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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枫 方 圆|传统社会海洋生活区域与海洋生业的契合度

林 枫 方圆 东南学术
2024-09-04


作者简介


林 枫


林枫,历史学博士,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方圆,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


  1950年,福建省农民协会对惠安县后楼村盐区、闽江下游洲田与蚬埕等进行了系列调查。这些调查为理解传统社会海洋生活区域与海洋生业的关系提供了一扇窗口。受多种因素影响,海洋生活区域的居民与海洋生业的契合度,在时间上呈现出由高到低再转高的趋势。生活在滨海区域的居民未必全然以海为生,而生活在山区的居民与海洋生业也存在着一定关联。海不辞山,山不拒海,山海交融,成为传统时代福建各地生业的真实选择。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这句常见的俗语蕴含着两层含义:一是生活在山区的居民生业方式与山区物产密切相关,而生活在海边的居民生业方式高度依赖海洋;另外一层含义则是指生活在山区的居民生业方式与海洋关系不大,生活在滨海区域的居民生业方式不靠土地的出产。为了论证海洋生活区域居民的生计方式与海洋的关联性,一些论著从海洋贸易、海洋移民、海洋渔业、海水制盐、海船制造、海洋运输等进行了详细论说,并往往与滨海社会历史变迁相结合。但事实果真如此吗?近年来一些研究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论述了滨海地带农业、贸易的必要性,以及经济形态中的陆海双重性。吴俊范通过对舟山群岛的研究,指出农耕在东海诸岛经济开发中的重要性。在山岙之间发展农业,是早期海岛移民的首选。即使是以渔、盐业为主的小型岛屿,岛上的农业情况仍是民众对居住环境安稳程度的考量标准,也成为民众择取定居地的重要因素。兰婕从人类学视角出发,探讨惠安县东部小岞镇的生计模式,认为以渔业为主要生计模式的小岞镇,呈现出明显的陆海两重性特质,如“男人管海,女人管山”的生计分工、民间信仰活动中对海陆二重性的仪式性展演等,尤其1960年左右小岞镇渔业资源减产,农业一度超越渔业,成为当地居民的生计重心。鲁西奇、宋翔回顾了中古时期的滨海人群生计方式,指出单纯依靠渔盐业存在结构性的短缺,并不能完全达到自给自足,需要以不同方式与农耕或贸易相结合,才能弥补经济上的不足。


1949年夏到1950年10月,为土地改革做准备,华东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农民协会抽派大批干部下乡,选择一般农村、城市郊区以及平原、山区、渔区、盐区等不同类型乡村进行重点调查,形成土地改革前农村情况调查的汇编,《福建省农村调查》即为这一时期的成果。《福建省农村调查》分为五大部分17份报告,其中有两份报告以滨海地域作为调查地点,主要从生产角度进行观察和记录,即《惠安县后楼村盐区调查》和《闽江下游洲田与蚬埕调查》。从这两份真实的报告中我们可以窥见当时海洋生活区域居民除了盐业之外,还努力耕作。兹以这两份调查报告为蓝本,重新考量传统社会海洋生活区域人们生计中非海洋元素的轻重,揭示受技术条件、人口构成、政府财力等的限制,海洋生活区域如何走出与陆地不一样的“历史发展道路”。重思过往,无疑对当下的海洋开发、海洋管理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以盐为主,亦重务农:惠安县后楼村


后楼村在惠安县东北,是山腰乡的一个自然村,村后靠山,山上多石头,不生草木。村前临湄洲湾,海滩多水但基本没有鱼,村民多经营盐业。全村79户,443人,占有盐坎2921坎(1坎1丈见方),平均每人6.6坎,约68%村民经营盐坎,56%依靠经营盐坎为主要生活来源,凡直接与盐发生关系的,包括晒盐、挑盐、运盐及收盐租在内的居民,占总人口的80.4%。全村土地122.9亩,平均每人0.29亩,散布在96%的村民手里。人口密集,土地少且瘦瘠,村民多靠盐为生,但也十分重视农业,这是后楼村的基本特点(见表1、表2)。

  

1949年以前,除晒盐之外,后楼村劳动力出路包括:一是挑盐;二是种地,因为人均土地少,大多自己耕种,盐民除晒盐外也必须从事农业劳动;三是帮工,盐忙和农忙时被雇作短工以维持家庭生活;四是走私盐。其中最普遍和最重要的是从事农业生产。

  



全村经营盐坎3397坎,田、农地124.85亩,村民除了从事晒盐、种地外,主要是挑盐、运盐,每年土地上收入折米约40000斤,盐坎收入为田农地收入的2—2.5倍。1950年调查数据为:盐坎一年收入折米96210斤,占总收入的46.34%;田、农地收入折米42375斤,占总收入的20.41%;其他收入折米69040斤,主要是商业资本家运盐收入折米35000斤,工人等挑盐的工资。因此,与盐相关的收入,包括晒盐、挑盐、运盐等占全村总收入的79.59%。

  

后楼村典型户调查遴选了四户人家,情况如下:

  

(1)盐主庄国宗。出租盐坎465坎,每年材料、用具、雇工的投入折米1670斤,收盐租1350担,得盐折米4050斤,盈余折米2380斤;自有田1亩、农地2.6亩,每年肥料、雇工的投入折米435斤,出产地瓜、麦、花生、白豆等折米1373斤,盈余折米938斤;房租收入折米480斤。家中10人,三餐皆吃地瓜干,菜多咸鱼、蛏、花生、豆子,初一、十五、年节、生日时吃两餐米饭、一顿地瓜粥,有客人到访才杀鸡、买肉和鲜鱼。

  

(2)贫盐庄好生。佃入盐坎100坎,还租后得盐250担,得盐折米750斤。家中4人,除年节、普渡、菩萨生日等节日以米饭拌地瓜干外,平时只吃地瓜干,晒盐不能维持生活。其补救办法是,种海沙地0.8亩,一年可得地瓜11担,除此之外还要挑盐、做工以及走私。

  

(3)雇工庄细只。其没有田地、没有盐坎,只有一间房、一副挑担、一个捉鱼篮。在海里有一些蚵石,好年份能收100多斤海蛎,换成地瓜干,可维持一个多月生活。庄细只专门做短工、挑担、抬轿,年末春初就捉鱼捕蟹,换些地瓜或地瓜干。

  

(4)贫农庄学程。自种中等田1亩、下等田0.25亩、农地1.1亩,但土壤土质很差,只能两年种一次,因为种稻成本大,种得比较少,主要轮种地瓜、大麦、白豆、花生等农作物。1949年种地瓜1.75亩,收50担,可够食用8个月;种白豆0.9亩,收220斤,做成豆酱和肥料;种花生0.4亩,收干花生80斤,榨花生油25斤,榨油剩下的花生饼可充当肥料;种大麦1.55亩,收400斤,种小麦0.3亩,收50斤,大小麦收成可充作2个月粮食。庄学程另有两间铺面出租,租金折米270斤,可换地瓜干食用2个月。其他生活费则主要靠两个弟弟(一做学徒、一做通讯员)的薪金以及自己做工或做小生意来补充。

  

以后楼村四户的情形结合全村居民的调查,大致可以看出这个以盐业经营为主要生计方式的沿海村庄的四个经济特点。

  

第一,盐业是大多数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农业则是绝大多数家庭的辅助收入来源。后楼村有地户76,占总户数96.2%,有地人口425,占总人口的95.94%,只有3户没有耕地。各阶层占有的土地大多数是自耕,以土地所产稍作补助,出租的土地很少。除中农、贫农佃入田地经营外,中盐、贫盐也因为劳动力剩余而佃入部分田地经营。农业经营虽然土地面积小且居于辅助地位,但全村有96%左右的人户参加农业经营。四个典型户中,一户没有耕地;一户贫农庄学程完全没有盐的收入,种植稻米、番薯、大麦、小麦,基本上可以自给10个月的口粮;以盐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两户,无论是盐主庄国宗还是贫盐庄好生,都在经营盐坎之余,积极经营田地,盐主日常食用的花生、豆子都是自家田地所出。


第二,农业虽处于辅助地位,但村民珍视土地,精耕细作。农事与盐业在时间上没有冲突,农忙时候正是产盐的淡季,农闲时候才是产盐的旺季,因此多互相兼业。盐民也多从事农业劳动,中盐、贫盐还要租种农田释放其剩余劳动力,并从农业生产中得到一些补充。为了取得一个好的收成,村民们毫不吝惜肥料,如种一亩地瓜经常下肥三到四次,下土肥10—20担、粪肥20—30担、花生饼或豆饼160—200斤。单下土肥或粪肥的,常下到100担左右。因为精耕细作的结果,该村原来土地贫瘠,但在1950年的调查中产量反较他处为高。

  

第三,靠海吃海,除了经营盐业之外,沿海村庄居民还利用滩涂浅海产出,作为日常食用的“菜肴”,或用于换取其他生活物资。雇工庄细只没有田地也没有盐坎,但是有捉鱼篮、蚵石。捉鱼篮是一种简单的捕鱼工具,只能在滩涂向大海延伸的浅水区使用。庄细只捕捉鱼蟹、海蛎换取地瓜干维持生活。

  

第四,商品交换达到一定水平,但生活水准整体较低。当时市面上有售卖大米、地瓜、肉、鱼等食物,商品交换有一定规模。调查的四户人家,一户有铺面出租,一户有房产出租,贫农庄学程的收入来源也包括小生意营收。食物方面,吃饱是基本需求,地瓜、地瓜干是最主要的口粮,贫盐只能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在地瓜干中拌上大米。即便是盐主,也以地瓜、地瓜干作为主要口粮,自己产出不足则购自市场;平时吃的大多是咸鱼、蛏以及自己种植的花生、豆子,只有客人来访时,饭菜才会有明显的改善,“非大故不宰割”。这种粮食供给方式,大概自明代番薯传入中国之后,即为漳泉一带的常态,即便是富裕人家,也是以番薯为主要口粮。

 

洲田与蚬埕:闽江下游的两种“土地”


沙洲和蚬埕是闽江下游的特种土地,也是沿江各村纷争的焦点。沿江滨水地区因沙泥淤积而成为洲地,这种洲地可以培垦成田,所以一般被称为洲田。蚬埕是养蚬的场所,它也是淤积形成的土地,但尚未露出水面,一般的蚬埕是附着于洲田的周围,蚬埕继续淤积又可形成洲田,因此,洲田、蚬埕实际上是无法截然分开的。

  

洲田与蚬埕有纯粹天然塑造的,也有人工形成的。在江水缓流处,泥沙不断沉淀冲击,逐渐浮涨起来而形成天然的洲田或蚬埕。为防止沿岸某些地区被水冲崩,人们抛石插竹,筑成堤坝,使水流改变方向,转急为缓,而在堤坝以内逐渐浮壅出来沙地,最终成为人工洲田或蚬埕。洲地的浮壅往往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而洲田的形成更非短期可致,一般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浮壅的泥沙堆在潮汐时接近水面或部分露出水面,这时为了让冲击的面积更大、浮壅的时间更快,需要用人力加以培卫,使其更快堆积成面积更大的泥沙堆,如果宜于养蚬,就直接培卫成蚬埕,否则,使其继续成长为一块洲地。第二阶段,洲地开始露出水面,有的是沙洲,有的是上面已经滋生着水草的含有泥质的洲地,但尚未培垦成田,涨潮时一部分甚至全部会淹没于水中。第三阶段,洲地浮壅至一定高度,涨潮时不会被淹没,而且经过不断的培护,地质土壤已经适宜种植一般的水田作物,这时可算作完全成熟的洲田。但洲地、洲田变化不定,水流不断壅现新洲田的同时也会冲毁许多既成的洲田,如福州的鼓山涌泉寺在明清两代被冲毁的洲田据说有数万亩之多。

  

调查时期,福建的洲田、蚬埕主要分布在闽江下游,尤以南北港为多。北港方面,鳌峰洲以下至下的文兴洲,大小共有40余洲、26个蚬埕,其中最密集的是江边至林浦一段,计有11个洲、6个蚬埕;其次是魁岐至鱼墩(即儒江)一段,计有9个洲、4个蚬埕,其余分布于远洋、梁厝、鳖头、洋下、下各村。洲田面积最大的要数磨溪附近的公潞洲,蚬埕面积最大的是鱼墩附近的“荒埕”,占地千亩以上。南港方面的洲田与蚬埕数量估计是北港两倍以上,其中分布在尚干附近江面的最多,次为南港、南屿各村,其余散布在义序、螺洲、吴山、吴屿、城门、石步各村,此数村中又以义序所占最多。在南北港汇流的马江以下,还分布着不少洲田,特别在闽侯县的琅岐、长乐县的猴屿、浮岐一带,其中还有占地2000亩以上的。

  

新壅的洲地只能栽种荟草、芦草(织席原料)等,大约五年后可以种植蒿笋之类的作物,再过两三年才能栽种有芒的水稻(俗称牛萆)。这是因为新壅的洲地涨潮时还会被淹没,荟草、牛萆不怕水,而且草类可聚泥土,使洲地逐渐浮壅,并罩上一层油泥,牛萆还具有吸收泥土中过量盐质的作用。牛萆种过三五年,便可以种植普通谷物以及红米稻,并逐渐由一年一熟变为两熟。除了栽种稻谷,还可栽种麦、薯、甘蔗等作物,这已经算是上等的洲田了。

  

洲田土地是相当肥沃的,无论种植何种作物,均无需施用肥料,成本较洋田低了很多,但洲田的地势一般低于洋田,每年春汛夏汛,常会被洪水淹没,所以需要多准备些秧苗,以备补插,多的甚至有一年插三次的。这是洲田比一般洋田成本高的地方。至于所需种子,与洋田不相上下,每年收获一次的,每亩大约需要谷种10斤,所需牛工较洋田为便宜,每亩在义序为谷17斤。以人工而言,洲田比洋田可省施肥及戽水的劳力,但往返乘船要趁着潮水的涨落,需时较多,作物将近成熟时还要不断巡看,需要有人搬到洲田搭篷住下,这里所需的人工又比一般的洋田多。但总的来说,种洲田比种洋田所费劳力要少些。

  

洲田的收获量,仅就稻来说,在种植牛萆时,每亩每年只能收割200多斤,到了栽种普通一年一季稻谷时,每亩的产量在400斤左右,一年两季的上等洲田,收成大约要比洋田高出两成。在远洋村,一般的洋田每亩每年早晚两季可收割稻谷700余斤,而附近村前的洲田,每亩可割800余斤。不过春夏多洪患,因而每年两次收的洲田中,早稻的产量比晚稻小。

  

蚬埕生产蚬子的第一步工作是插竹培卫,除了最初的一次范围较大的扦插竹子外(有的并需抛石),还要经常更换、修补竹子。一般的蚬埕,每年需更换、修补两次,第一次在农历正月至二月,第二次在八月至九月。中等规模蚬埕两次所需大小竹子约200把,折米400余斤,劈竹和插竹的工资约等于竹子价值的20%。如果遇到洪水,插竹的次数及所需的竹子也相应增加。在插竹培卫之后,第二步工作是布蚬种。蚬种多由洪塘方向买来,有粗种(厚壳的黑蚬)、细种(普通称为幼种,也有叫黄蚬)之分。粗种每斗44斤,折米15.5斤,细种每斗折米30斤。有些老埕如梁厝等,会生长白生蚬(在埕中自行繁殖的蚬,壳薄,容易被鱼吞食),不过数量不多。每年分四次布种,第一次是农历正月至二月,第二次是五至六月,第三次是七至八月,第四次是十一至十二月。每埕所需的蚬种面积,依埕的新旧和面积大小而定,一个普通的埕,每年要布放200斗左右的蚬种,如义序的义胜兴蚬埕。粗种的蚬种,布放一年后可出卖,细种的蚬种则需要经过一年半的培养。由蚬种培养到可以出售的蚬子,每粒约增重15倍。不过由于蚬种都伴有10%的沙泥,布放后有些又被鱼吞食或被大水冲走,最后存留下来的蚬种只有50%—70%。

  

蚬子长到一定程度就需要扒蚬。扒蚬是有季节性的,太热或太冷都不适宜,因此分为两季,上季在三至五月,下季在八至十一月。以各埕每年扒蚬的多寡计算产量,中等的旧埕一年产量2000—5000斗,如1949年义序的义振兴、泰兴盛两埕产2000余斗,义胜兴产3000余斗,远洋的蚬埕可产将近5000斗。最小的埕一年只扒数百斗,如义序成兴埕,1949年仅有400余斗。而最大的埕,一年可扒万余斗,如三和兴洲在1947年扒了10000斗。蚬埕有 “三年兴三年败”的说法,各埕每年产量不一,近似于水果的大小年,主要原因在于布种与扒蚬的平衡,多扒少布,过分剥夺地力,产量自然减少;大量布放蚬种,减少扒蚬,就能逐渐恢复产量。蚬埕的整个生产过程都需要雇工来进行,受雇的几乎全是疍户,工资低廉。以中等蚬埕——义序的义胜兴埕为例,在没有水患的年份,成本收益计算如下:

  

收入:扒蚬3000斗,每斗售价按10斤米计算,共折米30000斤。

  

成本:1.购买竹子200把,折米400斤;2.购买蚬种200斗,按细种计算,折米6000斤;3.插竹,按竹价400斤米的20%计算,折米80斤;4.播种,20工计算,每工2斤米,折米40斤;5.扒蚬,以每人每天扒蚬10斗、工资4斤米计算,折米1200斤;6.各种临时雇工如除草等,每天工资2斤米,100天计算,折米200斤。以上六项,共计成本折米7920斤(其中四项所用雇工工资,共计成本折米1520斤)。此外还要加上蚬埕租、人工费及各种杂耗,但总数不会超过折米15000斤。

  

收益:折米15000斤。

  

经营蚬埕,无疑有巨大的经济收益,而洲田的经营,在投入产出比上也胜过洋田。本文不惮笔墨地描述洲田的形成过程、洲田的投入产出以及蚬埕的生产过程,目的在于强调洲田、蚬埕这类“土地”对于闽江下游区域的同等重要性。无论是利用海域(延伸段)的蚬埕,还是完全服务于农业的洲田,都是因为有很高的回报率,使当地村民乐于投入大量时间人力财力。也正因为如此,在1949年之前,闽江下游两岸因为对洲田、蚬埕的争夺而屡生事端,引得乡族势力的强力介入,民间甚至有 “无尸不成洲”的说法。一些地方还把蚬埕收益分作三份,一份给祠堂,一份给学校,一份留给股东。



结论:海不辞山,山不拒海


杨国桢教授是海洋社会经济史的倡导者,他始终认为中国海洋文明是中国文明的子系统,以陆海平衡、陆海统筹为理想状态,主张陆海文明的兼容、互动,海洋文化与大陆文化从来不是对立的,二者都经历了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的过程,陆海互补,共同发展,“中国海洋文明存在于‘海—陆’一体的结构中。中国既是一个大陆国家,又是一个海洋国家,中华文明具有陆地与海洋双重性格。中华文明以农业文明为主体,同时包容游牧文明和海洋文明,形成多元一体的文明共同体”。这种观点既反对“中国无海洋文明”的认识,也不一味夸大海洋文明在中华文明中的位置。王日根也认为,海洋文明与陆地文明既有融通性又有排他性,两者对国家政权具有依赖性与相对独立性,随着明清陆、海文明的相互交融,逐步实现了陆海经济的一体化发展。

  

前文对惠安县后楼村盐区、闽江下游洲田与蚬埕的考察,从微观层面阐明了海洋生活区域对非海洋生计模式的依存,也与上述杨、王二师的观点相呼应,海洋文明与陆地文明始终并存不悖,陆海一体。

  

后楼是一个典型的海边村庄,“盐”为本村最主要生业,盐的相关收入几乎达到全村总收入的80%,直接与盐发生关系的,达总人口的80.4%。但是就在这么一个盐业村,农业、土地仍然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虽然农业所得仅占20%左右,但村中几乎人人务农,有96%左右的农户参加农业经营,超过从事盐业的户数;农业投入产出比(盈利是投入的2.16倍)超过盐业投入产出比(盈利为投入的1.43倍)。除盐之外,与海洋相关的生业仅剩下少数的海产捕捞,而这不过是没有田地的极贫者用于换取粮食的无奈之举。调查报告中所说的“海中无鱼”,应该不是真的没有鱼,或许是当地居民的捕捞技术无法从海中获取具有经济意义的海产品。因此,即便是惠安后楼这样的盐业区,非海洋生业对于村民的意义,同样十分重要。

  

闽江下游不能算是完全的海洋区域,但与海洋关系密切,闽江奔流入海,在下游近海处形成诸多洲田与蚬埕。对于闽江下游村民来说,蚬埕、洲田是很好的生业选择,即便需要付出许多时间、花费很多工力,也在所不惜。洲田开发,反映的是人们对土地的执着追求。蚬埕收益,相当部分源于对受雇疍民的廉价盘剥,而从生产流程来看,疍民受雇养蚬,并不要求多么高超的技能。


传统时代,即便在海外贸易繁盛、海洋相关生业收入丰厚的晋江南部沿海区域,农业、粮食生产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晋南一带港口条件良好,海外贸易繁盛,旅外人口众多,是著名的富侨区,其中工商业资本家和中小商人较多,侨汇收入丰厚。1950年的调查报告,却十分强调土地对当地人民生活的重要性。晋江人多地少,土地属砖石壤和红壤,质量差,不宜耕作,长期以来是缺粮县。晋南一带以石狮为中心,东至蚶江、永宁,南接金井、深沪,西接安海、东石、青阳,境内残丘星罗棋布,岩石嶙峋突兀,是一片标准的滨海地形。本地属海岸性气候,海滨地带终年遭受海风、季风和飓风的侵袭,土地蒸发量特别大,土壤易于红壤化,并促使岩石迅速崩解,自然植物生长困难,所以土壤大部面积常为红壤及半风化幼年残积土所掩盖,这便是本区田少的自然原因。稀缺的耕地资源,不合理的土地占有状况,是晋南沿海农村人民生活困窘的重要原因。

  

海洋生活区域不仅包括广阔的海洋,还有浅海、滩涂、海边的沙地,以及靠近海边的耕地,等等。海洋区域的生业方式,不仅仅依靠海洋提供的种种资源,而与技术条件、物质需求等均有着密切关系。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海洋生活区域的人们,与大海的关系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海洋生活区域人们与海洋生业的契合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时间上呈现出由高到低再转高的趋势。早期先民从海洋中、滩涂中、浅海中获取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渔业捕捞成为食物的最重要来源,这从东南沿海出土遗址中可见一斑。

  

碳水化合物在食物组成中的占比增大,提高了稻麦之类在生活中重要性。对于海洋生活区域的人们来说,种植比捕捞具有更重要意义,捕捞只能作为种植业的补充,用渔获所得换取粮食、生活必需品。至于海上贸易,需要整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海上航行技术、造船技术取得进步;否则对于海洋区域的人们来说,大海的惊涛骇浪仍是令人畏惧的障碍。随着经济发展,海洋区域的人们不断发展海上交通和养殖技术,与海洋的契合度不断提高。

  

王利兵强调,渔民在维护传统的同时,不会一味排斥现代性,会根据实际生活需要调和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矛盾。如果说海洋秩序可以划分为制度层面和生活层面,那么本文关注的更多是生活层面的秩序,而秩序的基础实际上是物质的、自然的,道德、精神在其中的重要性相对较弱。人们向陆地和农耕的靠拢,实际上也是向强势文化的靠拢,有着生存的现实考虑。


福建山区的人们与海洋生业也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明清时期,福建商人活跃于国内外各地市场,其贸易取向可以“山海兼顾”概之。闽西、闽北山区,虽然经商的现象不如沿海普遍,但在某些自然条件比较恶劣的地方,或者出产较为丰富的地方,也有不少居民投身于商贾行列。随着山区商品生产的发展、沿海海上贸易的繁荣,山区商人与沿海商人之间形成了互相呼应的密切关系。在正常贸易的年头,闽西、闽北山区商人将本地盛产的茶、木、纸以及矿产、瓷器等输往沿海,供应沿海商人外销出口,沿海商人则将海外舶来品同样经由山区商人输入福建内地,分工合作,共谋发展。在海上贸易遇到阻碍时,山区商人与沿海商人亦是彼此奥援,甚且出现所谓“山贼海寇交讧”的局面。有的海商本身就是山贼,他们时而聚众千人占据山谷,筑巢自守,成为山寇;时而造舟下海,肆行海上,以图海利,又成海寇。沿海海禁会影响山区商业,如连城,明末清初张来凤说:“闽海之民逃亡也,不自连城而止也,而连城为甚。连城之民之逃亡也,亦不自今日始也,而今日为极。则以地不通商,无负贩之业;地亦有微产,而近今多阻故也。即如产纸也,海忽不航;纸售外洋获大利,售于江右仅值耳。产砖、碗一也,器粗,止售境内无利。又产木,粤中多盗,难行。区区耕石田,糊口维艰。”

  

沿海商人与山区商人的合作,不仅有效开拓了山区土特产品的外销途径,促进了山区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的生产,推动着山区商人借助地利之便更加积极地从事本地产品的购销业务,而海上贸易活动的利润,也在诱惑着山区商人直接转向海外市场的经营。这可从连城四堡邹氏族商的经营活动中得到印证。邹宗敬,“处士汉臣公第三子,年少而有大志,不善章句。及长大成人,随着一条商船,飘然入海,到了(咬留)巴国”;邹世略,“曾单船渡海,历经暹罗、咬留巴诸岛屿,不只一寒暑,大小异邦番民,多与之通声气”;邹秉均,“起先商贾于江右的樟树镇,未能发迹,于是转往咬留巴国。孑然一身,驰策于万国异城,虽人情风土迥殊,语言服食各异,然而他克己以慕,待人以信,结果巴国人皆敬爱他,乐于与其相结纳。往返多年,交际日广,所获盈余无数”;邹纯国,“因家贫,年十九即远赴咬留巴国,获利颇多,屡年寄回百金,为几个兄弟完娶,又使父母得享安逸。归家以后,买田数亩,又赡养双亲,不久,复至巴国”。

  

闽西永定的情况也是如此,金丰里、丰田等地的商民,渡海跨洋,贸易诸夷,拥有千万资产的不乏其人,“邑之商业,自道光以后,生齿日繁,产烟渐多,制造皮丝运往各省,销路甚广,在外省设肆以营此业者多成富翁,以丰田为最夥。今烟丝滞销,烟厂多有歇业者。金丰里之民多往南洋各埠营业,其居积之多,有至百万千万者。丰田之民,近亦颇有出洋者,殆亦富于冒险性而又具有进取之精神,故渡重洋如游门庭而能致富欤”。

  

海洋生活区域的人们,同样重视土地,重视农耕;山区的人们同样走海贩洋,移民海外。海不辞山,山不拒海,山海交融才是传统时代福建各地生业的真实选择。


〔责任编辑:马 丹 陈 执〕

为适应微信阅读,略去注释

原文见于《东南学术》

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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