,考虑到人民币贬值等因素,长远来看这是吃亏的。另外,如果赶上部队调整工资,对滞留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来说就更亏了,因为每年涨工资文件都明确规定自文件下发当年起算,不含历年滞留转业复员干部,而正常离队到地方报到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是比照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涨的。因此,笔者认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滞留部队时间长,很可能离队时地方已经调整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月退役金了,真的是“过这村没这店了”。

      3、“自主择业不托底,还是退休更把握”。

      这两种退役安置方式,可以说是既各有优长,也各有不足。下面简要对这两种安置方式作下对比:

      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特点

      一是安置去向条件宽,易满足个人取向。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除享受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去向条件外,还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等等,可选去向比较多,很容易满足个人需求。这样宽的安置去向条件一般只能是平时立二等功(战时三等功)、边远艰苦地区或特殊岗位工作满10年的战友才可以享有,可见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去向条件有多宽松。

       二是实行退役金制度,解除了后顾之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离队时,除一次性发给转业生活补助费、安家补助费外,还增发自主择业补助费。据测算,军龄为30年的上校正团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月领取的退役金略低于退休金,但转业费比退休费至少多17万多元,这是退休干部所不能比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到地方报到后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保障,免征个人所得税,还比照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生活费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可以说是难得的“金饭碗”。

       三是保障机构完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现在全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已经十多万人,随着国家退役安置机构改革的逐渐深入,各级军转部门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必将越来越完善,管理服务经费也将不断增加,这将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更高水平的就业、培训等服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均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在医疗保障上,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可享受医疗费“二次报销”)。

       四是可参加养老保险,晚年更有保障。按现行规定,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自主择业的,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退出现役时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但可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费之日算起。换句话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将来可以拿到另一份收入保障,何乐而不为呢!

       五是国家鼓励创业,并实行优惠政策。这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与退休干部相比的最大优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出现役后,只要身体条件允许,可以再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国家为鼓励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对他们创办经济实体以及从事其它再就业活动,给予了许多优惠政策,有的优先办理经营许可;有的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有的免除部分项目税收等等。举个例子,比如现在长春市人社局就建了个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孵化基地”,他们免费为有创业意向的(经过论证前景可期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场地,帮助一站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等,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探索出了一条好路子。笔者认为,这必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大有可为。

       退休安置方式的特点

       一是安置时有住房保障。干部退休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就地安置,也可以回本人原籍、入伍地、配偶原籍或配偶、子女、父母居住地安置,而且安置前必须有住房保障,否则一般是不能向地方移交的。

       二是解决住房的办法比较多样。在住房保障上,退休干部已落实安置住房的,可购买或租住安置住房;住房尚未开工建设和未列入安置计划的,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可以购买或租住符合出售条件的现住房,也可以自理住房(包括自购、自建住房,维修私房或购买配偶所在单位的住房)等等,办法比较多。

       三是医疗等保障方式比较固定。退休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后,医疗保健费用由中央财政按标准拨给地方财政,纳入安置地区公费医疗体系、统筹管理,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退休干部的生活供应标准、公费医疗等与当地相当职级的国家机关干部相同。取暖补贴费、粮价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及其它补助等,由民政部门按照居住地区规定标准发给。福利费按照当地在职干部的标准提取,由民政部门掌握,以解决军队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享受由地方财政开支给当地国家机关退休干部的各种补助和优待。

       四是政治待遇相对较好。退休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后享受国家机关同职级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有民政部门下属的干休中心负责管理服务,能正常开展组织生活,搞各种娱乐活动。这方面目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还相对差些。


       自主择业与退休安置的差别

先看下表自主择业、退休干部相关保障情况对比

待遇

自主择业

退休

主要差别

由地方军转部门管理,主要负责政策指导、就业培训、协助就业、退役金发放、档案接收与存放,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地方民政部门根据安置管理工作实际,设置、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地方政府干休中心负责具体服务管理工作

国家鼓励自主择业干部创业就业,不提倡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

按照当地党政机关相应职级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目前各地是否发放、发放标准各不相同

无相关待遇

如沈阳市自主择业干部住房补贴现发放标准为:月住房补贴={月租补贴}×13%-月房租补贴

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职级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同职级公务员享受医疗待遇

自主择业干部参加安置地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干部由中央财政保障,纳入安置地公费医疗体系

生活补助费、安家补助费、边远地区安家费、自主择业补助费

安家补助费

自主择业补助费比退休补助费多10余万元

退

月退役金={〔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房租补贴〕×(80%+增发%)+军龄工资+自主择业生活补贴}

月退休金={〔职务工资+军衔 (级别)工资〕×(85%+增发%)}+军龄工资+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自主择业月退役金按原工资计发比例比月退休金计发比例低5个百分点,但终身免交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与退休安置的不同点,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管理部门不同。自主择业干部归人社部门的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管理,而退休干部由地方政府的民政部门负责管理,一般具体都是由干休中心管理。

       二是医疗保障方式不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医相对比较灵活,医疗可自主选择理想的医院,而退休干部就医一般只能到定点包干医院就医(其中师级退休干部可享受干诊,而自主择业师级干部不享受干诊)。

       三是经济收入差距明显。退休干部离队安置时,由军队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6个月工资的安家补助费(到农村安置的,一次发给相当于本人8个月工资的安家补助费)。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除安家补助费之外一般还有10多万元的自主择业补助费,有的在安置地还可享受住房补贴,这些都是退休干部所没有的。

       四是从事经济活动要求不同。国家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从事经济活动是鼓励支持的,而对军队退休干部不提倡个人经商、办企业,参与应聘、回聘等从业活动的,要经过批准,但不能担当企业法人。

      选择建议

      自主择业和退休两种退役安置方式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尤其是在退役补助费上,就一名30年军龄正团职上校军官而言,如选择自主择业要比退休多收入17万余元。虽然他自主择业月退役金要比月退休金少约200元,但换算一下,自主择业补助费多的17万余元,需要退休后70多年才能挣回来,这种经济账非常明显。

      但这并不是说这名干部选择自主择业就更合适,笔者建议这种情况下他在考虑这笔收入的同时,还应考虑一下住房保障问题。尽管国家现行住房政策在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退休干部上大致相同,如二者都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但从全国各地看,真正能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经济适用房的还不多,很多地方什么时候能解决还是未知数。在这种现实情况下,作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他们有无住房都必须按规定到地方报到。而退休干部则不同了,没解决保障住房退休干部一般是无法向地方移交的。因此,选择安置方式前就必须好好算算保障住房这笔帐。还是以一名正团职干部为例,他在沈阳解决经济适用房应享受的标准面积为90平方米,按现在军内标准价格每平方米3000元(商品房均价约7000元计算),那么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总差价为36万元,比自主择业补助费那17万多出19万元,这时当然是选择退休更实际些,毕竟自主择业后解决住房还主要靠自购。

       以上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退休干部算了笔经济账,因为对于这些既符合退休条件又有选择自主择业机会的干部来说,现在国家在管理服务、医疗保障等方面基本上没多大区别,在选择时重点还是应多考虑一下经济待遇。当然,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都可自行量身考虑,总之不管怎么选择,只要是符合个人意愿,能让家人满意就好。

       4、“公务员是“铁饭碗”,参公单位不如公务员单位好”。

       公务员法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司机)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人员,待遇和公务员一样,但属于事业单位性质。这类人员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群团机关工作人员,如工会、工商联、妇联、共青团,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基本都是公务员身份。二是一般承担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单位,这里的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是当前不同于普通事业编制的一种特殊情况,目前主要有各机关下属执法机构和支付中心等等。

        从干部人事制度管理上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是完全相同的,其干部人事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的各项规定执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之间的干部是允许流动的,不受其编制的限制。不同的是,从党政机关到参公单位,编制由行政编制变成事业编制,但保留个人公务员身份,而从参公单位调到党政机关的人员,其编制自然由事业编制变成了行政编制。另外,随着“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各党政机关除工资以外,都没有其他任何福利,从待遇上看参公单位都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参公单位就不如公务员单位好。

       实际上,每个单位都有不同的岗位,所谓好单位也有不太好的岗位,不好的单位也有好岗位。当前许多省市党政机关都存在超编问题,各单位好的岗位都比较少,而且约束严,要求高,也不一定有空缺。因此,转业干部在选择单位时期望值不要太高,首先要了解单位的职能和性质,看看是否适合自己,决不能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笔者认为,在部队师以上机关从事过管理工作的干部比较容易适应地方省市级机关的工作,在基层带兵的干部可能到地方基层单位工作更能发挥自身的优势。

       5、“自主择业比计划分配收入多,选自主择业更合适”。

       褚参谋(年龄38岁,军龄满20年,正营12档,少校4档,荣立过三等功),在组织安排转业时他非常矛盾,一方面,想自主择业是因为月退役金比当地公务员工资高,计划分配还不见得分到理想的岗位;另一方面,不想自主择业是怕没了交际圈子,到时赋闲在家让别人看不起。他在咨询时恳求道:“太折磨人了,请帮我在选择安置方式上拿个主意吧?”

       符合自主择业条件的干部咨询这个问题的非常多,多数也都像褚参谋一样左右为难,甚至全家人都在跟着着急上火。其实,这个问题本就没有唯一答案,选择时必须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才可能作出最合适的选择。客观地讲,各职级干部的自主择业转业费数额都远远高于各自的计划分配转业费(褚参谋如自主择业月退役金约5700元,如计划分配工资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约4200元),那么是不是就可以下定决定选择自主择业了呢?笔者建议:战友们在计划分配与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选择上必须十分慎重,应综合考量多种条件,反复斟酌个人自身情况后再作抉择。

       一般来讲,建议具备了以下这些条件的战友可以选择自主择业。

       一是比较重视收入的,可视地域经济状况选择自主择业。目前,全国各省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也各不相同、差异较大。从全国范围来看,东北、西北和西部地区因经济落后,当地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不高,军队干部如果到经济落后地区安置,而且还很看重经济收入的话,自主择业无疑是非常理想的选择。

       二是有一技之长能顺利创业就业的,可选择自主择业。从近年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情况看,尽管全国有80%以上的都实现了就业创业,但长期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占少数,这些能保持工作稳定的人多数都是有专业特长或者自己原来有创业基础的。比如医生,基本上100%都实现了就业,他们自主择业后有的受聘于一些民办医院,有的自己开起了诊所,不仅收入较高,而且还为社会散发出了更多的光和热。

       三是性格开朗不怕挫折的,可选择自主择业。无数实例证明,思想准备不足的军队干部选择自主择业是不妥的。尽管他们也曾有一腔创业热情,但当经受挫折时,其性格上的弱点便暴露出来,往往都是因为缺乏韧劲而中途退却的。反观那些取得成功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他们没有谁创业是一帆风顺的,甚至经历的风雨更多。但因其对自主择业尤其是创业挫折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其性格上坚强的一面便充分展现出来,在困难挫折面前,他们不会轻易悲观失望,而是会自我调节心态,更加努力进取,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己,最终才会取得成功。因此,当你要选择自主择业时,一定要好好审视一下自己的性格,如想创业还没有充分思想准备,那一定要慎重选择。

       四是年龄偏大军龄较长的,可选择自主择业。45岁以上的干部自主择业后,基本上和退休安置没多大区别,想安稳的可以自由享受休闲时光,想干点事的也可做点小本生意,挣多挣少都是一种快乐。这比计划分配到新的岗位不适应、压力大、难有发展要强得多。虽然人际圈子小了,但与家人团聚的时间多了,幸福指数高了。

       相对于以上几种比较适合自主择业的情况,那些想求工作安稳的、想生活有规律的、想有个人际圈子的、不想赋闲在家怕人笑话的军转干部,最好还是选择计划分配,毕竟选择自主择业后心态还要经受各种考验,不是谁都适合自主择业。

       (本文转自“闲云”个人公众平台,点击可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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