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家法院在京举办第一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关于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加强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7月12日,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主办,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第一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北京举办。
本次研讨会汇聚四级法院、知识产权学界与实务界专家学者,共议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前沿问题,共同赋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委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基层法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及平台企业代表共40余人参加研讨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雪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雪峰在致辞中介绍了北京法院近年来在数字司法保护方面的规则创新和机制创新,并指出北京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数字产业发展,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努力打造数据司法保护北京样板。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丁广宇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丁广宇副庭长在讲话中深刻阐释了数字司法保护的战略意义和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服务保障京津冀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指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不断满足科创企业对于数字司法保护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薛春江
北京市委政法委薛春江副书记在致辞中强调,围绕数据保护的主题,一起探讨数据权益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问题导向、主题鲜明、开放参与,是践行今年主题教育活动和大兴调查研究的创新形式,应长期坚持下去,努力打造开放互动平台,形成京津冀协同品牌。
数据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是数字经济的根本特征和发展引擎,知识产权是保护数据权益和维护竞争秩序的重要路径。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给司法审判带来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平台收集、处理和运用用户数据形成的数据权益,突破了传统所有权的权能结构,数据权益如何保护、传统智力成果的适度垄断与数字经济开放共享的边界如何厘清,更需要裁判者的经验与智慧。在司法案件审理中,新型商业模式、商业方法日益涌现,深度链接、人工智能、算法推荐等新技术的运用使网络环境下侵权行为更易实施、更加隐蔽、更为复杂,使得举证质证、事实查明更具挑战,诉讼强制措施等相应程序规则需要及时跟进。
研讨会上,围绕数据权益保护,与会嘉宾就数据赋权、数据登记与交易中的知识产权、国内外数据司法保护实践、数据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司法挑战等问题进行了主旨演讲和主题沙龙,从不同角度,分享了案例、观点和思路,是一场主题鲜明、话题前沿、观点开放的学术大会和思想盛宴。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晓刚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任晓刚院长表示,雄安中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获评河北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成果”,为护航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长山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张长山院长表示,本次研讨会具有里程碑意义,希望三家法院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聚焦服务非首都功能疏解、“新两翼”建设等战略重点,围绕数字经济、信创等领域新情况,拓宽深化交流平台与协作方式,以深度释放合作潜能促进增强科技创新引擎动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 刘双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刘双玉院长表示,此次研讨会是由法院主办、多方参与的研讨会,对于促进跨地域、跨领域、跨部门的观点和规则统一,是一次很好的尝试。希望今后京津冀三家法院接力组织研讨,筑牢京津冀协同保护平台,共同完善机制形成京津冀三家中院知识产权协同司法品牌,努力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同频共振,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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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产北京 | 制作:朱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