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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港1×100万千瓦燃煤扩建工程股权占比变更
江苏国信2月22日公告称,拟转让子公司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
2021年9月27日,江苏国信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推进射阳港1×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公司拟出资7亿元,与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江苏国信射阳港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射阳港二电”或“合资公司”),作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体。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江苏国信拟出资人民币7亿元,占注册资本70%;盐城国能拟出资人民币3亿元,占注册资本30%。
为节约建设成本、便于统筹管理、加快推进建设1×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经与盐城国能协商,拟不再成立射阳港二电,投资方案调整为公司将子公司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射阳港电厂”)15%的股权转让给盐城国能,公司与盐城国能按持股比例同步向射阳港电厂增资9亿元用以建设该机组。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方案暨转让子公司射阳港电厂部分股权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