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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兵|“海洋中国”的人类学议题

王利兵 东南学术
2024-09-04



作者简介



王利兵,法学博士,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副教授


摘  要


  伴随海洋自觉意识的显现和提升,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正处在逐渐超越“乡土中国”,走向“海洋中国”的新发展阶段。面对这一重大社会转型,人类学作为一门以比较性视角和整体性视角见长的学科,理应积极参与海洋中国的研究,履行人类学的公共责任与社会价值。从莫斯的“总体性”概念出发,海洋可以被看作一个“总体性社会事实”,围绕价值、知识、平等、政治和治理等五个议题对其展开人类学分析,其中任一人类学议题都是自然与文化交织和转化的结果。通过人类学的视角,由海洋串起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复杂关联也将更加清晰。发现和认识这些文化性与关联性,对于构建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和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问题的提出


20世纪40年代,费孝通先生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开始,“乡土中国”成为人们理解中国社会性质的关键概念,即使在城镇化率超过66%的今天,一些人依然认为“乡土中国”是中国最大的现实。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批农民“离土”“出村”,不再受到土地的束缚,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根本性转变,一些学者据此认为中国已经从“乡土中国”过渡到了“城乡中国”。“乡土中国”和“城乡中国”都是对中国社会现实及其变迁的重要描述,是我们解读中国文化传统和社会结构的重要参照。但是这两个概念所指涉的对象皆局限于陆地空间上的人群及其社会,忽略了中国是一个海陆兼备型国家这一重要国情,海洋同样是构成中国的重要底色之一。也就是说,在乡村和城市之外,中国还存在一片广阔的海洋国土以及依赖海洋空间为生的庞大人群。海洋是影响中国社会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也是理解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视角,笔者将其称为“海洋中国”。在本文中,“海洋中国”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地理概念,而是一个侧重关系与结构的人类学概念,如陆地与海洋之间的关系、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等,其中尤为强调沿海居民在面向海洋的各种实践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复杂多样的历史文化和价值观念。

   

中国是一个海岸线漫长和海洋国土面积辽阔的国家,海洋的影响在中国历史发展中从未缺席。无论是历史上沿海居民的渔盐生计,抑或闽粤人群的跨海流动和贸易,均昭示着海洋之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性。由此可见,认识中国社会不可能避开海洋这一重要空间。伴随近代民族国家的发展,“领土”概念的外延逐渐从陆地扩展到海洋,海洋成为一国领土安全和边疆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引发的海洋争端和冲突是许多国家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政治议题。比如,民国时期日、法等国对中国西、南沙岛礁的多次非法侵占以及因此引发的中国知识分子和民众的抗议活动,既是近代中国海疆危机的集中体现,也是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生动写照。除此之外,海洋非传统安全问题也是层出不穷,加之海洋自身的流动性特征又很容易造成问题的区域化和扩大化,这些问题都从不同层面影响着近代以来中国的海洋发展和边疆安全。进入21世纪以来,海洋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中国经济有向高度依赖海洋的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趋势,海洋经济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新增长极,海洋对于中国社会的影响空前提升。2023年,中国海洋生产总值高达99097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7.9%。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已然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建设海洋强国更是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

   

海洋的价值和重要性还体现在提供大量食物和生计,是沿海渔村、渔民和渔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据统计,目前中国有传统海洋渔业人口500余万人,海洋渔村3235个。这些海洋人群在长久的海洋实践过程中,不仅解决了自身的生计和发展问题,而且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海洋文化,是形塑海洋文明的主要力量。不同于“半身插在土地里”的农民,渔民乃是一个常年漂泊于海洋之上的流动性群体,海洋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能够游离于“乡土中国”之外的途径和环境,进而在社会结构上呈现出许多非乡土特色。可以说,流动性是渔民和海洋社会的最大特征,这种流动性特征所塑造的文化差异性还进一步体现在家庭、宗教、亲属制度、心理、神话、宇宙观、社会组织等诸多方面。台湾人类学家王崧兴教授在《龟山岛——汉人渔村社会之研究》一书中指出:“渔村社会之研究,不只提供汉人社会之另一变例,且对汉人社会之研究,将给予新的分析观点。”同时,他也指出,受“以农立国”思想以及汉人价值道德观影响,人类学的汉人社会调查研究基本只局限于农耕人群,鲜有人注意那些以海洋渔业为主要生计方式的社会和人群。时至今日,在许多人的习惯性认知和称呼中,“渔民”仍旧被归为“农民”的范畴,“渔村”也是属于“农村”的一部分,殊不知这种分类是对海洋社会与农耕社会的重大误解,这种忽略环境和文化差异性的误解无疑会对海洋中国的建设与发展产生影响。

   

海洋中国是构成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海洋中国又有其不同于乡土中国和城乡中国的运作逻辑和文化规范,属于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类型。海洋中国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它的稳定性受到各种内外部条件的影响,其内部的多样性与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十分明显。因之,海洋中国的研究不仅需要具备一种整体性的关怀,开展一些关于海洋社会的宏观研究,还需要一种细致入微的微观视角,观照到海洋中国内部的多样性,如此方才可能获得对于海洋中国的深刻理解和全面认识。人类学作为一门以比较性视角和整体性视角见长的学科,加之其擅长的田野调查的科学研究方法,理应积极介入参与海洋中国的研究,围绕公众普遍关注以及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和内容展开调查和分析,履行人类学的公共责任与社会价值,为中国建设海洋强国贡献一份知识力量。



作为“总体性社会事实”的海洋


海洋是地球上面积最大的空间,对地球以及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海洋是气候变化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海洋温度的细微波动就可能引发世界各地气候的剧烈变化,进而对全球所有人的生活造成影响。洋流的异常流动也会造成全球气候的变化,改变全球热量的输送和分布,特别是对海洋生物的分布以及沿海渔民的渔业生产和海洋航行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海洋也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储存室,丰富的油气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其中的海洋生物资源是人类获取食物和蛋白质的一个重要来源,海洋因此也被誉为人类的蓝色粮仓。从自然科学的角度看,海洋的影响取决于它的状态、规模、位置等,但是这种影响并非稳定不变,因为海洋在历史长河中已经经历了巨大变化,尤其是近代以来的海洋变化十分明显,包括海岸带的消退、海水温度的上升、海洋资源的减少、海洋污染的增加、海洋边界的划分等。海洋变迁与人类认知和利用海洋的方式直接相关,所谓“沧海桑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类的介入才得以发生的,近代以来沿海地区的填海造陆和大量滩涂的消失就是例证。隆戈(Stefano B.Longo)等人通过对地中海蓝鳍金枪鱼产业和太平洋三文鱼产业的个案研究指出,“水生资源的商品化”(the commodification of aquatic resources)是导致海洋过度捕捞和海洋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日新月异的捕捞养殖技术和全球海鲜市场的扩张已经彻底改变了海洋的生态系统。当然,不同国家和不同人群在认知海洋以及利用海洋方面的能力参差不齐,比如日本渔民和索马里渔民在渔业捕捞技术上存在天壤之别,又比如来自城市的游客与来自渔村的渔民对海洋的认识和理解也截然不同,这种认知和能力上的差异与一个社会的技术、文化、经济、法律制度乃至意识形态都有关系。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来看,自15世纪以来海洋就逐渐成为一个充满意义和内容的社会空间,是现代世界体系得以形成的关键力量。在这种意义上,海洋的变化可谓是人类社会现代性的一种直接体现。

   

海洋作为一个社会空间,具有丰富的社会文化属性,社会的各个维度在其中紧密交叠和呈现,构成一种莫斯(mauss)语义下的“总体性社会事实”(total social fact)。莫斯在其名篇《礼物》中完美地呈现了礼物交换的三个环节,即给予、接受和回报,这三个环节也是三种义务,具有显著的强制性特征,构成了礼物交换体系的基础。莫斯所论述的礼物交换体系普遍存在于各种古式社会中,最为关键之处在于礼物作为一种社会事实会启动同一社会的经济、法律、道德、宗教等诸多制度要素,表现出鲜明的结构性和系统性。在海洋上,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莫斯言说的这种结构性和系统性,从宗教、道德到经济、政治、法律都在海洋社会上得以呈现和展演。值得指出的是,自从海洋被民族国家接管之后,作为“总体性”的海洋就逐渐发生改变,莫斯所言的古式社会的伦理开始被海洋社会抛弃,海洋社会也慢慢走向一条被现代经济和法律所支配的道路。尽管海洋社会的道德性、宗教性在式微,海洋社会的伦理法则也在改变,但是海洋社会的实体结构以及部分海洋文化依然存续,海洋社会依旧呈现出诸多异于乡土社会的复杂面相,海洋社会仍然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总体性社会事实”。更为重要的是,“总体性”的概念可以激发我们重新思考海洋的历史性和社会性,进而不断反思海洋的本质和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要性。

   

自人类踏足海洋之始,海洋的威力就让人类对海洋产生一种惧怕和敬畏心理,进而诞生了遍布世界各地的海洋神话、传说和海神信仰。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Kasper Malinowski)在记录特罗布里恩德岛民的渔业捕捞时发现,岛民的独木舟一旦进入深海区,他们就会不断施行各种巫术以驱祸避凶,甚至捕捉不同种类的鱼施行的巫术也会不同,对于他们而言,捕鱼是一项兼具经济性和宗教仪式性的活动。在中国,南海渔民在长期的海洋实践过程中创造出了丰富多样的海洋神灵信仰,并在南海大大小小的岛礁上建造许多简易庙宇,渔民每次登岛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焚香拜神,这些庙宇遗迹今天又成为中国主张南海历史性权利的重要依据。又比如,沿海不同地区的海洋资源禀赋差异较大,这种差异会造成不同渔民群体在利用海洋方面的知识、技术上的差距,有时候甚至还会引发矛盾、冲突乃至战争,穆盛博将其称为“渔业战争”(fishing wars)。21世纪以来的苏禄海域和非洲东海岸的海盗问题亦是“渔业战争”引发的连锁反应的一种结果,正如莱尔所说:“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出现频繁的海盗活动,那么就一定能找到一个羸弱的或失败的滨海国家,这个国家不重视其边缘海洋社群的社会福利,也难以遏止本国海域内的非法捕捞。”此类问题在当代民族国家背景下,尤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之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其中制度、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又会进一步加剧裂痕,这些都是“区域治理”“全球海洋治理”等概念失灵的重要原因。

   

如果说礼物作为一种中介具有联通人与人的神奇魔力,那么海洋作为一种媒介,同样具备这种“连通性”(connectivity),并且海洋的连通性表现范围会更加广泛,尤其是在连通自然与文化上表现得尤为明显,而这一点正是莫斯理论中欠缺的。其一,在自然气候层面上,海洋可以借由自身的连通性将不同地区的人群乃至不同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命运共同体”。比如,发生在南太平洋东部的一次厄尔尼诺事件,不仅会引发中国出现旱害和秘鲁出现水灾,还可能导致太平洋东西两岸渔民出现生计危机,“命运共同体”进一步转化为一个“风险共同体”。其二,在社会性层面上,海洋的连通性伴随人类开拓利用海洋能力的提升日渐凸显,诸如跨海移民、跨海贸易就是借助海洋通道(“海上高速公路”)得以实现,这种跨海流动和贸易在过去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表现得比陆地上更加显著,而社会性连通又与不同国家的制度、文化和技术发展密切相关。法国哲学家德勒兹和加塔利认为,海洋是所有平滑空间的原型,即海洋是一种流动的、漂泊的、去地域化的空间形态,与此同时,海洋也是最先接受纹理化的一个空间。人类航行能力的提高、经线的测定和地图的发明都意味着纹理化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及人类管理、控制海洋空间的能力增强。在很多时候,海洋的自然性与文化性是相互交织和缠绕的,人类在征服和改造海洋的同时,海洋也会反过来重新定义人类与文化。挪威人类学家利恩在一本有关三文鱼养殖的民族志研究中指出,人类在驯化和养殖三文鱼的同时,三文鱼也重新塑造着人类,人与鱼的接触是一个双向的、变化的关系性实践(relational practice),“成为三文鱼”的过程也就是“成为人类”的过程。总言之,从关系本体论的视角出发理解海洋,将有助于超越海洋自然-文化二分的传统观念,让我们获得一份对于海洋世界的新认识。



“海洋中国”的五个人类学议题


尽管人类学对于海洋的关注由来已久,比如里弗斯等人的“托雷斯海峡”调查以及马林诺夫斯基的“库拉海洋”研究等,但是这些早期人类学研究成果关注的重点主要还是“土著”而非“海洋”。直到20世纪70年代之后,随着“海洋人类学”概念的提出,专门针对海洋人群及其社会文化的人类学研究成果才逐渐增多,涉及主题从海洋宗教信仰、渔业生计方式、渔业社区发展到海洋环境治理、海权问题等。已有多篇文章对海洋人类学研究成果进行过综述,因此笔者将不再赘述。目前的相关研究主要都是以调查研究为主,几乎没有针对海洋人类学研究的学术路径反思,而这正是笔者写作此文的出发点。

   

奥洛夫(Ben Orlove)和卡顿(Steven C.Caton)在一篇关于“水世界”(water world)的评论文章中指出,人类学家应该重点关注五个议题,即价值(value)、平等(equity)、治理(governance)、政治(politics)和知识(knowledge)。具体到海洋中国,如果我们将“水世界”的概念转换成“海水世界”(seawater world)的话,我们要讨论的内容同样可以概括为上述五个议题。当然,水世界不等于海水世界,陆地上的河流可以属于一个村落、一个城市或者一个国家,但是海洋是全球连通的,即使我们可以划分出一个12海里的领海边界,但海水和海里的水生资源依然是自由流动的,因此针对两者讨论的内容并非完全相同。在下文中,尽管笔者围绕“海洋中国”展开分析,但是在一些实际问题上很难局限于中国的案例,海洋世界呈现出的许多问题具有相当大的共通性。需要说明的是,以下五个议题只是笔者基于人类学视角并结合当下海洋社会现实提出的一个初步反思,要将这些研究议题落到实处,一个可行且重要的研究路径是人类学的民族志研究。当前关于海洋中国的民族志材料积累十分欠缺,这不仅会严重影响到我们对于海洋问题及其本质的认识,也很难形成一种真正的海洋文化自觉。除此之外,跨学科的合作也必不可少,尤其是在海洋政治和海洋治理等议题方面,人类学需要加强与政治学、历史学、生态学、法学等学科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加深对于上述议题的认识和理解。


(一)价值

   

当我们谈论海洋的价值时,首先想到的往往是海洋之于人类社会的经济价值。在中国,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海洋对于整体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并不突出,其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沿海渔业的发展,而渔业发展主要还是一种个体化的生计模式。直到20世纪50年代,中国才开始组建国有渔业公司进行有计划的海洋捕捞生产,此举在当时主要是为应对国内食品短缺问题以及海洋邻国(如日本)对中国近海渔业资源的劫掠。改革开放之后,国家优先放开了水产品的生产销售,全国掀起一场造船出海的热潮,海洋捕捞产量连续二十年呈直线上升态势。1998年,中国海洋捕捞总产量开始出现下降,第二年(1999)中国开始全面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同时提出了海洋捕捞产量“零增长”的目标。但即使如此,2020年中国海洋捕捞产量仍高达1180万吨,占全球海洋捕捞总量的14.9%。在近海渔业资源不断衰竭的同时,我们也在不断开发海洋的其他经济价值,比如海水养殖、滨海旅游、海洋生物医药和海洋油气等,海洋逐渐以一种更加多面立体的形式影响着中国人的日常生活。需要指出的是,海洋经济有边界自由流动的特点,一旦边界发生冲突,那么海洋经济价值乃至许多人的日常生活也将因此受到牵连。

   

从人类学的角度出发,我们对于海洋价值的思考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价值,还应该关注到它的文化价值,即从一种整体论的意义上来研究海洋价值。首先,从个体层面来说,海洋可以丰富人的体验,人的认知、情感乃至味觉、听觉都在体验海洋的过程中不断被改变和重塑,由此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的行为、情感和意义。比如,在闽南地区,当地渔民对牡蛎有一种独特偏好,这种偏好与他们对牡蛎的认知有很大关联,因为在当地渔民眼中,牡蛎既可以满足他们的饱腹之需和“效益最大化”(good to eat),还是一种对思考有益的食物(good to think),大大丰富了他们的精神和文化生活。换言之,对于沿海居民来说,作为物质的海洋同时蕴含着丰富的社会文化含义,甚至成为人们构建自我人格以及群体边界和认同的标识。其次,从一个更加宏观层面来说,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连接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过程,个体生活乃至地方社会因之被不断嵌入到一个更加广泛的社会经济结构之中。历史上,华南沿海居民曾借助海洋通道在中国与东南亚之间编织出一张巨大的跨区域社会网络,这张包括着宗教、语言、亲属关系、生计贸易等诸多内容的海洋网络不仅改变了侨乡文化,也重塑了东南亚文化。通过对中国传统饮食文化以及中国与东南亚之间海产品贸易网络的考察发现,海洋以观念和实在等多种方式构成为中国社会的重要元素。


(二)知识

   

海洋从自然空间向社会空间转变的过程,也是一个关于海洋知识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海洋知识的生产与再生产是海洋价值的一种充分体现。海洋知识可以区分为地方性知识与科学知识两种,其中地方性知识是指人们在特定情境中生产并得以确认、理解和应用的知识体系,也是人类学研究的重点内容。在中国,沿海渔民在与海洋朝夕相处的过程中,创造出丰富多彩的地方性知识,是中国海洋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捕捞技术知识是其中一种典型代表。比如,1952年于福建宁德发现的一本名为《官井洋拾捌只招腊与讨鱼秘诀》的小册子中,作者记录了大量官井洋海域春汛捕捞大黄鱼的地方性知识,包括大黄鱼出没的信息、潮水信息、渔场信息等,从这些记录中可见当地渔民开展海洋渔业生产经验和知识之丰富。诸如此类的民间历史文献还有很多,如海南琼海、文昌沿海一带流传的《更路簿》,是过去海南东部沿海渔民航行南海的“指南针”,其中记录了大量当地渔民先辈们从海南岛前往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东南亚进行渔业生产和贸易的各类信息(如航线、航速、地点、水流等),这些信息数据的准确性较之于今天的科学知识也毫不逊色。除此之外,在沿海社区的饮食、语言、建筑等诸多方面也都蕴涵了当地人认知海洋的丰富智慧。比如,在台湾兰屿岛上,依海为生的达悟人建造的家屋就深刻体现了人与海洋之间的交融,家屋的每一个空间营造都充分考虑到海洋环境,遵守“从海的方向”,即达悟人宇宙观中的吉位方向。家屋的前庭被达悟人认为是最重要的空间,它不仅是家庭祭祀的地点,也是渔民建造拼板舟的地方,还是渔民观察海水退涨潮、飞鱼出没的重要地点,因此被达悟人称为“延伸的海港”,是达悟人海洋智慧的最佳代表。

   

如果说海洋地方性知识代表着一种沿海居民与海洋相处的智慧,是一个“习得”的过程,那么海洋科学知识则主要是一个“学”的过程,它可以脱离于具体情景,代表着人类认知海洋的一个新阶段。对于沿海许多传统渔业社区而言,地方性知识是其重要的海洋遗产,也是构成其社会文化的重要内容,但是这部分知识在现代科学知识、市场化浪潮以及统一化的制度安排下不断遭遇威胁乃至消失。美国人类学家赫姆瑞奇(Stefan Helmreich)在一本关于海洋微生物学家的民族志研究中指出,我们对于人类起源以及生命意义的认知正因为大量海洋科学知识的涌现而不断发生改变。但与此同时,海洋对于我们而言又始终是一个彻底的他者,摇摆于熟悉与陌生、我与非我之间的双重海洋不断重构着人海关系以及人类社会自身。在科学知识逐渐占据权威地位的今天,陌生的海洋对于我们而言并非是一件坏事,它让我们在产生不安和担忧的同时,仍能够对海洋保有一份社会文化的想象,从而不至于因为科学知识的充斥而与海洋成为真正的陌生人。


(三)平等

   

中国从南到北的大陆海岸线长达1.8万多公里,沿海各地区海洋环境和资源禀赋差异巨大,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文化习俗也都不一样,因此不同地区、人群在面对海洋资源可及性、海洋的制度化安排和海洋资源的货币化惠益分享方面的诉求差异较大。以海洋渔业为例,为改善近海渔业资源持续恶化的态势,保障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政策和措施。从2017年开始我国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不仅进一步扩大了休渔类型,而且在原有时间上延长了一个月;江苏、福建、广东等沿海渔业大省也纷纷开展“双控、双减、双转”政策。面对渔业资源减少和社会政策的双重压力,沿海渔业社区转型和渔民转产转业势在必行,然而因为不同地区的渔业生产规模和工业化水平差距较大,面临的问题也不一样。浙江省与广东省的一组对比数据可以很清楚地说明这种差异性。2021年浙江省共有在册渔船27110艘,总吨位10015814吨,平均每艘渔船为111.37吨,其中大型渔船(24米以上)12372艘,中型渔船(12—24米)1801艘,小型渔船(12米以下)12937艘;同一年广东省共有在册渔船48682艘,总吨位1060936吨,平均每艘渔船为21.79吨,其中大型渔船3081艘,中型渔船7613艘,小型渔船37988艘。上述数据显示,在广东等华南沿海地区,小型渔业仍占据主导地位,这些小型生计性渔业虽然对沿岸和近海海域渔业资源构成压力,但是它们在提供就业和消除贫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价值。面对统一化的制度安排和消费化市场,小型渔业和渔民将会处于一种明显的劣势。

   

除了要“造大船,闯深海,捕大鱼”之外,海水养殖是渔业社区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途径。华南沿海地区因为气候、水温等条件相对有利,一直以来是海水养殖的重要区域,然而过密化养殖造成的近海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对小型生计性渔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进一步冲击。与此同时,海水养殖业的资本化和规模化让那些在市场、技术和风险面前本就处于劣势的小型养殖户生存空间被进一步压缩,社区内部的贫富差距等问题愈发严重。近些年滨海旅游业的发展也面临着相类似的问题,多数“洗脚上岸”的渔民只能成为旅游业劳动力供给队伍中的普通雇员,经济收益甚至不如出海作业的渔民。一系列变化和冲击造成海洋社会变迁不断加速,收入结构不合理使渔民经济地位下降的风险不断增大,渔民从一种“社会身份”转变成为一种“职业”,“渔村的终结”也从想象变成现实。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内容可以纳入到“平等”议题之下进行研究和讨论,如海洋社会的性别分工问题、老年渔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岛屿社会的生态变迁与社会脆弱性问题等。


(四)政治

   

21世纪以来,中国海洋现代化和海洋强国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同时遇到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中国与海上邻国之间的边界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冲突。在民族国家产生以前,位于边陲地带的海洋很少进入国家的统治范围以内,它更多被视为连通世界贸易的通道和桥梁,甚少有国家和统治者对海洋提出要求或主张。进入民族国家之后,声张主权和划定边界成为国家和政府的一项基本特征,因此对于海洋提出主权性要求也就成为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中国在黄海海域与韩国、在东海海域与日本以及在南海海域与菲律宾、越南等国家间的海洋边界争议频发,这些边界争端对中国海洋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产生了较大影响。学界对中国海洋问题的关注和讨论多停留在一种国家主义的话语层面,鲜少具有一种底层视角。例如,在问题最突出的南海,边界争端和冲突与渔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渔民的流动作业经常容易引发所谓“跨界”“非法”作业问题,进而导致中国与海上邻国之间产生渔业纠纷和冲突,例如近些年中菲海洋争端频发以及频繁发生的海南渔民被抓扣事件。面对海洋边界化的现实,渔民是如何周旋于制度与生活之间,又是如何处理国家认同与跨界流动之间的关系,诸如此类问题急需一种人类学式的田野调查和研究。

   

从地理特征上来说,海洋本身就是一个区域的概念,许多海洋问题都属于区域性问题,比如海洋权益争端、海洋资源开发与管理、海洋污染治理与海洋生态维护、海洋救助与海盗打击等。这些问题同时又与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密切相关,其中部分问题甚至还呈现出全球化的特征和趋势。面对这些问题,传统的基于陆地社会而来的区域研究模式很难有效应对,因此迫切需要在大量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提炼出一套新的区域研究模式和概念,为新时代中国海洋治理以及全球海洋治理提供参照和支撑。


(五)治理

   

海洋治理是全球治理的一个核心议题。中国海洋治理问题十分突出,海洋风险不断增加,这些问题和风险对中国海洋可持续发展乃至社会整体运行都构成很大压力。近几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海洋更是被许多人想象为“危险的海洋”,诸如海洋运输业、海洋旅游业、海洋水产业等许多行业都遭受重创,由此带来海洋风险增加,对中国以及全球海洋治理都提出了巨大挑战。因此,如何全面而系统地认识中国海洋发展与海洋治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是急需调查与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作为公共物品的海洋治理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即作为地方的海洋、作为国家的海洋和作为全球的海洋。首先,在地方海洋治理层面,各类海洋风险的增加不断倒逼沿海渔民和社区走出“囚徒困境”,寻找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在中国沿海各地,从渔民到民间组织都在积极探索基于地方性知识和科学知识的可持续发展方案,涉及内容从海洋垃圾回收、海水养殖到海洋物种保育、岛屿生态修复等,这些经验性替代方案为有效解决“公共池塘资源”困境提供了重要参考,而调查和分析这些经验性案例如何走向成功或失败无疑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其次,在国家海洋治理层面,诸如捕捞配额制度、休渔制度等统一性的制度安排和监管模式虽然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一定治理效果,但是由于监管成本太高、渔民流动性强等原因导致其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渔民的竞争性捕捞行为,也无法从内在激励上让渔民形成一种保护海洋的集体意识和行为。如何协调统一性的制度与差异化的地方之间的矛盾,如何协调海洋治理的可持续性与渔民行为的短期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激发沿海居民的主体性自觉等,是国家海洋治理成功是否的关键。最后,在全球海洋治理层面,诸如海洋资源分配、海洋污染治理和海洋灾害救助等许多问题都需要沿海国家之间的密切合作和配合,但是制度、文化、经济以及意识形态的差异性导致全球海洋治理困难重重。从历史和文化出发,寻找一种兼容差异性和多样性的区域人文基础,是实现全球海洋治理的重点,也是化解民族国家间矛盾以及现代性危机的关键所在。



结 语


在中国的传统海洋发展观中,海洋常被视为陆地的边缘和附属,是陆地人群获取资源和财富的聚宝盆。即使在今天,海洋世界面临着一系列风险和问题时,我们依然是以一种“海洋陆地化”的逻辑在治理海洋。这样一种缺乏海洋主体性的发展思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将海洋偏狭地理解为一个自然性、经济性的海洋,忽视了海洋的社会文化性。海洋从来不是一个单纯的自然存在,从古代人群的行舟楫之便、兴渔盐之利到新时代的建设海洋强国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海洋一直在被我们赋予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中国海洋文化博大精深、历久弥新的原因正在于此。

   

伴随海洋自觉意识的提升,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正在逐渐超越“乡土中国”,走向一个“海洋中国”的新发展阶段。面对这一重大社会转型,我们需要对海洋有一份新的认识和理解。不同于陆地社会,海洋具有一种不言而喻的全球性,海洋资源是一种典型的公共池塘资源,海洋社会也是一个以流动性为主要特征的独特人文类型。海洋虽然是一个远离陆地社会的物理空间,也很少有人完全居住生活在海洋上,却以各种形式不断参与陆地人群及其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被人类社会重塑着。自然与文化的交织和缠绕在海洋上得到了完美演绎,因之海洋人类学的任一议题都是自然与文化相互转化的产物,需要具备一种人类学的整体性思维。通过人类学的视角,我们将清晰地看到由海洋串起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联,以及这些关联从过去到现在的发展和变迁。只有认识到这种关联,“海洋中国”的底蕴才会越发丰厚,构建一种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愿景才可能真正实现。莫斯曾说:“所送的事物本身会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无可挽回的关联,当礼物是食物时尤其如此。”如果我们带着一种莫斯式的眼光来重新看待海洋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海洋资源视为是海洋赠予人类的礼物,那么我们就应该珍重自身与海洋之间的关系,让我们的一切行为都经得住“经济之道德性”的推敲。


〔责任编辑:童传轩〕

为适应微信阅读,略去注释

原文见于《东南学术》

2024年第3期

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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