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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证”,这个调解室了解一下

天津高法 2022-12-23


 我要起诉我女儿!

2021年12月初,刘某到法院起诉其女儿孙某继承权纠纷。立案庭工作人员对刘某就案件事实进行了初步询问,经过评估认为该案件适宜由公证机构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件委派给天津市辰信公证处在法院设立的公证调解室


公证调解人员受理了刘某的调解申请

在对刘某家庭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后

得知刘某的丈夫孙先生

因病去世后遗有房屋一处

刘某年事已高

想换一所楼层较低的房屋

方便其日常生活

但女儿孙某不同意




另外

在孙先生因病住院期间

一直是刘某照顾其日常生活

在孙先生去世后

刘某一直因为孙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而埋怨孙某




公证调解人员在掌握纠纷症结所在后,立即联系孙某并确定了调解日期。在调解期间,公证调解人员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并动之以情,最终刘某放弃与孙某对簿公堂,通过公证的方式解决其丈夫孙先生的遗产问题,母女二人重归于好。



通过引入公证调解

有效地将法院“定纷止争”的职能与

公证机构“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

相结合

充分发挥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

最大限度地引导当事人选择公证机构

前置公证预防、证明、调解、监督、服务功能

旨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END




来 源:北辰法院 |  制 作:朱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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