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重庆市某代理公司员工刘晓珊未依法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刘晓珊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刘晓珊仍进行了虚假申报。在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刘晓珊更正申报并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对刘晓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8.90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晓珊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请及时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