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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中院与四家行政单位联合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
日前,天津三中院与天津海关、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
该《机制》规定,各签约单位要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引领,主动创新、积极作为,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基础上,持续推动建立完善交流研讨、信息共享、党建共建、联合宣传等配套保障机制,合力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格局,通过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联动保护,打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形成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该《机制》还细化了具体举措。各方将强化协调会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座谈会等形式就知识产权保护重大疑难问题、热点问题、新型问题等定期组织交流,统一各类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研判知识产权保护态势,共同拟定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由各方分别确定一名联络人负责协调与执行,确保机制实质化、常态化运行。将推动深度合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共同创建党建特色品牌,举办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课学习,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相互交流在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决策部署、队伍建设等党建方面的经验做法,不断促进党建与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工作相融合。将实现资源共享,定期由法院通报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提示知识产权审判重点工作;由行政机关通报知识产权相关执法情况及行政案件情况,互相根据需要提供法律业务咨询服务和专家技术咨询服务,进一步强化司法与执法的有机衔接,推动建立多元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机制。
作者:吴玉萍 王宇琪 | 制作:郝竹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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