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茂雄|《管子》对国家安全学的思想文化贡献
周茂雄,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博士研究生,《福建警察学院学报》编辑。
摘 要
为实现“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子》强调以民为本,坚持德刑相辅,法礼并重,捍卫政治安全;务本重商,发展经济,维护经济安全;倡导慎战,与邻为善,构建共同安全。《管子》中的国家安全理念具有综合性和内敛性,强调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政治安全和富国强兵相统一,重内部治理而轻向外扩张,对国家安全学的发展具有思想文化贡献。当代国家安全治理工作应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切实解决好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健全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实现经济安全可持续发展;坚持走和平发展之路,奉行和平共处的外交政策,以促进国际安全。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是治国安邦的重要基石,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教育部于2018年4月提出,要推动国家安全学的学科建设,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于2020年12月正式发布了《关于设置“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将国家安全学设定为“交叉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标志着国家安全学进入“黄金时期”。
国家安全学作为一门旨在服务于国家安全实践和理论需求的综合性、交叉性学科,要求必须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的新特征、新目标与新使命,同时也应充分吸收借鉴古今中外优秀的国家安全思想与理论。挖掘我国古代优秀国家安全思想,可以为新时代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提供借鉴,助力构建具有“继承性、民族性”特征的现代中国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话语体系。
我国古代虽没有“国家安全”一词,但在儒、法、道、墨、兵诸子百家的著作中,特别是在各类经书、史书、政书、兵书、间书之中,都可觅其踪影,诸如“国泰民安”“安邦定国”“居安思危”“长治久安”等论述,皆闪烁着国家安全思想光芒。我们可取其精华,古为今用。我国古代国家安全思想研究自21世纪初开始萌芽,至今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当前古代国家安全思想研究主要从断代史或宏观的历史角度进行,关于古代治国安邦经典论著的专门解读较少。古代经典文献在丰富的思想遗产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浓缩了古代文明的精华,蕴含着古人丰富的智慧,对古代经典论著的安全理念研究之于了解中国古代国家安全思想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管子》一书乃我国先秦典籍中的瑰宝,虽非完全出自管仲之手,但其托名《管子》,保存了其思想的真实材料,可见管仲对后世影响之大。该书内容广博,对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皆有所论及,论述精辟,堪称是一部经邦治国的百科全书。习近平总书记在其重要文章、讲话、著作中常常引用《管子》的经典名句,用以阐明中国道路的独特性和丰富内涵,为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树立了典范。鉴于此,笔者拟借由研究管仲辅佐齐桓公使其成为一方霸主之举措,探讨《管子》中的国家安全理念内涵,以期为当前国家安全工作理论提供滋养,厚植国家安全学文化底蕴。
管 仲
《管子》中的国家安全理念要旨
中华民族重大的历史进步,多是在一些重大风险爆发之后,在艰难困苦中历练取得的。在管仲为相之前,齐国虚弱,周围的诸侯国虎视眈眈。齐桓公曾说:“国家不日引,不月长,恐宗庙之不扫除,社稷之不血食。”足见齐国安全风险之深重。具言之,政治上政权更迭频繁,民心涣散,难以形成国家认同感;经济上重商轻农,士、农、工、商四业纷乱杂处,社会秩序不稳定;外部环境上,诸侯争霸,战事频繁。管仲拜相之后,他从齐国实际出发,对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领域进行改革,快速提升了齐国的国力,为齐桓公称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管仲在辅佐齐桓公实现霸业的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定国安邦之论,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维护政治安全
政治安全乃国家安全之基。《管子》始终把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德刑相辅、法礼并重、重塑齐国百姓的价值体系。
《管子》主张以法治国:“夫为国之本……法令为维纲,吏为网罟。”其一,必须认真抓好立法。若无公正、统一的法制,以法治国便无从谈起。《管子》从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出发,强调法令要合乎人民的心愿、反映人民的要求,即所谓“令顺民心”。民众痛恨的,设法消除它;民众所欲的,设法实现它。同时,君主立法须充分考虑民众的承受能力。若法令超过了民众的可承受能力,即使采用严刑重罚去强制推行,亦不会使民众顺从法令,相反会遭到民众的反抗。此外,法律必须适时修订,使之适合时宜,行之有效。“修旧法,择其善者,举而严用之。”其二,切实做好法令的执行工作。制定一个公正而统一的法制并不是目的,其真正目的乃通过法制来治理国家。故《管子》在阐述了公正立法原则后,进一步提出法令的执行问题:“凡国有不听而可以得存者,则号令不足以使下;有犯禁而可以得免者,则斧钺不足以威众。”为使国家法令切实得到贯彻执行,《管子》强调君主必须以身作则,“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也”。此外还要厉行其法,“审是非,察事情,以度量案之。合于法则行,不合于法则止。功充其言则赏,不充其言则诛”。
《管子》和“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的法家不同,虽重法治,却不偏废礼治。《牧民》篇明确指出,维护国家稳定在于礼、义、廉、耻这四大纲要,认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唯有做到“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方能达至“上位安”“民无巧诈”“行自全”“邪事不生”的理想境界。“礼”是人的社会行为规范和标准,若人们懂礼守礼,则可避免出现“朝廷不肃,贵贱不明,长幼不分,度量不审,衣服无等,上下凌节”的现象。“礼”还是维护国与国之间关系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准则,“救患分灾讨罪,礼也”,“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违此二者,奸莫大焉”。齐国不仅自己强化礼治,而且在天下诸侯中推行礼治,“招携以礼,怀远以德”。
(二)保障经济安全
实现富国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管子》认为,治理国家,首先要发展经济。只有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才能稳定国家,实现国家的治理目标。
粮食问题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问题。“手中有粮,心里不慌”,这是国家安定的前提条件,也是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管子》把务农产粟作为立国之本,强调“粟也者,民之所归也。粟也者,财之所归也。粟也者,地之所归也”。《管子》重农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其一,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管子》一再强调,发展农业是发展经济的前提,是国家稳定的前提,是富民的前提,是强兵的前提。因此,在四民的分类中,《管子》将“农”列在“工、商”之前。其二,积极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管子》主张“与之分货”“案田而税”“相地而衰其政”。这实际上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其三,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改善和加强农业生产的基本建设,兴修水利,除去“五害”;加强农耕设备制造业发展,鼓励先进、优良的农具生产;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其四,通过国家调控,保护粮价,保护农民利益。即国家在歉收年以平价卖出粮食,在丰收年以保护价购进粮食,以打击粮商对粮食的控制和垄断;此外,还通过减轻农业税赋、以工代赈、灾年救济等方式,补贴农业。其五,鼓励农耕。《管子》在发展农业生产中,十分重视奖励农业科技人才,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
《管子》重农但并不抑商。《管子》明确肯定商业的作用,肯定市场的作用,认为要保持政治上的安全局面,巩固国防,都离不开雄厚的经济实力。为了发展工商业,保障经济安全,《管子》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其一,改革行政管理,创轨里连乡之制。在全国建立二十一个乡,又把乡分为士农乡和工商乡,共设士农十五乡,工商六乡。对工商乡有所优待,可以不服兵役,集中精力发展工商业。其二,国家管理和专营山海资源,大力开发盐铁生产。《管子》提出了著名的“官山海”政策,不仅有利于满足人民需求,还可在生产与销售中增加国家收入,满足国家财政需要。其三,制定一套比较开明和开放的商业政策。“关几而不正,市正而不布。山林梁泽以时禁发而不正也。”《管子》一再重申对边关往来货物要认真检查,但不收关税,市场也不乱收钱,实行优惠政策。其四,对客商待之以礼。《管子》强调,“一乘者有食,三乘者有蒭菽,五乘者有伍养”,还在大路上每三十里设一处驿站,为过往商人服务。
(三)构建共同安全
国家的兴衰成败,与邻国有密切关系。为形成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管子》主张抑强助弱,与邻为善,期待经由诸侯国间的合作达成和平稳定的环境,构建共同安全。
《管子》认为:“国之存也,邻国有焉。国之亡也,邻国有焉。邻国有事,邻国得焉。邻国有事,邻国亡乎。”因此,《管子》提出很多措施促进与周边国家的友好关系。其一,广泛施恩,给人以实惠,为诸侯国作出贡献。“欲用天下之权者,必先布德诸侯。”“施薄而求厚者孤。”基于此,《管子》主张全面了解周边国家的情况,“以此八者观人主之国,而人主无所匿其情矣”,主动向周边国家频繁朝聘,同时拒绝接受周边国家的馈赠和进贡,通过让利的方式与周边国家建立友好关系。其二,积极主动与邻国解决边界纠纷。管仲反复劝说齐桓公要努力做好邻国的工作,其中一项就是“审吾疆场,反其侵地,正其封界,毋受其货财”。正是在这个政策指导下,齐国先后归还了鲁国的常潜等地,卫国的吉台、原姑和柒里等地,燕国的柴夫和吠狗等地,获得了周边国家的信任,解除了周边国家对齐国威胁的顾虑。其三,广交诸侯。为了强化睦邻政策的实施,齐国委派使者专门从事友好诸侯的外交事务,如派“曹宿孙处楚,商容处宋,季劳处鲁,徐开封处卫,匽尚处燕,审友处晋”,了解各国君主和大臣的喜好,结交各国政要。其四,存亡继绝。《管子》主张对那些深受戎狄之害的国家进行救助,齐国拿出土地、物资救助陷入困境的杞国、邢国、卫国等,使其恢复正常生活。
《管子》强调对诸侯国尤其是邻国广泛施恩,建立友好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武力,毕竟管仲最终目的乃“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是不得已的办法。《管子》在军事上主张有备无患、至善不战,一再强调人君应“竞于德”而非“竞于兵”。“动众用兵,必为天下政理。”唯有进行正义的战争,对整个国家才有战略之益。《管子》认为:“至善不战,其次一之。”最好是不战而胜,也就是后来孙子所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其次是一战而决定胜局,不必劳民伤财。管仲辅政40年,只用战争征服了谭国、遂国、鄣国三个小国,其余都是通过外交途径或经济战略等不战而使其臣服的。
《管子》国家安全理念的历史意义
《管子》顺应当时的社会发展趋势,提出一系列治国安邦之论,蕴含大量国家安全理念,尤其民本、法治、经济、外交等理念极富开创性,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提出“以人为本”概念
在我国古代国家安全思想史上,存在“神本主义”“民本主义”两大相对立的思想体系。神本主义认为,国家的安危决定于“神”。这种思想在夏、商时期占据统治地位。民本主义认为,国家的兴亡决定于“民”。民本理念萌芽于周初,周公提出“敬德保民”,体现了其重人事的转变趋势。明确提出并阐明“以人为本”概念的当属《管子》,堪称中华民族思想史上璀璨夺目的重要成果和重要创新。“以人为本”的概念在《管子》一书中多次出现,特别是《霸形》《霸言》篇对之阐述得非常精辟:“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管子》不仅在思想观念上提出了以民为本的理念,而且在施政上制定了以民为本的一套法令与举措,在政治、经济、外交上皆体现了《管子》以民为本的治国观。其所倡导的以民为本,具有丰富和深刻的内涵。春秋之前的一些思想家、政治家也强调人的重要性,但往往不包括“贱民”,社会底层的广大民众特别是奴隶并不被当作“民”来看待。《管子》打破了陈规,扩张了“民”的范围,认为“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这与古希腊、古罗马的观念形成鲜明对比,后者将奴隶视为“天生的被统治者”,甚至在法律中将奴隶称为“会说话的工具”。在民本理念引领下,我国成为人类历史上最早废除肉刑的国家。早在西汉“文景之治”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废止酷刑的进程,而在唐朝天宝年间,甚至一度废除过死刑。
(二)提出“以法治国”的概念
法治理念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但“通五洲万国数千年间,其最初发明此法治主义,以成一家言者谁乎?则我国之管子也”,比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所阐述的“法治”概念还要早。《管子》首倡“以法治国”,是治国方略的一个重大改革和进步。毫无疑问,这在当时是一种全新的思想,或者说是全新的治国方略。周王朝崇尚礼治,鼓吹“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进入春秋以后,社会面临大变革,诸侯不朝,王命不行,周王朝走向衰落,诸侯国群起,大小国之间的战争以及合纵连横不断。在这样一个春秋争霸时代,法家思想的产生及其形成气候是有其根源的。《管子》顺应时代,提出以法治国概念,主张礼法兼用,不仅为法家在百家争鸣后取得胜利提供了依据,更为汉代“德主刑辅”理论的产生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管子》奠定了中国古代以法治国的思想基础,经后来众多的思想家、政治家继承和发展,形成了一个博大精深的法家思想体系,也形成了一条鲜明的“外儒内法”政治路线,贯穿中国历史几千年。例如,“集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至隋以来封建法律理论之大成”的《唐律疏议》,将儒家文化作为律法根基,实现了礼与法的契合。中国历史上君主专制主义统治何以绵延二千余年,其原因当然有很多,但“外儒内法”政治路线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三)主张“农商并重”理念
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重视农业是古代世界各国各文明民族的普遍思想。在古代中国,重本抑末是普遍现象,在各个朝代、各个时期,不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有相当一些人持这个主张,并且成为主导意见。《管子》却大异其趣,其经济观虽以重农为本,但也不忽视工商业的发展,在农业获得相应发展的情况下,提出要全面发展工商业,使其各得其所。可以说农商并重是《管子》经济安全理念的一大创举。难能可贵的是,《管子》早在2000多年前就已清晰地认识到了市场机制的不足,强调通过货币、财税、行政等手段对商品生产流通交易进行干预,即“国家严格控制和掌握货币,进而控制谷物(实物货币),以调剂‘万物’的供需,平衡物价,实现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管子》一方面追求和鼓励富国富民,另一方面也关心与资助弱势群体,强调要做到好富而不忘贫,爱富而不嫌贫,把鼓励致富和大力扶贫结合起来。《管子》虽是为了维护君王统治,但在客观上也确实促进百姓繁衍生息、耕作劳力,从而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后世统治者、政治学家将其许多思想、方法奉为圭臬,形成了一系列政策理念和政策工具,例如,西汉的桑弘羊践行了“准平”理论,贾谊提出了“货币论”,晁错则提出“贵粟论”。
(四)提出“和合”概念
“和合”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据考证,“和”“合”二字最早出现在甲骨文上,都是单一概念,“和”的初义是声音相应和,“合”的本义是上唇与下唇的合拢。将“和”“合”概念连提并加以阐述的,《管子》是第一个。《管子》在谈论军事问题时指出,“和合故能习,习故能偕,偕习以悉,莫之能伤也”,强调士兵作战要相互配合。其基本意义是指人际之间的和睦团结或使人和睦团结,之后引申为和谐、统一之意。《管子》关于和合的理念包含着丰富的内涵,涉及诸多领域,既有君臣关系上的和谐,还有君臣与士民之间的和谐、民众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有国与国之间的和谐等,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和谐。《管子》所倡导的和合,是建立在朴素辩证思维基础上的,不是只讲和同不讲矛盾,不是鼓吹无矛盾的和合,而是强调矛盾的统一,对各种矛盾经过调节而实现和合。一个国家的安全不可能脱离整个地区的安全而独立存在,须有一个安全的外部环境。春秋是一个“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的时代,群雄纷争,营造和谐相处的关系是重要的外交问题之一。《管子》本着亲仁善邻、与邻为伴的精神,主张“内行其法度,外行其理义”。即便是用兵,亦反对追求暴力,这与崇尚战争暴烈性的西方克劳塞维茨战争学说形成鲜明对比。不可讳言,《管子》的确发扬了大一统的观念,启迪后世处理国际事务的原则与模式,承认各国不分大小皆有生存权,使后来的中国不至于发展成为帝国主义。
《管子》国家安全理念的当代价值
当今世界各国竞争异常激烈,国际格局演变充满变数。研究《管子》国家安全理念,汲取《管子》富国强兵、匡正天下的精髓,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不乏现实意义。
(一)《管子》民本理念为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提供滋养
《管子》在治理国家时提出了“因其民”的因循之方,以确保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人民群众虽然是统治者治理的对象,是治国行为的客体,但《管子》的“顺民心”“从其四欲”无不体现着对民的重视,无疑是民本理念在治国过程中的具体应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汲取民本理念的精髓,提出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论述,强调人民安全高于一切,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维护国家安全,不仅要依靠强大的武装力量,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强支持,因为人民群众是维护国家安全最可靠的力量源泉。历史经验表明,在任何情境下,人民的安全感愈发强烈,他们对国家的热爱就愈发高涨,国家安全便越有依靠;反之,若人民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国家安全将变得脆弱,易受威胁。唯有充分保障人民的安全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增强人民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方能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
为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应将人民安全问题作为国家发展的根本目标指向,把解决好民生问题摆在政府工作的首位。随着经济蓬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对过上美好生活的渴望更加强烈,对社会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人民群众不仅关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成效如何,而且关注社会治理状况以及公共服务水平如何。人民群众的关切不仅局限于个人的人身安全,更延伸至日常生活的点滴,关注吃得是否放心、住得是否安心、出行是否平安。各级公安机关要全力打击整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社会反应强烈的社会治安焦点,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指数。各级政府应强化基础性、普惠性和兜底性的民生保障工作,重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关切的领域,要有针对性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要切实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织密扎牢托底的民生保障“网”,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让广大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
(二)《管子》法治理念为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滋养
国家安危与以法治国息息相关。《管子》认为:“国有四亡,令求不出谓之灭,出而道留谓之拥,下情求不上通谓之塞,下情上而道止谓之侵。故夫灭侵塞拥之所生,从法之不立也。”故,必须以法治国。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必须把国家安全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国家安全法律体系,这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的基础性工作。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快立法步伐,以国家安全法为引领,相继颁布了一系列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国防交通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外商投资法、数据安全法等,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家安全的局势愈发错综复杂,对国家安全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新形势下,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依旧任重道远,必须不断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的立法工作。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海洋基本法、航天法等项目,需要抓紧工作,在条件成熟时提起审议;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人工智能等尚不完全具备立法条件的项目,也需要继续研究论证。
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不仅要有法可依,还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基础上,善于运用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能、权限、程序等积极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全面提升国家安全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三)《管子》农商理念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提供滋养
《管子》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认为务农产粟是立国之本,但《管子》重农并不抑商,而是积极发展经济。同时,《管子》坚持“本厚民生”,强调要学会统筹、调控,防止贫富失度、缓解社会矛盾。这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提供滋养。发展与安全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二者相互支撑、相互促进、高度融合,缺一不可。一方面,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没有雄厚的国力支撑和物质基础,安全只能是“望洋兴叹”;另一方面,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没有国家安全,发展只能是“镜花水月”。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就要坚持系统观念,把国家安全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部署,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当前,中国虽然经济规模已处在世界第二位,但人均GDP还很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没有改变,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时要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带来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满足程度不同的利益矛盾。今后一个时期,再分配仍然要以“提低、扩中、抑高”为重点,除了继续做好社会保障,织密织牢社会安全“网”,保障好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以外,还要做好全面脱贫后的政策接续,巩固好脱贫攻坚的成果。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全球新冠大流行,叠加汤加火山爆发、南美干旱、俄乌冲突等突发事件,导致全球粮价持续震荡,引发全球性粮食供应担忧。目前我国粮食供需形势总体较好,粮食供应有保障,但这并不等于说不存在问题。中国粮食安全面临着进口依赖大、区域性供给不均衡及结构性矛盾突出等深层次问题,如何补齐粮食安全的短板问题、构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是确保国家经济、社会总体安全的重中之重。在粮食安全问题上不能有丝毫的麻痹,要未雨绸缪,时刻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
(四)《管子》外交理念为推进国际共同安全提供滋养
《管子》倡导的慎战、与邻为善的和合外交理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经过几千年发扬光大,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重要基因。《管子》的和合外交理念为推进国际共同安全提供文明滋养,当今中国应当汲取古代和合地缘文化精髓,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和平共处的外交政策,实现共同安全。
当前,复杂敏感的安全问题深刻影响着全球发展进程。一方面,传统安全问题依旧突出,中东、阿富汗等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2022年爆发的俄乌冲突又进一步加剧了国际社会担忧;另一方面,气候变化、生物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带来的威胁明显上升。这些安全挑战每时每刻都在威胁着全球发展环境,构建更为系统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刻不容缓。中国一直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奉行正确的义利观,尊重各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他国内政,反对将本国的安全建立在其他国家的不安全之上,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反对滥用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共同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中国不仅是国际共同安全的积极倡导者,更是坚定的践行者。长期以来,中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坚持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共同发展的贡献者、全球经济治理的参与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始终致力于推动安全治理新机制、新规则建设,加强国际社会应对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网络安全、应对气候变化、打击恐怖主义、防范重大传染性疾病等全球性挑战能力,为全球安全治理的完善贡献着中国的智慧和方案。面对全球新冠大流行,中国积极推进国际合作,向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22亿剂疫苗。面对错综复杂的难民治理困境,中国一直建设性参与热点问题解决,用实际行动帮助难民来源国实现长治久安,通过多双边渠道向阿富汗、南苏丹、伊拉克、乌克兰、缅甸等有关国家和难民署提供援助。面对国际冲突,中国积极劝和促谈。在俄乌冲突爆发后,中国多次表态站在和平与正义一边,愿做劝和促谈的“助推器”。
由于西方仍把持话语霸权,美国顽固蛮横霸道,加之中国自身在话语体系建设方面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相关话语体系尚不完善,缺乏统一性和连贯性,致使共同安全理念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有待增强。为应对这一局面,中国需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共同安全理念的国际影响力。具体而言,须统一“全球安全观”“新安全观”和“安全观”等相关表述,确保对外宣传内容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各类国际组织、多边机制,如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以及金砖机制等平台,坚持多方位传播,深刻阐明全球安全倡议的实质内涵;积极争取新兴大国、广大发展中国家以及周边国家的支持和理解,逐步扩大共同安全理念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结 语
《管子》堪称是一部经邦治国的百科全书。为实现“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子》强调,应坚持德刑相辅,法礼并重,稳定社会秩序,捍卫政治安全;务本重商,发展经济,维护经济安全;抑强助弱,与邻为善,构建共同安全。《管子》中的国家安全理念具有综合性和内敛性,强调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政治安全和富国强兵相统一,重内部治理而轻向外扩张。其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为总体国家安全观提供了丰厚的文明滋养。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所有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担负的崇高使命。我们要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内涵,充分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增强中国国家安全学学界的学术自信,构建独具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家安全学。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本文仅探讨《管子》中的国家安全理念内涵及当代价值,期盼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更多研究者共同钻研古代国家安全思想的兴趣,不断凝练和科学阐释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推进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学发展,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责任编辑:童传轩〕
原文见于《东南学术》
2023年第5期
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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